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的对仗(9)
格律诗词的对仗
五言律诗和七言律诗的格律要求,颌联(第三句和第四句),颈联(第五句和第六句)都要求对仗。单数句以仄声字结尾,偶数句以平声字结尾。
律诗对仗之 工对。工对要求一,平仄对仗,比如,上句如果是: 仄仄平平仄,下句对: 平平仄仄平。上句是: 仄仄平平平仄仄,下句对: 平平仄仄仄平平。要求二,要做到对仗工整,一般必须用同一门类的词语为对,如名词中天文、地理、时令、器物、服饰等同一意义范畴的词,即同位置的词性相对,即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数字词对数字词,虚词对虚词,等等,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最好词意相反,其次词意相关,也有词意相同。词意相同容易出现'合掌对',应该避免。
律诗对仗还有其它形式:
一、错综对
错综对,不拘字词的位置,相对的词语处于错综交叉的情况。
如中唐诗人李群玉《杜丞相筵中赠美人》诗:裙拖六幅湘江水,髻挽巫山一段云,“六幅”与“一段”结成对仗,“湘江”与“巫山”也结成对仗,但位置不同。这便属于错综对。
流水对
流水对,是出句与对句在意义上和语法结构上不是对立的,而是有上下相承的关系,两者不能脱离或颠倒,而是有一定秩序的语言结构。
如杜甫《闻官司军收河南河北》诗的两句:“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它们有前后相承接的关系,必须是从四川的巴峡到达巫峡,然后才能再从襄阳到达洛阳,先后的次序不能倒置。
而语句的关系上,是下句承接上句,两者构成一个顺承复句,而这两句使用的词语,却构成对仗。这种对仗有如流水,从上游流到下游,故称之为'流水对'。
需要补充一下,杜甫的《闻官司军收河南河北》是七律的一种变体,是在尾联中用流水对。
自对
自对,也叫当句对,即一句之中某些词语自成对偶。
七律--《狗尾巴草》
经风历雨自坚强,执着谦卑起大荒。
有范有姿多气节,无卑无亢少轻狂。
青锋碧剑茸茸饰,旷野重峦楚楚装。
最忆孩提持在手,偷偷滋痒大人旁。
诗中的'青锋,碧剑;旷野,重峦'即属于自对。
邻对
如白居易《感春》中的两句:“草青临水地,头白见花人”。草与头不同类,水与花不同类,地与人不同类,这可以算是邻对。
宽对
宽对是一种不很工整的对仗,一般只要句型相同、词的词性相同,即可构成对仗。
宽对要比邻对的要求再宽一些。如一般以名词对名词、以形容词对形容词便可以。如黄鲁直《答龙门秀才见寄》诗第二联“明月清风非俗物,轻裘肥马谢儿曹”便是宽对。实际上,明月清风,轻裘飞马,是宽对,也是自对。
合掌对
合掌对,是格律诗对仗的一种毛病。一联中上句与对句所用的词基本同义或完全同义,上下句意思相重复,好像两只手掌合在一起,故称这样的对仗为“合掌”。浪费一个诗句,而诗意诗境没有深化拓展。合掌对律诗对仗的大忌,应尽量避免。
宋体词不少词牌一定位置也要求对仗,比如《鹧鸪天》上半阙的后两句(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下半阙的两个三言句(平仄仄,仄平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