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喝药巩固可不可取?

有天,黄帝问岐伯:我知这药呢,有毒性大的,有毒性小的,那在服用的量上,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岐伯回答:病有陈年痼疾,也有突然得的新病,药方也有大方小方的区别,这有毒无毒的服用方法,得看病人具体是什么情况。一般的法则是,大毒治病,治个六成好就行了,常毒治病,治个七成好就可以,小毒治病,治个八成好,无毒治病,治个九成好就行,然后呢,吃点谷肉果菜养养,就好了。不要让毒药伤身体的正气太过。

于是顿时出现了一个物理名词:惯性。

前文说到,古时称药为“毒药”,因为性偏,治病的原理就是以偏纠偏,那药在身体中纠偏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势”,据有些有内证功夫的人观察,这“毒药”的“药势”,可以维持好长时间,不妨理解为惯性,那么,毒性大的药,其惯性也大,毒性小的药,其惯性也小。

所以,当用“大毒”治病时,就在好了六成的那个点,停下来,因为这药还有巨大的惯性,如果在好到十成的时候停下来,那病就会又偏到另一边了,这就是过犹不及。

比如吃饭的时候,吃个七八成饱,而当我们感觉到七八成饱的时候,其实胃已经满了,胃的感觉和头脑的感觉,有个时间差,所以当我们感觉到很饱的时候,过那么大半个小时,就会感觉撑得慌。

毒药治病同样的道理。

举例:陆渊雷的学生宋道援某次治了个病人,感觉是大青龙汤证,其实他的感觉是对的,那人就是大青龙汤证,可是呢,这大青龙汤,是发汗的峻猛药,也就是“大毒”之药,前文说了,发汗得先考虑补充津液呀,但这位宋先生居然没有在方子中加生姜大枣这两味补津药,并且也没有告诉患者中病即止,不能再服,也没告诉患者家属,如果发汗不止该怎么做。结果病患回家后取了一剂药喝完,感觉好了不少,觉得这药真是好,不贵,还这么见效,就又取了一剂喝了,这下,竟然……“服后,汗较昨天更多,且一直不止,热虽迟清,但怕冷更甚,继而四肢亦冷,浑身如冰,四肢抽筋,依次神识昏迷,话也不能说,如此一昼夜,延至深夜而亡。”

这就是典型的大毒治病,而没有遵循“十去其六”的原则,造成的遗憾。

所以,岐伯说的,真的好有道理,咱们可别视为戏言,不当回事儿。

药就是毒,别没事儿喝着玩儿。除非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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