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的形成
本文通过分析《论语》、《庄子》、《礼记》、《史记》和帛书易传、郭店楚简的记载,证明六经的形成,源於孔子;早在先秦时期,《周易》就已与《诗》、《书》、《礼》、《乐》、《春秋》並列,进入儒家群经之中。说孔子乃至先秦儒家与《周易》无关,否定先秦有《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並列的事实,是完全错误的。指出执著於这些错误观点的疑古学者,应该反省、检讨自己的方法论。
引 言
《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並称始於何时?是近代以来经学史、思想史、哲学史论争的一大热点。受疑古思潮影响的学者认为先秦没有“六经”或“五经”,到秦或西汉,《周易》才进入儒家系统,《诗》、《书》、《礼》、《乐》、《易》、《春秋》才开始並称,才有六经之说。[1]这种观点,在中、日两国学界影响极大,在讨论先秦秦汉学术和思想方面引起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很有认真地进行系统探讨的必要。
一
说先秦没有“六经”並称之说,是由孔子与《周易》无关说引发的。疑古学者认为《礼记》和《史记》关於孔子与《周易》的记载不足为据,对於《论语·述而》篇、《子路》篇以及《庄子·天运》篇、《天下》篇的有关记载他们又作了完全不同於前人的解释,因此,孔子与《周易》无关说似乎是天衣无缝了。但事实是无情的,不但传统文献的记载难以推倒,而且一系列新的出土材料更是直接证伪了此说。
1973年底,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十二多万字的帛书。其中有六篇易传,共一万六千馀字。这六篇帛书易传的第一篇是《二三子》,经拼接整理,共36行,2600馀字。帛书《二三子》记载的是孔子与他的学生“二三子”关於《周易》的问答,较为详尽地讨论了《周易》乾、坤等17卦卦爻辞的意义。第二篇是《繫辞》,与今本《繫辞》基本相似,只是较今本《繫辞》少了一些章节而已,这其实是出土文献的通例,不值得大惊小怪。帛书《繫辞》与今本《繫辞》一样,有许多解《易》的“子曰”,这个“子”,上下文来看,当属孔子。第三篇是《衷》,约45行,共3100馀字,通篇记载“子曰”论《易》,其中有今本《繫辞》下篇的许多章节和《说卦》的前三章。第四篇是《要》,共24行,记字数1648。虽有残损,但从保存较为完整的最後两章看,一是记“夫子”与“子赣” 关於“老而好《易》”的辩论,一是记孔子向他的学生“二三子”讲解《周易》的损益之道。第五篇是《缪和》,共70行,第六篇是《昭力》,共14行,共记字数“六千”。《缪和》、《昭力》两篇基本上皆为缪和、吕昌、吴孟、庄但、张射、李羊、昭力等人向先生问《易》的记录,这个解《易》的先生之言称为“子曰”,也有一处称为“孔子曰”。
帛书易传的这些记载不但坐实了孔子有解《易》之事,而且还揭示了一段孔子思想变化的隐秘。帛书《要》记载:
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囊。子赣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蘩。’赐以此为然矣。以此言取之,赐缗行之为也。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夫子曰:“君子言以矩方也。前(剪)羊(祥)而至者,弗羊(祥)而巧也。察其要者,不(诡)其福。《尚书》多仒矣,《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遗言焉。予非安其用也。”……“赐闻诸夫子曰:‘孙(逊)正而行义,则人不惑矣。’夫子今不安其用而乐其辞,则是用倚(奇)於人也,而可乎?”子曰:“校(谬)哉,赐!吾告女(汝),《易》之道……故《易》刚者使知瞿(惧),柔者使知刚,愚人为而不忘(妄),僌(渐)人为而去诈。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虑,纣乃无道。文王作,讳而辟(避)咎,然后《易》始兴也。予乐其知……”[2]
从“子赣”所称的“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蘩’”可知,孔子晚年之前对《周易》极为轻视,以《周易》为求“神灵”、讲“卜筮”之书,认为好《易》就会“德行亡”、“知谋远”。到晚年,孔子对《周易》的认识却为之一变,“老而好《易》”,居然到了“居则在席,行则在囊”的地步。为此,子赣不解,孔子回答道“《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遗言焉”,“《易》刚者使知惧,柔者使知刚,愚人为而不妄,人为而去诈”,认为《周易》一书产生於“纣乃无道,文王作”的年代,是周文王”讳而避咎”之作,反映了文王的仁义思想(“文王仁”)和忧国忧民意识(“其虑”)。孔子是“乐其知”,赏识蕴藏在《周易》一书里的文王之智才“好《易》”的。
上述帛书《要》篇还记载:
孔子(籀)至於损益一卦,未尚不废书而(叹),戒门弟子曰:……故易又(有)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又(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故律之柔刚;又(有)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妇先後尽称也,故为之以上下;又(有)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勿(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故易之为书也,一类不足以亟之,变以备亓(其)请(情)者也。故胃(谓)之易又(有)君道焉,五官六府不足尽称之,五正之事不足以至之,而诗书礼乐不[止]百扁,难以致之。不问於古法,不可顺以辤令,不可求以志善。能者(由)一求之,所胃(谓)得一而君(群)毕者,此之(谓)也。[3]
孔子认为《诗》、《书》、《礼》、《乐》,卷帙繁多,不止百篇之数,从中获取“天道”、“地道”、“四时之变”和“人道”、“君道”,不是容易之事,“难以致之”。而《周易》有“阴阳”、“柔刚”以见天地之道,有“八卦”以见“四时之变”,有“上下”以见“人道”、“君道”, 《诗》、《书》、《礼》、《乐》的精华都浓缩在《周易》的损益之道里。所以“(由)一求之”、“得一而君(群)毕”,从《周易》的损益之道里可以尽得《诗》、《书》、《礼》、《乐》之精义,不必皓首穷经,把精力耗费在卷帙繁多的《诗》、《书》、《礼》、《乐》的繁文末节上。
孔子对群经态度的这种变化,势必会影响到其弟子和後学。帛书《要》篇记载子贡对孔子“老而好《易》”的激烈批评,就是证明。大而言之,孔子“老而好《易》”以前的弟子,如子贡等,受孔子轻视《周易》思想的影响,绝不会太看重《周易》。就是孔子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他们也不见得就能接受。其称举群经,只称《诗》、《书》、《礼》、《乐》而不言《周易》是势所必然。而孔子晚年的一些弟子及其後学,受孔子“老而好《易》”的影响,就势必会将《易》与《诗》、《书》、《礼》、《乐》並称。但是,比较而言,孔子“老而好《易》”以前的弟子多而影响大,“老而好《易》”以後的弟子少而影响相对有限。所以,在先秦文献里,将《易》与《诗》、《书》、《礼》、《乐》並称自然会少些。
由此可见,在孔子晚年时《诗》、《书》、《礼》、《乐》、《易》、《春秋》就开始並称了,只不过《易》的价值是新定而《春秋》是新出而已。
二
1993年10月湖北省荆门市郭店一号楚墓出土了804枚楚简。考古专家从墓葬形制和器物特征判断,郭店一号墓具有战国中期偏晚的特点,因而断定其下葬年代当在公元前4世纪中期至前3世纪初,其墓主人的身份为有田禄的上士。其竹简字体有明显的战国时期楚国文字的特点。[4]这些论定,都是可信的。现在这批楚简的照片和释文已全部公开发表。[5]我们可以据此进行讨论。
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篇第15、16简说:
时、箸、豊 、乐,亓司出皆生於人。时,又为为之也;箸,又为言之也;礼、乐,又为之也。[6]
“时”读为诗,“箸”读为“书”,“豊 ”读为礼,“司”读为始,“又”,读为“有”,“”读为“举”。[7]这是说《书》与《诗》、《礼》、《乐》,它们的创作都产生於人,《诗》、《书》、《礼》、《乐》,都是反映人们的作为的。这里只称举《诗》、《书》、《礼》、《乐》四经,没有提及《易》与《春秋》。
但楚简《六德》篇第23至25简却记载:
古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客行亓而亡繇迮也。雚者、箸则亦才,雚者豊、乐则亦才,雚者易、春秋则亦才。[8]
“古”读为故,“客”读为各,“”读为职,[9]“亡”读为无,“繇”读为犹,“迮”读为作,“雚”读为观,“者”读为诸,“”读为诗,“箸”读为书,“才”读为在,“”读为矣,“豊”读为礼。《郭店楚墓竹简》的这些释读都是正确的。但“”应读为讪。《说文·言部》:“讪,谤也。”[10]“”即誇 之古文。《玉篇·言部》:“誇 ,逞也。,古文。”[11]这里不但《诗》、《书》、《礼》、《乐》、《易》、《春秋》並称,而且说它们都是表达“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理的。
楚简《语丛一》也有“六经”並称之语,只可惜有所残损。如依楚简《六德》篇所称《诗》、《书》、《礼》、《乐》、《易》、《春秋》之序,将其第38、39、44、36、37、40、41简拼合,[12]则得:
《诗》所以会古含之也者,[《书》者所以会]□□□□者也,[《礼》所以会]□□□□[也,《乐》所以会] □□□□[也],《易》所以会天人也。《春秋》所以会古含之事也。[13]
楚简的“含”字,即“今”字。战国中山王鼎铭“含”字3见,皆读为今。[14]包山楚简“邵行之大夫含执其倌人”,[15]信阳楚简“含卿大夫”,[16]“含”皆当读为今。
“”,即志字,寸与含字的口一样,皆属於战国文字的繁化现象。信阳楚简“戋人刚”,[17]“”字人释作“恃”,[18]实际也应读作志,只不过多加了一个寸字部件罢了。
“”字,亦见北宋郭忠恕所编《汗简》,云出自《尚书》;又见於北宋夏竦所编《古文四声韵》,云出自《古老子》、《古尚书》。他们皆释为“道”字。[19]此字又两见於石鼓文,清儒钱大昕据韵例认为当“读户郎切,即古行字”。罗振玉肯定钱说,指出商人卜辞亦有此字。[20]孙海波所编《甲骨文编》卷2第29页就收有8例甲文“”字。 今本《老子》之“道”字,荆门楚简多写作“道”,但亦有写作“”的。如今本第37章“道常无名”之“道”,楚简就作“”;第30章“以道佐人主者”之“道”,楚简也作“”;第15章之“道”字,楚简也作“”。[21]《尔雅·释宫》:“行,道也。”两者为同义词,故可通用。“天人”即“天行人行”,亦即天道人道。
这里,虽然残缺论《书》、论《礼》、论《乐》之语,但对本文的讨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出现了论《易》、论《春秋》之语,它们与论《诗》之语並列,说明在郭店楚简中,《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並称,並非孤证,而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郭店一号墓的下葬年代是战国中期偏晚,约公元前300年左右。《六德》篇和《语丛一》的抄写当在这之前。其成书年代要早於抄写年代,因为迄今为止所有出土古籍,没有不属於抄本而为祖本的。[22]根据先秦时期的情况,一篇文章从写成到在社会上流传,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所以,《六德》篇和《语丛一》的内容会早到战国前期,是很有可能的。笔者曾将楚简《六德》篇“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说与《论语·颜渊》、《中庸》、《荀子·王制》、《新书》诸说作过比较,认为楚简《六德》篇当成於子思《中庸》之前,当为孔子弟子之作。[23] 帛书《要》篇记载孔子比较《易》与《诗》、《书》、《礼》、《乐》之短长,到了楚简所载孔子弟子的作品则《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並称,並论述了它们与“智信圣仁义忠”“六德”、“夫妇有辨、父子有亲、君臣有义”的“立身大法三”及“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说的关係.这就告诉我们,先秦时期有《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六经並称起源於孔子,应是不争的事实。
三
对出土文献所揭诸的这些事实,疑古论者不愿承认。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成说,一是力图将出土文献的年代往後拉,二是以传统文献的记载来否定出土文献。
池田知久先生认为“《要》篇的成书年代”,“是在从西汉初期的高祖到吕后,即公元前206年~前180年之间”,[24]这一看法显然过於保守。马王堆三号汉墓下葬於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帛书的抄写当在这之前。帛书《衷》第31行有“天气作□□□□□□□□,亓寒不冻,亓暑不曷。易曰:履霜,坚冰至。子曰:孙从之胃也”等33字错简,第35至37行又有“又口能敛之,无舌罪,言不当亓时则闭慎而观。易曰:聒囊,无咎。子曰:不言之胃也。□□,[何]咎之又?黑亦毋誉,君子美亓慎,而不自箸也,渊深而内亓华。易曰:黄常,元吉。子曰:尉文而不发之胃也。文人内亓光,外亓龙,不以亓白阳人之黑,故亓文兹章。易曰□□既没,又爵□□□居亓德不忘。单于野,亓血玄黄。子曰:人信!隐文且,必见之胃也。变而不能去亓文,则文亓信于”等147字错简。[25]这些错简的存在,说明帛书易传不是祖本而是抄本。因此帛书易传的抄写年代並非其成书年代,其成书年代应较其抄写年代早得多。如果以帛书《五星占》最晚之天文记录汉文帝三年(前177)为帛书易传的抄写年代,距 “公元前206年~前180年之间”显然太近。其成书年代应该还得靠前。
笔者曾经指出,帛书《易传》诸篇中,写成最晚的当属《缪和》、《昭力》。但它们所记史事最晚也为战国初期之事。而且《缪和》所载,往往比《吕氏春秋》、《韩非子》所记更为详实。如果它不是在《吕氏春秋》、《韩非子》之前写成的话,是很难做到的。[26]
池田先生认为帛书《要》篇“夫子老而好易”说与《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说是西汉人虚构的“孔子物语”,坚持说“创始於孔子的儒家学派,在其到汉初的整个历史中,大部分期间(到战国以前)里并不爱好《易》,只是到了汉初才变得喜欢起来”。[27]近藤浩之君也说秦焚书时“《易》还未被认为是一部思想性的书,这是无疑的”。[28]那么,後来儒家为什么要喜欢《周易》呢?王葆玹解释道, “原来在秦代焚书令与挟书律令的限制下,《诗》、《书》《礼》和《春秋》都成为禁书,《周易》及其占筮学却未遭到禁止,儒者遂利用这一缝隙,改而采用解《易》的方式来阐扬儒学”,“西汉经学家将《周易》与《诗》、《礼》并列,构成五经的系统,这种作法绝不合乎先秦儒学的精神”。[29]但证之於新出土的郭店楚简,其误显然。
上述郭店楚简《六德》篇说“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雚者《易》、《春秋》则亦才”,认为从《易》、《春秋》两书中可以看到有“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理;《语丛一》说“《易》所以会天人也”,认为《易》是会合天道人道之书。既然战国中期墓葬出土的竹简说《周易》有“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理,是会合天道人道之书,还能说秦焚书时“《易》还未被认为是一部思想性的书,这是无疑的”吗?还能说“创始於孔子的儒家学派,在其到汉初的整个历史中,大部分期间(到战国以前)里并不爱好《易》,只是到了汉初才变得喜欢起来”吗?王葆玹“原来在秦代焚书令与挟书律令的限制下,《诗》、《书》《礼》和《春秋》都成为禁书,《周易》及其占筮学却未遭到禁止,儒者遂利用这一缝隙,改而采用解《易》的方式来阐扬儒学”之论,当为郭沫若三十年代的旧说,[30]纯係猜测之辞。而近藤浩之竟本以为说,[31]这是令人遗憾的。所以,从上述郭店楚简的材料看,所谓先秦儒家不好《易》,秦焚书时“《易》还未被认为是一部思想性的书”诸说,完全是错误的。
四
为证明帛书《要》篇“夫子老而好易”说为汉人的虚构,池田知久还从《要》篇“《尚书》多矣,《周易》未失也”一句进行论证。池田知久认为“《周易》这个名称,在《春秋左传》里出现过十例,《国语》中一例,《周礼》两例,但除此之外在西汉初期的所有文献中,皆只单称为‘易’而不说‘周易’”。他认为《春秋左传》、《国语》、《周礼》的记载不可信,因此“最早使用‘周易’这一名称而历来认为可靠的文献是西汉武帝期的《史记》”,“周易”这一名称是西汉初期人根据“文王演易”说创造出来的。帛书《要》篇有“周易”之称,说明它只能是汉初的作品。[32]这一论证,虽然基於日本许多有影响的汉学家之说,但是不客气地说,这些观点今天早已被证伪了。《春秋左传》、《国语》是先秦文献,这在今天中国的先秦史和先秦考古界已成共识。《春秋左传》、《国语》、《周礼》已多见《周易》之称,还要以此来证明帛书《要》篇晚出,这又有什么说服力呢?
池田知久以为“‘尚书’在先秦时代单称为‘书’,只是到西汉初期才开始由伏生或者其弟子欧阳生使用这一名称。因此,使用‘尚书’这一名称的《要》篇的成书年代,就不得不认为是西汉时期”。[33]王葆玹认为伏生“‘故为秦博士’(《史记·儒林列传》),则杜撰《尚书》名称之举,定是秦代的事了”,“帛书《要》篇提及《尚书》,绝不妨碍我们将它判定为秦代的作品”。[34]案王葆玹以秦代即有《尚书》名称为是,但以《尚书》名称为伏生杜撰则非。《尚书》之称当起於先秦,如郑玄《书赞》即云:
孔子乃尊而命之,曰《尚书》。[35]
其说人虽不信,但与帛书《要》篇记载孔子称《尚书》说可印证。《尚书》之名起於伏生为旧题孔安国《尚书序》之说,[36]起於欧阳生为刘歆说.[37]他们的年代都晚于帛书《要》篇的抄写年代,更不要说帛书《要》篇的写成年代。我们怎能不信帛书《要》篇的记载而信後起的《尚书序》和刘歆说而呢?因此,以《尚书》之名来定帛书《要》篇成书於汉初根本就是错误的。
王葆玹为了证成其帛书《要》篇成书於秦焚书以後,不惜曲解帛书《要》篇的“《尚书》多矣”说。他说:
“《尚书》多勿矣”的“勿”字,是依据池田知久先生所整理的释文,国内发表的释文中此字或写为“於”。应当作“勿”还是“於”,尚无法论定,但“勿”、“於”两字的意义在这里十分接近。“勿”通“物”,“物”有“无”、“没”之义,古书所谓“物故”即是就此而言。“勿”、“物”两字又与“歾”通用,而“歾”是“殁”的異体字。《要》之原文若是“《尚书》多勿”,便意味着《尚书》各篇多已淹没或佚失。“於”通“閼”,《吕氏春秋·古乐篇》高诱注说:“閼,读曰遏止之遏。”《要》之原文若是“《尚书》多於”,便意味着《尚书》在当时已遭到禁止。看来,《要》之原文不论是“勿”还是“於”,原意都是说《尚书》的多数篇章已不存在。这不正是秦代焚书时的情况麽?[38]
“《尚书》多矣”之“”字,笔者原作“於”,以为是“閼”的借字,[39]当作“閼塞不通”解。[40]而池田知久则将其隶定为“勿”,以为是“物”字之借。[41]两说本来截然不同,王葆玹却说“《要》之原文不论是‘勿’还是‘於’,原意都是说《尚书》的多数篇章已不存在”。实在难以信从。案此字与帛书《要》“用倚於人”、“不问於古法”之“於”比较,显为“於”字之右半。而帛书《要》“万勿润”、“不可以万勿尽称也”之“勿”字,写法显然与此不同。所以,此字当为“”无疑。而“”为“於”之省文. 由于印刷求便,笔者的释文“”都写作了“於”。“於”当通“疏”.《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垂条扶於。”[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