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之辩可察人——《论语》悟读【79】
君子小人云泥别,义利之辩可察人。
《论语》第四篇第十六章:
【原文】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译文】
孔子说:“君子明白大义,小人只知道小利。”
【悟读】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上述名言的反复比较,表明儒学把人简单的划分为君子和小人两大体系,且君子小人不并立,这种二分法值得商榷。
孔子以为,天下追求,利义而已,君子小人,云泥之别。君子循天理,存道义,君子用心,全在义上。凡事以义为则,追求利益,也必有道义底线;小人则随顺自己的欲望,心中图利。凡事以利为则,有利则为,无利不干。有时也貌似行侠仗义,实则谋求更大的利益。
钱穆先生解释说,君子对于任何事情总是先辨明是非,小人对于任何事情总是先计算利害。对于本章的解读,这是一种主流观点。
西汉董仲舒,给出了另一解释。君子与小人不是从道德上说的,而是以位言的。即君子是指贵族或统治者,而小人是指平民或被统治者。
理解本章的难点在“喻”。“喻”,一般理解为明白。古文中,“俞”意为“捷径”、“直接”,“口”与“俞”联合起来表示“直接口头告诉别人”。所以,本章的解读应该是:夫子的意思在说,君子言必谈义;小人言必谈利。
出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根源,在于君子建立了自己的内心标准——义。在孔子看来,君子行事“义以为质”,故能“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可处有,可处无”“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
战国时齐国相国孟尝君门下有食客曰冯谖。有次孟尝君叫他去薛地讨债,冯谖问:“收完后买回什么给您呢?”孟尝君回答说:“缺什么你就买什么吧!”冯谖来到薛地,把一切债据全部烧掉。冯谖回来,告知孟尝君“您叫我买您没有的东西,珍珠、宝贝、美女,您应有尽有,所缺唯有一个'义’字,所以我给您买了一个'义’字回来了。”接着,把烧毁债据的事说了,孟尝君听了非常生气,但也无法挽回。时隔一年,孟尝君遭了大难,只好迁居到薛地去,受到夹道欢迎,孟尝君感受到义的力量。
孔子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有情怀和修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子罕言利”。
看像孔子把“义”“利”对立起来,其实不然。孔子对“义”和“利”的认识很深刻,也符合人性: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这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君子,是儒家追求的理想人格形象。现实中,一些“君子”常被人讥笑为“伪君子”,但这并不影响“君子”一词的美好内涵。我们做人也好,影响他人也好,都应朝君子方向努力;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
这个世界,不是非白即黑,君子小人的划分也不可能非此即彼,大多数人应该是介于君子和小人之间。生活中,要达到儒家要求的君子标准,也许很难。但我们可以努力的做到,亲君子,远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