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设备维修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某国有生产型企业根据生产需要,每年要对关键性生产设备开展堆焊维修工作,时间大约是15~20天。根据前几年的维修情况统计,维修费用大约在100万元左右。请问该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该维修服务需要招标吗?
        张志军: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国有生产型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本维修服务项目是否招标,需要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张志军: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招标师、建造师、工程师,本刊特邀专家。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