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N丨免疫治疗相关毒性的管理指南2020.1版①(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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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开始治疗之前,应就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s)的预警症状和体征对患者和护 理人员提出忠告。参见免疫治疗患者的宣教原则 (IMMUNO-B)。
b.  对于联合免疫治疗方案的患者可能需要更密切的监测。有关监测建议,请参阅每个免疫治疗药剂的处方信息。
c . 经过前四次免疫治疗后,只有临床需要时。

脚注:

a. 症状包括:发热/畏寒/寒颤、荨麻疹/瘙痒、血管性水肿、潮红/头痛、高血压、低血压、呼吸短促、咳嗽/喘息、低氧血症、头晕/晕厥、出汗和关节痛/肌痛。参阅每种免疫治疗药物的处方信息,以获得预防输液反应的预处理用药推荐。

b. 有指征中断治疗或输注,但对症治疗(如抗组胺药、对乙酰氨基酚、NSAIDS、麻醉剂、静脉注射[IV]液)能快速缓解;有在用药前24小时内预防性用药的指征。

c. 时间延长(如,对于对症用药和/或短暂中断输液不能快速缓解);初步改善后症状重现。有指征住院治疗;致命性后果;紧急干预。

a. 如果诊断性检查表明中枢性甲状腺功能减退(ICI_ENDO-3) 和/或中枢/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 (ICI_ENDO-4),请参阅相应页面以获取治疗推荐。

b. 休息后可以缓解。

c. 休息后不能缓解;日常生活能力(ADL)受限。

d. 休息后不能缓解,自我照顾受限。

e. 根据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处理可能包括水化、药物调整、宣教、饮食和睡眠卫生。如果症状与免疫治疗无关,请参阅《NCCN癌症相关疲劳指南》。

a. 以斑疹(扁平)和丘疹(突起)为特征。也称为麻疹样皮疹,是最常见的皮肤不良事件(AE)之一,经常影响上半身,向心性扩散,并可能与瘙痒有关。

b. 不到10%的体表面积(BSA)出现斑疹/丘疹,伴或不伴有症状(如瘙痒、灼烧、紧绷)。

c. 10%-30%的BSA出现斑疹/丘疹,伴或不伴有症状(如瘙痒、灼烧、紧绷);日常生活活动使用工具(iADL)受限。

d. 30%以上的BSA出现斑疹/丘疹,伴或不伴有症状;日常生活活动(ADL)中自我照顾受限。

e.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f.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g.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e.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f.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 (IMMUNO-C).

g.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h. 特征表现为剧烈的瘙痒感。

i. 轻微或局限性。

j. 严重或广泛;间歇性;皮肤因抓挠而变化(如水肿、丘疹、脱皮、苔藓样变、渗出/结痂);ADL受限。

k. 严重或广泛;持续性;影响ADL中自我照顾或睡眠。评估血清IgE和组胺水平;对于组胺升高者考虑口服抗组胺药,对于IgE升高者考虑给予奥马珠单抗。

l. 在某些情况下考虑暂停免疫治疗。

m. 如果是门诊患者,考虑使用窄带UVB光疗。

e.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f.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g.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j. 严重或广泛;间歇性;皮肤因抓挠而变化(如水肿、丘疹、脱皮、苔藓样变、渗出/结痂);ADL受限。

n. 特征为皮肤炎症和出现充满液体的大疱。报道的最常见的irAE是大疱性类天疱 疮。

o. SJS、SJS/TEN重叠和TEN分别表现为真皮分离的体表面积<10%、10%-30%和>30%。该表现被被认为是影响皮肤和粘膜的超敏反应综合征。

p. 皮肤活检也可以在大疱周围完整的皮肤上进行。应该进行两次活检,其中一个样本要送检在生理盐水中进行直接免疫荧光检测。

q. 对于自身免疫/irAE相关的大疱性疾病,可以考虑进行以下血清学检查:大疱性类天疱疮抗体、桥粒芯蛋白1,3(天疱疮)抗体、抗皮肤抗体或间接免疫荧光。

r. 无症状;水疱覆盖体表面积(BSA)<10%。

s. 水疱占BSA的10%-30%;有疼痛的水疱;日常生活活动使用工具(iADL)受限。

t.水疱超过BSA的30%;日常生活活动(ADL)中自我照顾受限。

u. 水疱超过BSA的30%;与体液或电解质异常有关;需要收住重症监护室(ICU)或 烧伤病房治疗。

v. 利妥昔单抗1000mg 每2周1次,共2剂(同时与递减的糖皮质激素疗程联用),然后根据需要在 第12和18个月给与利妥昔单抗500mg维持治疗。

a. 症状包括:水样腹泻、痉挛、里急后重、腹痛、血便和粘液便、发热、夜间排便。血便和/或发热应及时进行更彻底的有关感染和其它胃肠道出血原因的检查,包括消化性溃疡 病(PUD)和恶性肿瘤出血。

b. 在进行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治疗之前,不必等待检测结果。

c. 如果乳铁蛋白阳性,强烈建议在出现症状的前两周内早期进行内窥镜检查或柔性乙状结肠镜活检。

d. 排便每天超过基础水平,但少于4次且没有结肠炎症状。

e. 排便每天超过基础水平,4-6次、有结肠炎症状、不影响ADL。

f. 排便每天超过基础水平,大于6次、有结肠炎症状、影响ADL、血液动力学不稳定、住院治疗、其他严重并发症(如缺血性肠病、穿孔、中毒性巨结肠)。

g.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h.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i .如果进展,考虑进行粪便检测以排除感染性病因。

j. 适时转换为泼尼松。

k.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如果使用英夫利昔单抗或维多珠单抗,应尝试在4周内逐渐减少类固醇的使用,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感染并发 症。

l .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阻滞剂或整合素阻滞剂的治疗持续时间尚未明确定义;证据支持最多3次(第0、2和6周),并与降低复发率相关。复查内镜以评估内镜下愈合情况可能有助于指导结肠炎的治疗持续时间,但这不是必需的。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m .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是英夫利昔单抗的合适替代品。

n .在接受第一剂英夫利昔单抗或维多珠单抗之前应先进行结核试验检查。无需为等待检查结果而暂停治疗。

f. 排便每天超过基线6次、结肠炎症状、妨碍ADL、血液动力学不稳定、住院治疗、其他严重并发症(如缺血性肠病、穿孔、中毒性巨结肠)。

o. 根据机构的条件和专业知识,可考虑将粪便移植治疗免疫抑制剂难治性结肠炎。

g.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h.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p. 丙氨酸转氨酶(ALT)和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升高。

q. 在危及生命的转氨酶升高的情况下,在等待结果时考虑开始使用类固醇治疗。

r. 当肝酶显示持续改善或恢复至≤G1,开始逐渐减少类固醇的剂量,之后至少在1个月的时间内继续逐渐减量,并密切随访,以指导逐渐减量的时间。根据需要重新增加剂量。

s. 吗替麦考酚酯治疗(0.5-1g q12h)可考虑用于尽管给与大剂量类固醇但仍表现为持续性重型肝炎的患者。

h.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t. 轻度胰腺炎的症状包括:恶心、腹胀、打嗝、腹痛或背痛。

u. 如果临床不怀疑胰腺炎的可能,则不必常规检测淀粉酶/脂肪酶评估。参见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常规监测原则 (IMMUNO-1)。

v. 炎症性肠病、肠易激综合征、肠梗阻、胃轻瘫、恶心/呕吐、药物、酒精、和/或糖尿病。

g.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h.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 (IMMUNO-C)。

w. 无需常规影像学监测潜在的胰腺炎。

x.为具有急性胰腺炎症状和体征者提供标准化的医疗护理,包括住院、积极的液体复苏和疼痛控制。胰腺炎的管理和随访应由胃肠病科/胰腺专科医师指导。

y. 具有以下特征之一:淀粉酶/脂肪酶升高>3×ULN、或CT影像学表现、或临床表现考虑胰腺炎。

z. 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中的2项:淀粉酶/脂肪酶升高>3×ULN±CT影像学表现±临床表现考虑胰腺炎。

aa.淀粉酶/脂肪酶升高±影像学表现±剧烈腹痛或呕吐和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bb. 评估胰腺外分泌功能不全的体征/症状和/或糖尿病,并在必要时行补充治疗。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随访以监测胰腺功能不全。

cc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a. 大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诱发或加剧高血糖。如有症状和/或持续不受控制,考虑转到内分泌科给予适当的处理。

b.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KA)的症状可能包括过度口渴、尿频、全身无力、呕

吐、神志不清、腹痛、皮肤干燥、口干、心率加快、呼吸时出现水果味。

c. 对于血糖水平>200mg/dL(通常为300-500mg/dL)的重症/表现不适的患者,提示应立即/紧急评估DKA。

d. 发生Ⅰ型糖尿病的情况罕见,但如果不提供胰岛素治疗则可能危及生命。一旦确诊为新 的I型糖尿病,应由内分泌团队指导下进行管理和监测。

e. 评估胰腺外分泌功能不全的体征/症状,并在必要时补充治疗。

f. 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皮质类固醇可以逆转免疫治疗诱导的I型糖尿病,并且可能使血糖控制更复杂。

g.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h. 学会指南包括但不限于:静脉输液±补钾、静脉输注胰岛素、每小时监测血糖、血清酮体、血 液pH和阴离子间隙。

i.TSH升高,游离T4正常。

j. TSH升高(>10)、游离T4低,有临床症状。

k. 确定为TSH抑制可能表现为:a)如果游离T4正常,则为亚临床;b)如果游离T4高,则有临床表现。TSH抑制(<0.01)大多是由于一过性或进行性无痛性甲状腺炎所 致。

l. 对于基线甲状腺功能无异常或无症状的患者,如有指征,可将甲状腺功能检测间隔延长到每12-18周。

m. 左旋甲状腺素1.6μg/kg 口服 qd,目标是使TSH达到参考范围或适合某个年龄段的范围;对甲状腺补充敏感的患者群体(例如,老年人群或有合并症 的患者),可以减量10%以避免发生甲亢。

g.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n.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o. 如果出现严重的急性症状(如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根据指征使用大剂量类固醇直至症状消失(1-2周),然后迅速逐渐减量至生理替代的剂量。

p. TSH低或抑制伴有不相称的游离T4低可能表示垂体炎后遗症;其他垂体轴可能会受到影响。

q. 垂体炎可能会出现急性症状,如头痛、畏光、头晕、恶心/呕吐、发热、厌食、视野缺口(盲区)或重度疲劳。检测可能显示低ACTH、低晨时皮质醇、低钠、低钾和低睾酮。非急性症状可能包括疲劳和体重减轻。

r. 如果患者有多尿/多饮,考虑尿崩症的相关检查;但是,这非常罕见,只有少数病例报告。

s.垂体损伤的激素替代治疗应包括类固醇替代治疗(氢化可的松每天晨时口服20mg、每天下午口服10mg);激素替代治疗还可能包括中枢性甲状腺功能减退补充左甲状腺素、男性补充睾酮,以及绝经前女性补充雌激素(如果没有其他禁忌的话)。患者可能需要终生生理性补充激素。

g.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n.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o. 如果出现严重的急性症状(如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根据指征使用大剂量类固醇直至症状消失(1-2周),然后迅速逐渐减量至生理替代的剂量。

t.低水平的清晨皮质醇(<5)伴高水平的ACTH(>参考范围),有或者没有电解质异常和症状。其他标准:在低水平清晨皮质醇和高水平ACTH的情况下,ACTH刺激后30或60分钟皮质醇<18。其 他异常: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低钠血症和高钾血症。

u. 排除中枢性甲状腺功能减退。

v. 如果有急性疾病(即发热>101℉[38.3℃]、恶心/呕吐、手术),在开始24-48小时可加倍或三倍给药。

w. 需终生生理性补充类固醇。

x. 生理性类固醇替代治疗的目标是确定预防肾上腺功能不全症状所需的最低类固醇剂量。对于许多患者,如果耐受,可能是晨时10mg、下午5mg。

a. 伴或不伴干咳的肺实质的局灶性或弥漫性炎症(通常在CT图像上表现为磨玻璃样阴影)。考虑感染性病因。

b. 无症状;局限于一个肺叶或不到肺实质的25%;仅临床观察或诊断性观察。

c. 出现新的症状/症状恶化,包括:呼吸急促、咳嗽、胸痛、发热和吸氧量增加。

d.  G3-严重症状涉及所有肺叶或超过肺实质的50%,ADL自我照顾受限,需要吸 氧;G4-危及生命的呼吸功能损害。

e.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f.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g. 如果没有禁忌症,强化CT检查以排除其他病因。

h. 如果担心肿瘤淋巴管播散,有指征需要进行活检。

i.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j. 方案按字母顺序列出。没有数据支持一种优于另一种。

k. FDA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是英夫利昔单抗的合适替代品。

l .总剂量应为2g/kg,根据药品说明书在2-5天内分次给药。

a. 氮质血症、肌酐升高、酸/碱失衡或电解质紊乱以及尿量变化。

b. 肾前性和肾后性原因需要进行全面的体检和检测。包括NSAIDS和PPI等肾毒 性药物的药物审查,并考虑梗阻、心肌病/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利尿

剂、原发性胃肠道原因引起的血容量不足、结石以及感染。

c. 甄别细胞浸润(考虑血管炎)与免疫复合物介导的肾损伤。

d. 对于蛋白尿>3g/24小时者,检查ANA、RF、ANCA、抗-dsDNA以及血 清C3、C4和CH50。

e.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f.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g.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h. FDA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是英夫利昔单抗的合适替代品。

a. 眼部不良事件(AE)患者可出现以下任何症状:视力模糊/扭曲、盲点、色觉改变、畏光、触痛/疼痛、眼睑肿胀和眼球突出。巩膜外层炎可能与眼睛变红或变紫有关。葡萄膜炎可能与眼睛发红有关。

b. 按照巩膜外层炎的临床路径治疗眼睑炎。

c.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d.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e.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f. 对于泛葡萄膜炎,如果对大剂量类固醇全身治疗难治,可考虑加用英夫利昔单抗、FDA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或抗代谢药(如甲氨蝶呤)。

a. 进行性或波动性的肌无力,通常由近端至远端。可能有延髓受累(即眼睑下垂、眼外运动异常致复视、吞咽困难、面部肌肉无力)和/或呼吸肌无力。肌炎和心肌炎可能同时发生。呼吸系统症状可能需要评估以排除肺炎。格林-巴利综合征(GBS)的变体-Miller Fisher症候群有重叠症状(眼肌麻痹和进行性无力)。

b. 某些症状妨碍日常生活能力。美国重症肌无力基金会(MGFA)严重程度Ⅰ级(只有眼部症 状和体征)和MGFA严重程度Ⅱ级(轻度全身无力)。

c. 自我照顾受限并需要提供援助、虚弱限制行走、任何吞咽困难、面瘫、呼吸肌无力或快速进展的症状或MGFA严重程度Ⅲ-Ⅳ级中至重度全身无力至肌无力危 象。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f .大剂量类固醇(≥2mg/kg/天)可能会加重症状。

g. 总量应为2g/kg,按药品说明书分次给药。

h. β-受体阻滞剂、环丙沙星和静脉补镁。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g. 总量应为2g/kg,按药品说明书分次给药。

i. 渐进性,最常见的是对称性肌无力伴深腱反射消失或减弱。可能累及四肢、面部、呼吸系统以及延髓和动眼神经。可能有自主神经失调。起病时常有腰背部和大腿疼痛。

j. 脑脊液(CSF)蛋白质和白细胞(WBC)计数常升高;尽管这在典型的GBS中并不常见,但是任何脑脊液样本均应行细胞学检查。

k. 部分妨碍日常生活能力,不同的患者症状不同。

l. 自我照顾受限并需要提供援助、虚弱限制行走、任何吞咽困难、面瘫、呼吸肌无力或快速进展的症状

m. 类固醇通常不推荐用于特发性GBS;然而,在免疫治疗相关的情况下,除IVIG或血浆置换外,试用是合理的。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 (IMMUNO-C).

n. 可表现为不对称或对称性感觉运动障碍。感觉障碍可能是疼痛或无痛性感觉异常或可能威胁生命的自主神经(如肠肌神经丛)功能障碍。反射减弱或消失。孤立性感觉障碍或感觉障碍伴下运动神经元障碍。

o. 由于肠肌丛神经炎引起的胃肠道麻痹是一种罕见的与ICI治疗相关的毒性。可能会突然 表现为严重的肠梗阻。推荐早期给予大剂量类固醇,联合多学科会诊。

p. 不影响功能以及症状不会引起患者担心。注意:任何颅神经问题都应该按照中度毒性来处理。

q. 部分妨碍日常生活活动(ADL),症状引起患者担心(即疼痛,但没有无力或影响步态)。

r.  自我照顾受限并有必要提供援助、虚弱限制行走或呼吸问题(即腿部无力、脚下垂、快速上升的感觉变化)。严重的周围神经病变不一定是GBS,但管理相似。

s. 在轻度周围神经病变患者中暂停免疫抑制点抑制剂的门槛很低。

t.  对于新出现的干扰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iADLs)应该特别是监测,症状如:疼痛或无力、步履艰难、共济失调或自主神经变化。

u.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d .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g. 总量应为2g/kg,按药品说明书分次给药。

v.  可伴有头痛、畏光和颈部僵硬,通常不发热,但也可出现发热。可能有恶心/呕 吐。精神状态应正常(区别于脑炎)。

w. 排除感染性病因,尤其是病毒(例如:HSV)。

x.  精神错乱、行为改变、头痛、癫痫发作、近期记忆丧失、意识水平低下、局灶性无力和言语异常。

y.  根据怀疑和细胞学,测量脑脊液压力并检查细胞计数、蛋白质葡萄糖、革兰氏染色、培养、PCR检测HSV和其他病毒。可能见到WBC升高而葡萄糖正常、培养和革兰氏染色正常而蛋白质升高。细胞学检查时可见到反应性淋巴细胞或组织细胞。

z. 可能显示在自身免疫性脑病或边缘性脑炎中见到的典型的T2/FLAIR改变,也可能是正常的。

aa. 根据怀疑、细胞学、寡克隆带和自身免疫性脑病专家组意见,检查细胞计数、蛋白质葡萄糖、革兰氏染色、培养、PCR检测HSV和其他病毒。可能见到淋巴细胞为主的WBC升高和/或蛋白质升高。

bb. 自我照顾受限并需要援助。

cc. 一旦症状缓解,在4周内逐渐减少类固醇。

dd. 10mg/kg IV q8h 。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g. 总量应为2g/kg,按药品说明书分次给药。

ee. 急性或亚急性无力或双侧感觉改变,常伴有深腱反射增强。

ff. 细胞计数、蛋白质、葡萄糖、寡克隆带、病毒PCR、细胞学和肿瘤神经性抗体。

a. 心肌炎症状是非特异性的。这种情况很罕见,但可能很严重,病因上不是病毒感染所致,与肌炎/重症肌无力相关,在联合治疗中更常见。在死亡病例中,死因为传导异常,而射血分数正 常。

b. 没有免疫治疗相关性心肌炎特异性改变证据;推荐考虑其他原因引起的心肌炎。

c. 心律失常、超声心动图发现明显异常而无低血压、心肌标志物>ULN。

d. 心律失常、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低血压/心肌病),心脏标志物>3×ULN。

e.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f.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g. 已有使用其他免疫抑制剂(如阿仑单抗或阿巴西普)获得成功的报道。

h. FDA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是英夫利昔单抗的合适替代品。

i. 总量应为2g/kg,按药品说明书分次给药。

j. 吗替麦考酚酯治疗(0.5-1g q12h)。

a. 临床症状:关节疼痛、肿胀;炎性症状:静息后僵硬、热敷改善。

b. 严重程度轻微或仅有1个关节受累。

c.  ADLs受限,存在关节磨损。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f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g. 如果重复给药后关节炎恶化到日常活动受限或患者生活质量严重受损的程度,则考虑停止免疫治疗。

h. FDA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是英夫利昔单抗的合适替代品。

i. 考虑可能合并其它免疫相关不良事件,与免疫抑制的选择可能相关。

j. 如果在开始治疗时ESR、CRP升高,考虑用作疗效监测指标。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 (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 (IMMUNO-C)。

f.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h. FDA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是英夫利昔单抗的合适替代品。

k. 肌痛是一种以肌肉或肌肉群引起的明显不适感为特征的病症。

l . 肌炎是一种以骨骼肌炎症和/或无力为特征的疾病。

m. 中度疼痛伴有无力或肌酸激酶或醛缩酶升高;ADLs中自我照顾受限。

n . 对于肌痛,中度疼痛伴有无力;疼痛使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受限。肌炎,疼痛伴重度无力;日常生活活动中自我照顾受限。

o. 仅适用于肌炎;如有指征,紧急干预。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p. GCA症状:视觉症状、头痛、头皮触痛、颌跛。

q. Calabrese C, Kirchner E, Kontzias K, et al. Rheumatic immune-relatedadverse events of checkpoint therapy for cancer: case series of a new nosological entity.RMD Open 2017;3:e000412;Calabrese C, Cappelli LC, KostineM, et al. Polymyalgiarheumatica-like syndrome from checkpoint inhibitor therapy: caseseries and systematic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RMD Open 2019;5:e000906.

r. 轻微疼痛和/或僵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不受限。

s. 疼痛和/或僵硬,日常生活中使用工具或自我照顾受限。

t. Patients with giant cell arteritis require a slower taper. GoldsteinBL, Gedmintas L, Todd DJ. Drug-associated polymyalgiarheumatica/giant cell arteritis occurring in two patients after treatment with ipilimumab, an antagonist of CTLA-4. Arthritis Rheumatol 2014;66:768-769; Micaily I, Chernoff M. An Unknown Reaction to Pembrolizumab: Giant Cell Arteritis. Ann Oncol.2017;28:2621-2622, Calabrese LH, Calabrese C, CappelliLC. Rheumatic immune-related adverse events from cancer immunotherapy. Nat Rev Rheumatol 2018;14:569-579.

本文作者

林彩侠

e药安全创始人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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