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日课416:该争的,谁也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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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15.36)
这句话与亚里斯多德所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同理。
儒学之礼崇尚辞让,尊师重道,但是在仁之面前,则应仁以为己任,连老师也无须谦让。皇侃疏引冯凭注言:
先人后己,外身爱物,履谦处卑,所以为仁,非不好让,此道非所以让。
张居正言:
人之为学,凡道理所当尽,职业所当修,必须直任于己,勇往以图之,不宜因循退托,而逊让于人。莫说凡人不必逊让,便是弟子之于师,他事固无所不让,至于担当为仁的去处,亦有不容让者。
仁本来就是人内在的需求,是应该拥有的,激励我们上进的内在动力源。每个人都应为之全力以赴,包括师长。
仁,就是好事,行仁之事,就是做好事。那么推让行仁之事,岂不就是不想做好事。所以闻斯行之,当仁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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