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复数”吵架
我以前喜欢在网上跟人吵架,看到自己不以为然的说法,总要义正辞严地批驳一通,还像孟子一样觉得“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后来我发现很多争论真的只剩下“好辩”罢了,对于争论者来说,并没有“理不辩不明”这回事,而是越辩越糊涂,甲认为乙是猪油蒙心,乙认为甲脑袋进水,彼此都觉得对方不可理喻,最后连吵什么也忘记了,辩论成了一种纯粹的语言“表演”。
理辩而不明,是双方做不到就“事”论“事”,争来争去,话题像两条平行线。用农民的话叫“鸡同鸭讲”。鸡嘴尖,鸭嘴扁,又没有“翻译”,自然互相听不懂,所以农民还有句俗话,“鸡鸭不能同笼”。人虽然是高等动物,其实比鸡和鸭好不了多少。举个例子,关于“吃肥猪肉”,甲说肥肉不宜多吃,如果就事论事,乙要反驳甲,就应该拿出肥肉可以多吃、但吃无妨的凭证。但乙往往不是这样,而是说什么“瘦肉也不宜多吃”,“吃肥肉再不好,也比吃猪板油好”,甚至于指责对方“反对吃肉,莫非你主张吃屎?”这种争论怎么可能越辩越明呢。
理辩而不明,还有一种情况,双方本来争的是具体的某个人、某件事,却变成“站队”,把自己和对方分别当成某个群体——行业、地域、族群——的化身或代表。最典型的如暴力伤医事件,每次发生,几乎都引发“医生方”与“患者方”的站队攻击,很少有人去关注或探究 “这一个”事件的具体原因。以至于在某一次事件后,一边是网上一些人缺乏底线地叫好,另一边则是医生“集体签名”抗议,要求维护医生的“生存权”。
我个人觉得暴力伤医尽管一再发生,但不应看作针对“医生”职业的普遍行为。毕竟记者采访、农民工讨薪,甚至警察出警也常常会挨打。医生“集体行动”的悲情抗议,不仅起不到维权的作用,相反容易被误读为对“个案”可能存在过失的抵赖,更加激化社会上一些人的情绪。
有一个术语叫“统计性歧视”,就是将一个群体的典型特征,推断为群体中的每一个人概莫能外,并将这种特征作为对个体的评价标准。这种“统计性歧视”,说得更浅显,就是将对其个行业的成见加到行业每个人身上,如医生“都”收红包,记者“都”写假新闻,法官“都”吃了被告吃原告,当官的“都”贪污,老板“都”为富不仁,女大学生“都”当小蜜……某个行业一部分人的堕落,当成了所有人的沦丧。这对于那个行业中的个体其实一点也不公平。
医患关系不和谐,有体制、文化、社会等种种原因。像一团乱麻,貌似有很多线头,但扯哪一根都会变成死结。我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回到“个案”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哪一方都不要用“我们”、“你们”的复数说话。我对深圳某个医院的做法挺欣赏:它对于所有给医生造成的伤害,包括言语上的恐吓,都采取立即报警的方式。我觉得这种做法,要比医务人员集体抗议更有利于厘清真相,分清是非,也比派武警或公安荷枪实弹守在医院门口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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