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州、南宁6城市政府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城市人民政府要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据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了解,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将做好公租房保障,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继续对大城市新筹集公租房给予中央补助。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实行政府指导价。
在会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强调,人口流入多、房价较高的城市,要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积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及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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