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明初第一贪腐郭桓案

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有两位御史余敏、丁廷向皇帝检举揭发明朝北平两位最高行政长官,一个是承宣布政使司李彧,另一个是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伙同管财政的副部长户部侍郎郭桓监守自盗,私自制定地方赋税中饱私囊,采用虚报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把浙西的公粮贪了,并且勾结了大批官员和商人。 揭发材料上列出了郭桓的五条大罪:

一是郭桓等人勾结地方官员私分了应天、镇江等五府(州)的税收和秋粮。

二是郭桓等人收受地方官员五十万贯贿赂,任其私分浙西地区秋粮一百九十万担。

三是以郭桓为首的贪官污吏在征收皇粮国税时,巧立名目,扰民害民,收取的费用五花八门,多如牛毛,比如:车脚钱、水脚钱、口食钱、库子(即仓库保管员)钱、蒲篓钱、竹篓钱、沿江神佛钱等。

四是郭桓等人收受应天、镇江等五府(州)富户徐添庆等人的贿赂,私自免除他们的马草(战马所需的草料),将负担转嫁给已经交纳马草的安庆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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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以郭桓为首的贪官污吏往粮食豆类里掺水增加斤两,导致大量官粮腐烂变质,事情败露之后,他们将成千上万担被毁官粮埋入地下以销赃灭证。

明太祖朱元璋震怒了,他立即成立了以右审刑吴庸为组长的郭桓案专案组一查到底。郭桓是山东兖州东平人,在洪武四年(1371年)以贤良举荐为官。到了洪武十七年(1384年)出任山西按察司佥事试户部右侍郎,五月开始试任户部尚书。洪武十八年(1385年),因山东左布政使徐铎迁户部尚书,又降为右侍郎。经过刑审司吴庸走访调查把罪名落实了,盗取国库、倒卖国家储备粮、私自造钱等,其违法乱纪问题有过之而无不及,且牵连之广难以想象。

首先是数额巨大。按照明朝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是,“坐盗官粮七百万石”,但朱元璋在《大诰》中明确说道:“共折米算,所废者两千四百余万精粮”。据说当时浙西一年的钱粮是四百五十万石。两千四百余万精粮是什么概念呢?按照明朝初年制定的标准,“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相当于1200多万两银子。那么明朝官员的工资是多少呢?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制定了百官的俸禄标准,“正从一二三四品官,自千石至三百石,每阶递减百石”。也就是说最高的正一品,年薪不过一千石。郭桓只不过是一个正三品官员,年俸只有六百石。还有还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是相当于明朝一年秋粮的收入,另一种是相当于明朝一年的财政收入。无论哪种说法,都说明“郭桓案”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其次是涉案官员极其广泛。“郭桓案”的主要涉案官员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以及侍郎以下的所有官员。此外还有全国十二个行省的布政司的官员,以及地方州府县的官员。对于这样的结果,朱元璋十分生气,他说道:“呜呼,古今贪有若是乎!”面对这么多的涉案官员,朱元璋并没有“法不责众”的想法,对于这些人的处罚结果只有一个字——杀!那么到底有多少官员被杀了呢?按照史料的记载,“自六部左右侍朗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那么明朝初年,全国有多少官员呢?有一种说法是两万八千左右。

洪武十八年,全国的官员到京城来接受考核,这种考核叫做“朝觐考核”。到京师来朝见皇帝,同时要给他的政绩表现做一个评语和考察。一共是4100多人,合格的只有430多人,大多数官员不合格。于是在洪武十八年,朱元璋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整贪的运动,这件事的导火线就是郭桓贪污事件的暴露。单从郭桓案来看,不至于杀这么多人。那为什么朱元璋要这么做呢?主要还是朱元璋的成长经历,家里人死的惨,放过羊、当过和尚、要过饭,一路走来也看到了元朝的官吏腐败和官逼民反的状态。开国初期社会动荡,不稳定因素很多,国库也非常空虚,所以朱元璋采用的是乱世用重典的手法,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个。其实此案存在很多疑点,不能说是假案,但情可能并没那么严重。

这种以酷杀为手段而忽略刑罚差等性的打击模式,效果无论如何都是存疑的。但是朱元璋通过此案达到了自己的政治目的,肃清了元朝遗留的官员,把六部收拾的干干净净,和自己打天下的一些小伙伴也顺便处理掉了,朱元璋通过案件起到震慑作用的同时,又把没收的钱款放到了国库。值得一提是任命的办案负责人吴庸也被朱元璋凌迟处死,因为审理过程中他手极其段残忍,屈打成招牵连很多无辜,朱元璋为平息众怒,把吴庸舍了。其实吴庸只是领会了朱元璋的意图,把工作完成的过于出色而已,只是没想到会落得如此下场。杀死吴庸后,朱元璋大赦天下,宣布此案到此结束不在追究。

但朱元璋忽略了极低的薪俸待遇,决定了其持续之困难。此案后不久,朱元璋就发现“郭案”中之一的龙江卫仓官,因为参与盗卖官仓里的粮食,被处以墨面、文身、挑断脚筋、割去膝盖之刑,原想留其刑余之身于该处,告诫后来者毋生贪念,结果他在看管粮食的同时又故态复萌。这个仓官的结果可想而知。但估计此事受挫更重的当是朱元璋本人,他在得知后感叹说,“此等凶顽之徒,果将何法以治之乎?”

关于“郭桓案”还一直有个流行的说法,就是朱元璋为了减少官吏作弊的机会,命令将原来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等。其实这些大写数字第一次出现是在比明早几百年的唐朝。目前,最早可见的大写数字出现在武则天的《岱岳观造像记》中,还有就是敦煌文书也有提及,所以这些数字的写法并不是朱元璋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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