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西某中学老师的一封信
致广西某中学老师 南阳市十四中学校教师 杨连山
广西某中学老师,您好。
看头条知道,您在上课时,有学生违反纪律,交头接耳说话,影响了课堂教学。你批评了他几句,这学生就情绪失控,发飙,踢翻桌子,踩断扫把,大声辱骂老师,并把视频发网上。老师,遇到这种情况,您就直接报警,由警察处理好了。因为已经超出了一个老师教育管理的职责范围了,警察会依法做出合法的处理。学生在课堂上不服教育管理,并且对老师辱骂,这言行已经涉及人身侮辱了,属于犯罪而不仅仅是不尊重他人,不尊重教师。如果仅仅是不尊重教师。我们作为一个人民教师,从事着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其职责就是育人教书,那么传道授业解惑正是职责所在。即便学生不尊重教师,我们大人不计小人过,宽宏大量,不和他们一样,就不与他们斤斤计较了,还会一如既往的教育他们,关爱他们,对他们负责。
老师,当你听到学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辱骂你时,你会感到耻辱,感动憋屈,感到冤枉,一时心里感到委屈是难免的。作为一个从事了四十二年基础教育的老教育工作者,我是感同身受。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很能理解你身受的委屈。那一年在课堂上,有一个靠窗坐的学生对着太阳照镜子,用反光在教室里乱晃,还左顾右盼大声喧哗,干扰的教不成课。我万般无奈停下讲课,把这位学生喊到教室外询问情况,批评教育。就仅仅用一个指头推了他额头一下,这学生嗵的一下,照我心口就是一拳。我当时真的想对他拳打脚踢一番。但是最终理智战胜了愤怒。当时也没有搭理他,事后通知家长到校,我讲了事情的经过。家长一直夸他的学生,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我心里委屈万分啊!我们从事了这个职业,就要承担这个职业带来的风险和卑微,就要接受这个职业带来的贫困和坎坷。
孔子在称赞他的弟子颜回时说,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孔子的话就是针对我们这些老九们说的。作为一个教师,怎么能够跟身居高位的肉食者比呢?怎么能够跟腰缠万贯的亿万富翁们比呢?怎么能够跟沙场征战军功赫赫的开国元勋们比呢?怎么能够跟成一家之言,著作等身的先贤们比呢?我们从事的就是家有三斗粮都不干的蛤蟆王的活儿。你想想,我们成年累月的就在三间教室里,站在三尺讲台上,面对几十个学生,就是学生家长接触的也很有限。就是有天大的本事能干个啥事业。如果是在高校也可以到社会上讲讲课,收点讲课辛苦钱;如果是在行政上,干个三二年也可以提个科级;如果在商场上折腾几年,总能折腾出一点小动静,挣个十万八千的。可是,我们干着这世界上的良心活儿,就应该安贫乐道,安于现状。一不谋求升官,二不想着发财,三不打算享受世俗的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
作为一个教师,我们在育人教书时,要依法施教,谨言慎行。不干违法的事,不干危险的事,不干既违犯,又危险的事。这并不是说就可以不负责任地对学生放任自流,大放羊,撒手不管。该管的还要管,该说的还要说,该要求的还要要求。学生一时不明白犯糊涂,做为学生的人生引路人老师,难道也像学生一样犯糊涂吗?该管的不管那是老师没有尽到职责,不负责任。正所谓苦口婆心,语重心长,就是老师应该做到的。动之以理晓之以情,诲人不倦,得天下英才聚而教之,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作为的教师的人生幸事。您说我说的这些话对吗?
余不多言,此致教安。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于十四中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