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爱上了诱奸犯

题记

这本书并非书写的是一个少女被强暴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少女爱上“诱奸犯”的故事。—— 林奕含 2017年采访


故事梗概

小说主要描述了三对关系,分别是钱一维与许伊纹,李国华与房思琪,以及一对情同姐妹的好友房思琪与刘怡婷。

小说以倒叙的方式展开,房思琪发疯,而仿佛双胞胎和她一起长大的刘怡婷通过她的日记得知了对方五年来不为人知的经历。少女刘怡婷和房思琪年纪相仿,又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情同姐妹,喜欢文字。

比她们年长的年轻女子许伊纹正巧也喜爱文学,成为了俩姐妹的启蒙导师,最后嫁给了相貌堂堂,学术渊博却有酗酒和暴力倾向的钱一维。外人看来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可是钱一维的控制欲越来越强,许伊纹不得不开始隐藏自己,收起最喜欢的咖啡,不再读书,成为一个被困在深闺的家庭妇女,最痛苦的是要忍受对方酗酒后的暴力。

而有着和伊纹相似脸蛋的房思琪因为补课陷入了语文名师李国华的圈套,面对着学识渊博的老师,房思琪和相貌平平的刘怡婷都抱着崇拜之心,甚至私底下对他十分爱慕。这种心态被她们对老师的尊敬所约束着,甚至她们也理所当然地以为老师是一个道德的典范。然而就在一次家教时,李国华亮出了自己的欲望,

“我下楼拿作文给李老师改。他掏出来,我被逼到涂在墙上。老师说了九个字:“不行的话,嘴巴可以吧。”我说了五个字:“不行,我不会。”他就塞进来”。

房思琪的内心很难去接受这种侵犯,她在接受李国华的补习的时候,接受着对方关于文学和爱情的观点,李国华将文学经典解释为性欲的演绎,而将自己对房思琪的侵犯理解为一种爱。这让懵懵懂懂的房思琪在感到委屈的同时又感受到一种莫名其妙的特殊感,曾经崇拜的偶像竟然如此“深爱”自己,可是在面对着老师不断的侵害和暴力时,她内心感受到的却是屈辱和真实的痛苦,可是内心纯真的她没有社会世俗给她框架,她不理解什么是爱,她只能从自己沉迷的文字中找寻答案。


短评

小说展现的背景虽然在台湾,但是同样是濡染在应试体制大行其道而女权运动尚未风行的年代。对于本书,国内大多的评价者都倾向于给出好评,落脚点大多是在痛批“狼师”的道貌岸然和卑鄙无耻以及哀叹女孩所受到的侵犯,并认为林奕含是在“以血写书”。然而对于本书批评者来说,或许也正是由于书写的太贴近现实,读者难免被情绪左右而对于本书的文学性评判上产生了误差。

其实我们看书的时候,一旦沾染了情绪评论便很难保持公正,而从作者的角度来说,其实她也并不希望我们将这本小说看做一个悲剧的文本化,在2017年的采访的时候,林奕含就坦言,这可以说不是一个关于少女被强暴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少女爱上“诱奸犯”的故事(由此也有人指出这是斯德哥尔综合征,其实不然,房思琪可以说先是喜欢“李国华”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李国华就能侵犯房思琪)

福柯在《性概念史》中一直讨论的问题是话术的构建,明确指出了教育和监狱本质上的类似性不过是话术的构建,并直指弗洛伊德从《梦的解析》开始的精神分析理论并不是在解放“性”,反而是以病理学的方法论,发明了“性”。小说中,房思琪在经历了李国华的侵犯之后向父母问起“性”,若是从之后的情况来看,房思琪已然是在向父母发出求救信号,而父母却严厉地斥责,说只有需要性的人,才要了解性。

大陆80、90年代的孩子同样是在这样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小孩子懂什么情情爱爱”成了家长们推卸教育责任的口头禅,而这种教育的现实,本身也是福柯所言,东方文化中根深蒂固地有将以色情与生殖繁衍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来讨论性行为的倾向,由此风流春宫是合理的,少女守贞也是合理的,但是这两条路却只有男性可以自由选择的,而这样的条件设定下,女性是没有性需求的,因此只有轻浮放荡之女性是需要额外的性,大众们便会一致认为这样的女性就会“自然而然”招来性侵和强暴,这样的思路可以说简直进一步将“性侵”合理化。而普通的性则是固结在男女的生殖本能,只能限于最基本的经济型性行为。由此一旦支离出这个范畴,甚至于女性穿着暴露以及乐于与男子搭讪甚至于与男性发生婚前性行为本身就成了一种自轻自贱的表现,由此构建出来的道德观(“一旦失去贞操,女性就变得廉价”),最终还是脱离不了女性依托男性生存的思维模式,由此这样的社会下男性崇尚的是“物质换性”的方式,而女性则崇尚的是“性换物质”,供需双方自行推动自我的物化。

而反过来讲,在这样的社会构建下个体一旦支离出这个道德范畴,便会受到集体的审判,并被强加各种罪名以至于上刑,女子一旦被判定为“轻浮、下贱”,其结局必然也是悲惨的,最终被社会驱逐。而西方国家的女性其实也有着和东方女子一样的命运,毕竟自我解放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费雯丽主演的《欲望号街车》同样描述了一位“欲女”被社会规训最终送进精神病院的故事。

回到这部小说,林奕含其实提出了的是一个对社会伦常具有挑衅意味的问题,假如少女爱上“诱奸犯”的话,诱奸犯就可以对她为所欲为了吗?甚至,小说还特意安排了许伊纹与钱一维这对夫妻作为一个例子,提出了一个更具现实性的问题:难道在婚内男性就能对女性展开侵犯了吗?从家暴到性侵,反过来讲婚姻和爱情已然成为暴力侵犯的保护伞。先前《西部世界》的主演Rachel Wood的写推文阐述自己被男友性侵,可以说“任期内男友”和性侵的挂钩已经让很多人感到不解,然而这种惯性思维下隐含的是集体主义的规训与情感绑架。

小说中的许伊纹是爱着钱一维的,但是频繁的家暴和自我的被迫丧失使得许伊纹的生活并不快乐,而毛毛的出现可以说是她生命中的一缕阳光,读者自然而然给毛毛与钱一维划定了一善一恶的两极形象。可是倘若毛毛与许伊纹结婚了,他又是否会变成钱一维呢,这同样也是林奕含抛给读者的问题。由此林奕含在小说末设定了一个极为变扭的结局,许伊纹流产后与钱一维离婚,而不断地接受毛毛无微不至的照顾,然而钱一维突然打电话给许伊纹并找上门来,许伊纹虽然拒绝了对方要求重婚的要求,但是却无法拒绝钱一维的性要求。毛毛回到家之后发现了钱一维落下的领带,愤然质问许伊纹,而许伊纹却说,你并不是我的谁。毛毛虽然一开始愤然离开了,但是最后还是带着点心回到了许伊纹身边,这条故事线也以此告终。

其实这一段值得捉摸的是感情中占有欲,许伊纹虽然与毛毛相处很开心,但在理论上却没有义务为毛毛“守贞”,而反过来讲她自己是觉悟的,感情并不是一种物质交换,而毛毛最后也及时醒悟过来,对一个人的照顾和物质也并不是为了日后的索取,这种情感交互本身是需要基于自愿的。

反过来讲房思琪面临的其实也是这样一个问题,她其实和刘怡婷作为懵懂的文学少女,对于学识渊博的李国华显然是欢喜的,但是房思琪并不知道“李国华”是如此一个善于利用女性的罪犯,他的行为俨然是混合着强暴和情感绑架的。而他也明白一旦社会认定他与房思琪构建起了某种关系,那么关系内的一切都是合理的,房思琪的困境就在这里,作为反复走向“李国华”的少女,房思琪可以说至少在强暴没发生之前对这位老师还是存在懵懵懂懂的爱的,可是强暴发生之后,房思琪俨然被动地与侵犯者产生了联系,在传统社会的规训下,男性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是需要担负责任的,而这个责任就是与女性结婚,可以说这样的社会教育迫使房思琪不得不走向被强暴且还要强迫自己喜欢上罪犯,而她向社会的呼救却被当作了“危险的性试探”。

可以说林奕含在这本书中需要申诉的不仅仅是自己所遭受的侵害,她书写这个带有真实性的故事更是希望人们能关注到的是整个社会对女性的物化,被性侵的女性往往是被迫的,但是却要受到社会的歧视和指责而被迫爱上罪犯,那么这个时候,罪犯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人了,反而是整个社会,这也就是为什么林奕含会说,“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是房思琪式的强暴”。因此这本书的意义其实远远超过了这个故事本身,可以说是一部足以引起读者思考的现实主义作品。可以说文学或许“辜负”了林奕含,但是她却没有辜负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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