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有一种人最令大家厌弃,那就是——忘记乡音的人!
编者语:在乡村,有一种人最令乡邻们厌弃,那就是:回老家时,乡音不见,满口普通话的人。
文:刘东华
图:来自网络
有时候,我对这样的人不屑,跟你侃侃而谈,口音尽量接近罗京、敬一丹他们,让你佩服他的普通话讲得真好,末了,问一句:你猜我是哪儿人?我摇头。
于是,这更激发了人家的自豪感,“这些年啊,走南闯北,家乡话都不会说了,其实我是那啥地方的人,呵呵。”那啥地方我去过,以民风淳厚著称,但感觉这人不像,太油滑。
走丢了乡音的人,其实没什么可以骄傲。
没错,我们在外行走,有必要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甚至要掌握一门外语。但这只是我们要交流的工具,与我们的方言不矛盾,天南海北的人,许多人有错觉,都以为自己的乡音老土。
实际上,一方水土养着一方人,方言,才是你最明显的文化符号。
流利,自然,质朴是乡音的特点,直率,和谐,温馨是乡音的本色。充满亲情的乡音,给人以无限的慰藉。
我更喜欢那些夹杂着乡音的普通话,自打工潮兴起以来,离乡背井的农民工,更是凭借一声声乡音而相亲相近,乡音也成了彼此间的识别器。
大家团聚在乡音的磁场里,凝结为浓浓的乡情,融会成为一种亲和力,即便在离家数千里的城市里,依然可以找到久违的亲情。
在快节奏的时光里,因为有了来自老家的乡音,也为这座城市带来了和谐的伴音——带来了更多的朴实、方便、信赖与包容。
乡音不仅在农民工中传递交流,也辐射到城里人的心灵上。他们本来自偏远农村,远离了故土,疏淡了乡音,守着心灵深处的一份寂寞,偶然听到来自童年的乡音,就会想起自己的根来,想起老家那边的亲戚朋友……
我老家的人,都很看重乡音,对外出的子弟,检验是否忘本的标准,就是听你说话的味道,是不是撇腔拉调卷舌头了。
是啊,身份可改,地位可变,可这乡音却让人难以割舍,让人魂牵梦绕。浓浓的乡音孕育出浓浓的乡情,扯不断,割不断……
过去,村里一个参军的人,十多年没回家,随着部队打仗一直到云南,做了很大的官。他爹死的时候才回来奔丧,乡音早就丢了,见到爹的灵柩,抚棺大恸,但忘了我们这里是叫爹了,大嘴一咧:“我的爸啊,我的爸——”被他家大哥拿哭丧棒重重地打在头上,“你给我滚——”这一“滚”,又是几十年没再回来。
丢了乡音的人,就这样丢了故乡。
天冷了,回家,见爹正坐在门前晒太阳,问一声:“俺娘呢?”爹说:“在堂屋里包韭菜扁食,你爱吃。”这就是乡音,也是亲情。
在久违的乡音里,我似乎看到,村后池塘边的那棵老柳树,历经风风雨雨,大部分枝干已干枯,但它依然昂首挺立,见证着村庄这些年的变迁。
在久违的乡音里,我听见村旁那条缓缓流淌的小河,依然“弹奏”着动听的歌谣,它不惊不喜,处之坦然。默默地用自己的身躯,滋润着两岸的庄稼,哺育着那里的人们。
在久违的乡音里,我闻见马蜂菜、红薯叶、荠菜、槐花、榆钱和面条子颗的香味,虽然他们在有钱人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它来自乡间的田间地头,散发着淡淡的泥土清香。
我想,我们今生最舍不得放不下的,除了乡情,还有乡音。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是乡音。
只有根植于故乡的人,他才不会在情感世界里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