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要缴纳增值税吗?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要缴纳增值税吗?

结论:应当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理由如下:

(一)法律赋予的义务并非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经营性行为的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代扣代缴纳税人从税务机关取得手续费收入是履行扣缴义务的一种报酬。(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因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是有偿的服务收入,不属于非经营活动,应就其取得的有偿服务收入征收增值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因此,单位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确认收入和支出。

(三)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法规,储蓄机构代扣代缴利息税,可按所扣税款时2%取得手续费。对储蓄机构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有关法规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7年01月17日答疑,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十一条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按照该准则解读,“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按照《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关于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填列,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因此单位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不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而是属于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

综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附录: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因此单位取得的返还手续费收入,应并入纳税人年度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该项代扣代缴工作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的人员收到的手续费,个税暂免征收;将此款项作为奖金或者集体福利性质奖励给非相关人员则应并入非相关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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