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真卿的独具特色的小楷作品:《干禄字书》
《干禄字书》,颜真卿书此碑时已66岁。此碑注字用小楷,除小字本《麻姑仙坛记》外,为迄今所见颜书刻石字体最小楷书,就大小意义而言,堪称是颜真卿的“小楷”。
欧阳修《集古录》有:“鲁公喜书大字,惟干禄字书法最为小字,而其体法持重舒和而不局蹙,《麻姑仙坛记》则道峻紧结,大为精悍,把玩久之,笔画巨细皆有法,愈看愈佳,然后知非鲁公不能书也。”之说。
黄伯思《东观余论》评此书:“持重而不局促,舒和而含劲气。乃尽鲁公笔意也。”
北宋欧阳修的《集古录》著录了《干禄字书》拓本。其中讲到两本,一是鲁公所书真本,二是汉公模本。关于真本他说:“此本刻石残缺处多,直以鲁公所书真本而录之尔厖此以残缺不传,独余家藏之。”《干禄字书》由唐人颜元孙撰,后为颜真卿书写刻石,广为流传。这部书是唐代正字学的一项成果。正字学的主要内容,就是整理和研究异体字,确定文字的标准形体,促进文字的统一。唐代,由于政府的提倡和学者的努力,使正字学有了成效显著的发展。
《干禄字书》卷。唐颜元孙撰。颜元孙字聿修,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为颜杲卿之父,颜真卿诸父,当活动于玄宗朝,进士出身,历官太子舍人,濠、滁、沂诸州刺史,赠秘书监。此书原本为章奏、书启、判状而作,故曰“干禄”,也即求诸禄位之意。汉字发展到唐代,已历隶、楷、草等字体,致使原来的笔画形体逐渐为一般人所不了解。
书成以后,大历九年(774)其侄颜真卿官湖州时,将此书勒石于湖州。开成四年(839)杨汉公又刻石于蜀中。南宋宝□五年(1257),衡阳陈兰孙始以湖州石刻木。清扬州马曰璐得此本,然证以蜀中石刻,内容多有谬误。修纂《四库全书》时,馆臣以其与蜀石刻相校,补缺文八十五字,改伪体十六字,删衍文二字,使其稍复颜本之旧。故今传本中,惟有《四库全书》本为最佳;另外,尚有清顺治间宛委山堂刻本;日本亦有宝永四年(1707)刻本,也可称较佳之本,今中国北京图书馆存有此本胶卷。此帖字里行间洋溢着充沛的气势,浑然一体,笔力丰腴劲健,端庄雄伟,具有宽舒静穆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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