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盖茨离婚诉状(附全文)
以下为离婚诉状中文翻译:
华盛顿高等法院
关于申请人者梅琳达 · 弗伦奇 · 盖茨和被申请人威廉 · 盖茨的婚姻
离婚 ( 解散 ) 申请书
1.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居住地:金县,华盛顿
被申请人居住地:金县,华盛顿
2. 婚姻信息
我们于1994 年 1 月 1 日在夏威夷的拉奈结婚。目前双方已经分居。
3. 离婚请求
这段婚姻已经无法挽回地破裂了。我们请求法院解除我们的婚姻关系,并判决我们的婚姻关系在分居合同中规定的日期结束。
4. 对双方的管辖权
法院对这桩婚姻有管辖权,因为夫妻中至少有一人住在华盛顿州。
法院对被告有属人管辖权,因为被告住在华盛顿州。
5. 配偶中是否有一方怀孕了
不
6. 婚姻的孩子
我和我的配偶没有 18 岁以下的孩子。
7. 对儿童的管辖权 ( RCW 26.27.201 - 221, 231, 261, 271 )
不适用
8. 监护计划
我和我的配偶没有 18 岁以下的孩子。
9. 孩子的抚养费
双方没有未成年子女,任何中学后的费用已在分居合同中规定。
10. 来自其他关系的孩子
夫妻双方都没有其他伴侣的孩子。
11. 书面协议
你和你的配偶是否签署过婚前协议分居合同或共同财产协议 ?
是的。
书面协议类型:根据 RCW 26.09.070 的分居合同。
法院是否应执行该合同 ? 是的。
12. 不动产 ( 土地或住宅 )
我请求法庭按照我们分居合同中的规定分割不动产。
13. 个人财产 ( 任何财产、资产或商业利益 )
我请求法庭按照我们分居合同中的规定分割个人财产。
14. 债务 ( 抵押贷款、信用卡和其他欠款 )
我请求法庭按照我们分居合同中的规定分割任何的债务和负债。
15. 配偶赡养费
无需配偶赡养费。
16. 费用和花费
无相关请求
17. 保护令
你希望法院发布保护令作为此案最终命令的一部分吗 ?
不需要。
18. 禁止令
你希望法院发布禁止令作为此案最终命令的一部分吗 ?
不需要。
19. 姓名更改
无相关请求。
20. 其他请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