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学生资助政策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暑期及新生开学季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学生资助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把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近日,市教育局公布我市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工作情况。

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吧!

一、今年我市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者的政治担当,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努力推进依法资助、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在规范管理上抓落实,在精准资助上下功夫,在资助育人上求实效,做到了“精准识别零失误、规范操作零差错、结果落实零投诉”。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根据《2021年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入推进精准资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资助育人成效,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享受政策、即时帮扶家庭学生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好从学前到高校各项资助政策。

上半年,全市已落实各类助学资金1.604亿元,资助贫困学生15.5万人次。其中学前教育段资助1.93万人次,落实资助金1342万元;义务教育段资助3.67万人次,落实资助金1694万元;普通高中资助1.57万人次,落实资助金1539万元;中职学校资助6.67万人次,落实资助金8718万元;高等教育院校资助1.49万人次,落实资助金2592万元,全面做到了“应助尽助”,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

二、现有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政府助学金: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设立政府助学金,资助在籍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比例不低于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按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进行资助。

2.免保教费:对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中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按实际收取的保教费数额全额免除;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于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可以按照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该政策需由学生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

(二)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政策

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比例为在校寄宿学生人数的30%。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资助比例为在校非寄宿学生人数的8%。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其中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补助标准执行寄宿生标准。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10%,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该政策需由学生或家长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

2.免学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等经济困难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孤儿、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并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民办学校学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该政策需由学生或家长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1.免学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按在校学生10%比例,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等家庭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该政策需向就读中职学校提出申请。

3.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全省每年奖励名额根据国家分配情况确定,每生每年6000元。

(五)普通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按在校生20%的比例,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2200元、3300元、4400元三档。该政策需要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

2.免学费:山东籍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按所修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对其学费予以据实免除。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到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免除学费申请。以上两类情况最高每年不超过8000元。民办高校等具有自主定价资格的高校,免学费标准最高8000元。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免除。

3.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全省每年10000名,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面对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按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在校生人数10%的比例分配,平均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该项政策需要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可享受五年还本宽限期,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该政策由学生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申请办理。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等家庭学生助学贷款办理时实行“绿色通道”。

5.国家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包括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生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面向困难县的基层就业和面向所有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就业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需学生向就读或毕业高校提出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需学生向工作地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学生可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或实际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金额补偿或代偿。

各高等学校实施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力度。

三、精准识别困难学生综合救助特殊群体

为加强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市教育局建立了市、县、镇(街道)、学校四级联动机制,教育、民政、残联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机制,建立了“两清单六规范一评价”工作机制(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六项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绩效评价评分表)。通过将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与扶贫系统、学籍系统比对,全面筛选受助困难家庭,精准识别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困难残疾、孤儿、特困供养等困难学生信息。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资助中心、学前、基教、职教高教等科室协同,集中时间、统一口径统计在校(园)学生情况,动态精准锁定资助对象,精准定位特殊类型学生,及时落实资助政策,并将“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导项目和考核指标,抓精准资助保脱贫成果、抓规范管理促提质增效。

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特殊群体学生,目前,国家资助政策包括从学前到高校,各个学段的助学金、免学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金等资助政策。我市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广泛宣传资助工作典型案例,倡导正能量,引导社会各界广大爱心组织、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学生资助事业。特殊群体学生(孤儿、困难残疾等)除优先享受相应资助政策外,还可通过“爱心一日捐”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捐款,帮助解决生活中的难题,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四、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预防网络诈骗活动

考入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和在校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自8月1日起开始组织现场受理,我市已于7月20日启动助学贷款工作。各县市区除安排专人开展业务外,还不断改善贷款办公条件,为学生提供舒适的贷款环境。鉴于很多学生家庭地处偏远,为让学生和家长少跑腿,临朐县等部分县市区已增设“下沉点”,把贷款受理点设到乡镇上。对行动不方便的学生,还可以预约“送贷上门”,上门办理贷款,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除信用助学贷款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还可以通过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岗等多种途径,有效解决就学资金问题。

每年高考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都会组织学校严格落实学生资助两节课,发放致初中毕业生和致高中毕业生两封信,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资助程序和方法进行大力宣传,让每一名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清楚申请方法和程序,防止上当受骗。广大家长、学生遇到资助问题应当向就读学校班主任老师、资助老师、当地教体局资助中心咨询或者查询录取高中、大学资助管理部门电话进行求证,所有生源地助学贷款、政府性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和个人捐资助学项目均通过政府部门和学校向社会发布,都不会要求学生通过ATM机、手机或其他通讯网络进行双向互动操作。广大家长朋友和学生要切实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切勿轻信以所谓“学生救助金”“国家助学金”“贫困补助或中、高职学费退还”等名义的陌生来电。如遇到以上类似要求的,请先向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切勿擅自透露个人金融信息,或按照对方要求进行转账,避免上当受骗。发现有行骗迹象,或者遇到诈骗分子,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协助公安部门抓获犯罪分子。

五、我市学生资助工作下步工作重点

从现在开始到秋季开学后,全市学生资助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让每一名升入高校的家庭困难学生都能够解除学费、住宿费等后顾之忧。

(二)积极开展秋季学期开学后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升入新学段的学生及时掌握可享受的资助政策。

(三)开展学前、高中、中职学段的助学金、免学费和义务教育寄宿、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的认定、评审、公示及资助金的拨付、发放工作。

(四)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五)开展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金的申请上报工作。

(六)落实在困难县基层就业、特殊教育学校就业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政策。

六、资助热线电话

潍坊市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奎文区:  0536-6036039

潍城区:  0536-8321848

坊子区:  18663653581

寒亭区:  0536-7262001

青州市:  0536-3235220

诸城市:  0536-6064876

寿光市:  0536-5228619

安丘市:  18853626077

昌邑市:  0536-7199182

高密市:  0536-2320736

临朐县:  0536-3218754

昌乐县:  0536-6270191

高新区:  0536-8191002

滨海区:  0536-5311098

峡山区:  0536-3086936

潍坊市属各高校资助工作热线电话

潍坊职业学院

18763646248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15953606797

潍坊科技学院

13668663518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15069699396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13287651203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0536-3083210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0536-7575021

潍坊理工学院

0536-3091107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15762657720

潍坊市学生资助研究指导中心热线电话

0536-808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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