税法不可触碰,政策不可乱用
税法不可触碰,政策不可乱用
法律,是规范我们日常行为的重要依靠。而其中的税法,就是规范各行各业的企业,达到合法经营,合理纳税的目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我们国家现在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是越来越严格了。金三系统的运行,金四系统的待上线,就像不良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随时可能落下。在以前,很多企业为了规避税负压力,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方式方法来降低税负,而现在,已经完全不可能了。一旦税务认为你有异常,必然会让你给出解释,解释不清就是补税、罚款,严重的就是刑事犯罪。

而想要合理的降低税负,则必须是使用一些税收有优惠政策才行了。西部大开发、高新减征、小微减征等等政策,都是可行的。但这些政策都有一定的门槛,不一定适合所有企业。但是,总部经济招商政策,就不一样了,对于大部分的企业来说,都是非常有效且实用的。
总部经济招商的兴起,就是某些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跟不上,然后给出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此来吸引其他地方的企业入驻,给予这些企业优惠时,也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而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三种。

第一种:有限公司奖励扶持政策
以设立新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者迁移的形式,入驻在园区,正常的对外经济,合理的在当地纳税,可以享受当地政府地方留存部分的税收奖励扶持。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增值税地方留存50%,可以奖励到企业50%——80%。这是一个很高的地方留存比例和奖励比例了。对于需要9%和13%增值税专票的企业来说,非常的有效。
第二种: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政策
对于大部分现代服务业来说,最让人头疼的就是成本票获取的问题,一旦成本票获取不够,企业所得税就会更高,利润就会变薄。而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则可以完美解决这个问题。将无票利润部分以业务的形式合理转移到个独身上,然后核定这部分的利润,综合下来的税率仅为2.7%左右。每家个独每年可以开500万的票,需要缴纳的纳税额就是500万*2.7%,这能为企业省下多少,显而易见。
第三种:自然人代开
对于成本缺口不大、高管个税、分红税、个人与企业之间的无票业务等来说,这个政策也是非常合理的。将劳务报酬所得需要缴纳的20%—40%的个税或者薪资所得3%—45%的个税,通过转换的方式,变为个人经营所得,然后进行核定。核定之后的总税率也仅为2.7%左右。
当场完税出证明,且不需要在年底的时候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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