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扣分新规要来了?这几种情形一次扣9分

一个周期只有12分真不够扣

能不能降低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呢?

有的交通违法行为感觉没必要罚这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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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很多车主都有反映过

有关部门也听取了广大车主反馈的意见,针对目前实行的记分制度存在的不合理之处,结合现实情况,由公安部起草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记分分值高的问题作出了修改完善。

本次《征求意见稿》有哪些变动?

我们一起来看看

安全隐患大、违法频率高的

交通违法行为

在《征求意见稿》中

相应提高了记分值

6分变9分

❶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❷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或者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红字内容为《征求意见稿》中新增内容)

2分变3分

❶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❷ 驾驶机动车遇到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对于一些违法行为较轻的

在《征求意见稿》中

相应降低了记分值

注:红色分值表示《征求意见稿》中的记分

❶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记2分(删除)

❷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记2分(删除)

❸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记1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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