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布最新采血指南,采血管采集顺序有了这些新规定!

来源:检验医学网

2020年10月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静脉血液标本采集指南》开始实施,其中对使用不同采血针时采血管采集顺序有了新的规定,如图所示:

不同采血管的采集顺序如下:
01
血培养瓶
02
柠檬酸钠抗凝采血管(蓝
、黑
03
血清采血管包括有促凝剂和/或分离胶(红、黄)
04
含有或不含分离胶的肝素抗凝采血管(绿)
05
有/无分离胶的 EDTA 抗凝采血管(紫)
06
葡萄糖酵解抑制采血管(灰)

(一图即懂,快收藏)

真空负压采血管类型及使用检测范围

注1:用于分子检测的采血管宜置于肝素抗凝采血管前采集,避免可能的肝素污染引起PCR反应受抑。

注2:用于微量元素检测的采血管宜充分考虑前置采血管中添加剂是否含有所检测的微量元素,必要时单独采集;

不宜使用注射器采集。使用蝶翼针且仅采集柠檬酸钠抗凝标本时,宜弃去第一支采血管。被弃去的采血管用于预充采血组件的管路,无需完全充满。

如使用注射器采血,血液从注射器转注至真空采血管中的顺序与真空采血系统的采集顺序相同。不宜拔除真空采血管的胶塞,不宜对注射器针栓施加压力,由血液自行流入采血管,直到血流停止,以确 保正确的血液与添加剂比例,并减少溶血的发生。特殊情况只能从静脉留置管中采血时,对于凝血功能检测宜弃去最初的5ml或6倍管腔体积的血液,对于其他检测宜弃去最初的2倍管腔体积的血液。

【参考文献】
WST661-2020.静脉血液标本采集指南[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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