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 || 浅谈意外险中关于职业的几个问题!
2020年 第 248 篇
职业对意外险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可以说是至关重要。意外险的很多问题都和职业有关,无论是核保还是理赔。
比如产品对承保职业的要求;承保职业风险等级高,产品设计时候保费就会贵;投保时候,我的职业类别怎么确定?如果没有合适的职业如何填写投保?有兼职怎么办?职业变更是否要通知保险公司?出险时候职业和投保时候不同,如何理赔?
这个问题太庞大,今天番茄只来说明其中一些,普通客户甚至部分新人保险代理人容易认知错误的地方。
昨天番茄看到后台,有个意外险的投保订单,是待付费状态。我就通过后台的客户联系方式加了微信好友。我询问了具体的原因,原来他在填写职业的时候,没有找到符合自己职业的选项。
我看了一下,这个产品的职业表里对于建筑公司的职业内勤这一块很少就几个,其他的基本都是具体施工人员的职业。确实没有资料员这个职业分类。
番茄今天也翻看了,国家最新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GB/T 6565-2015。这个标准是国家标准全文推荐性。番茄发现,现在很多重疾险和寿险的职业类别表开始采用这个标准,但是大部分的意外险产品都还没有采用。
通常没有符合的职业选项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推荐选择风险等级相近的职业投保。这次我给客户解释后,客户还是不放心,让我跟保险公司确认。但是,今天我跟保险公司打客服确认的时候,客服的回复让我很失望:职业分类表里没有符合的,就是不能投保!
没办法,后面番茄推荐了另外一款产品!只要不是列举的那些职业就可以投保。
在番茄将产品基本介绍完毕后,客户又问了一个问题:我有时候会和项目经理一起开车出去办事,如果出险意外能理赔嘛?
客户问的问题很通俗朴实,但是作为业务员应该快速捕捉到客户到底担心什么,客户到底想问什么?
实际客户这个问题是在问,我投保这个意外险后,如实填写了职业,后面如果做的事情风险性高了,能理赔嘛?
客户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有一部分是真的不懂。有一部分是看了一些理赔纠纷的案例,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这里面有两种常见的情况:一是被保险人职业变了,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二是出险时被保险人处于高风险状态,高出其职业风险等级。
第一种情况,很多人都写文章介绍过。这里重点说下第二种情况。比如一些工厂老板、工地施工技术人员、行政文职等不做高危工作的人,偶尔临时帮忙;或者平时自己度假自驾游,这个时候发生意外。
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出险时刻的风险等级并不等于被保险人的职业风险等级。所以这种情况该怎么理赔还是要怎么理赔的。
上面的问题的核心是职业的界定。意外险或者保险里的职业在理赔时到底如何界定的呢?
我们还是来看国家推荐性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GB/T 6565-2015。
按照这个定义标准,职业是从业人员为了获得生活来源,赚取相应收入长期从事的一种社会活动。
如果被保险人是因为临时的工作需要偶尔帮他人或单位,进行的不以获得经济回报为目的的行为,则不能称之为被保险人的职业。或者被保险人的正常生活活动,兴趣爱好等,比如自驾游等,都不能称之为职业。
但是有时候出险时职业的界定并不容易。
如果在投保时职业为企业主老板(从事现场管理工作),但若是他每天会去开挖掘机这种重型机械,那么如果被保险人在开挖掘机的过程当中遭遇意外不幸身故,此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就会比较难以界定。
作为企业主临时帮忙的话对于职业的要求也就没那么严格了,问题在于如何去辨别“企业主是否偶尔参与该类工作”,因为根据经验判断“私营业主”为了节省企业用工成本的支出,他们大部分都会在自己不忙的时候驾驶自家的一些工程车辆,而这一频率也都不会低。
因此,在理赔时这类情况比较有争议性。而这种职业问题的核实,一般需要从事调查工作的核赔人员,去走访被保险人的邻里去了解他相关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