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卷20泰族训诗解15法以待贤礼义法本
题文诗:
禹以夏王,桀以夏亡;汤以殷王,纣以殷亡.
存亡非由,法度不存,纪纲不张,风俗坏也.
三代之法,不亡不灭,而世不治,由其主无,
三代之智;六律具存,莫能听由,无师旷耳.
法虽在必,待圣后治;律虽具必,待耳后听.
国所以存,非以有法,以有贤人;其所以亡,
非以无法,以无贤人.晋献公者,欲伐虞为,
宫之奇存,不敢加兵;赂国王以,宝玉骏马,
宫之奇谏,而不听之,言而不用,越疆而去,
荀息伐之,兵不血刃,抱宝而去.故守不待,
渠堑而固,攻不必待,冲降而拔,乃由得贤,
之与失贤.故臧武仲,以智存鲁,天下莫亡;
璩伯玉以,其仁宁卫,天下莫危.易经有曰:
丰其屋也,蔀其家也,窥其户也,阒其无人.
所谓无人,非无众庶,言无圣人,以统理之.
民无廉耻,不可治也;非修礼义,廉耻不立.
不知礼义,法弗能正;崇恶废美,不向礼义.
其国无法,不可为治;不知礼义,不可行法.
法度之能,杀不孝者,不能使人,为孔曾行;
法度之能,刑窃盗者,不能使人,为伯夷廉.
【原文】
禹以夏王,桀以夏亡;汤以殷王,纣以殷亡。非法度不存也,纪纲不张,风俗坏也。三代之法不亡,而世不治者,无三代之智也;六律具存,而莫能听者,无师旷之耳也。故法虽在,必待圣而后治;律虽具,必待耳而后听。故国之所以存者,非以有法也,以有贤人也;其所以亡者,非以无法也,以无贤人也。
晋献公欲伐虞,宫之奇存焉,为之寝不安席,食不甘味,而不敢加兵焉。赂以宝玉骏马,宫之奇谏而不听,言而不用,越疆而去,荀息伐之,兵不血刃,抱宝牵马而去。故守不待渠堑而固,攻不待冲降而拔,得贤之与失贤也。故臧武仲以其智存鲁,而天下莫能亡也;璩伯玉以其仁宁卫,而天下莫能危也。《易》曰:“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无人者,非无众庶也,言无圣人以统理之也。民无廉耻,不可治也;非修礼义,廉耻不立。民不知礼义,法弗能正也;非崇善废丑,不向礼义。无法不可以为治也;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法能杀不孝者,而不能使人为孔、曾之行;法能刑窃盗者,而不能使人为伯夷之廉。
【译文】
禹用了夏朝的法度,称王天下;桀也是用了夏朝的法度,却遭灭亡;汤用了殷代的法度,称王天下;纣王也用了殷代的法度,却遭灭亡:这不是因为法度有还是没有的原因,而是纪纲没有得以伸张,社会风俗已经败坏的原因。
夏、商、周三代的法度并没有亡佚,但后来的世道却不能治理好,这是因为以后没有三代圣王那样的智慧;音乐中的六律仍然存在,但没人能够听得懂,这是因为没有师旷那样的耳朵。所以,法度虽然存在,但一定得等到圣人出现以后才能治理好天下;音律虽然没有变,但一定得由名乐师去辨别它。所以国家之所以存在,并不是没有法,而是社会中有了贤人;国家之所以灭亡,也并不是没有法,而是社会中没有贤人。
晋献公想讨伐虞国,但宫之奇在那里,晋献公为此寝食不安,因而不敢轻易派兵攻打虞国。后来晋献公用宝玉和骏马来贿赂虞国国君,向虞国借路讨伐虢,宫之奇知道其中有诈,劝谏虞君,虞君贪宝玉和骏马不听宫之奇的劝谏。宫之奇见自己的劝阻无效,就越出国境逃走了。荀息在灭掉了虢国以后顺路又将虞国灭掉了,这样兵不血刃又将宝玉和骏马带回晋国。所以防守不仅仅依靠壕堑的坚固,攻城不单单凭借冲车的高大,而是取决于是否得到贤人来辅佐。因此,臧武仲用他的智慧保住了鲁国,使天下诸侯无法灭掉鲁国;蘧伯玉用他的仁爱安宁了卫国,使天下诸侯无法危害卫国。《易经》说:“空旷一间屋,草席盖顶,从门缝往里看,空寂无人。”所谓“无人”,并不是说没有普通百姓,而是说没有圣人统理。
民众如果没有廉耻之心,就无法治理他们;如果不修治礼义,廉耻之心就无法树立起来。民众不知礼义,法令也无法使他们走正道。不推崇好的风尚,废除丑恶现象,民众就不会遵循礼义。没有法当然难以治理国家,但民众不懂礼义,这法也无法推行实施。刑法能杀掉不孝之人,但却不能使人像孔子、曾子那样讲孝道;刑法能惩治偷盗者,但却不能使人做得像伯夷那样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