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中央号召 深圳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提高“门槛”
9月5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改委联合印发《深圳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购置补贴、一次性充电补贴、纯电动出租车营运(购车环节)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动力电池回收补贴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与江西、天津、石家庄等城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不同,深圳补贴除了在购置环节补贴基本保持不变外以外,还额外增加了一次性充电补贴、纯电动出租车营运(购车环节)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动力电池回收补贴等,真可谓“加量不加价”。
购置补贴不加价
1.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购置补贴标准
单位:万元/辆
2.纯电动客车购置补贴标准
单位:万元/辆
3.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地方购车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4.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单位:万元/辆
补贴种类大加量
一,一次性充电补贴:
1.纯电动乘用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5000元、1000元。
2.纯电动专用车、货车。对载重3吨及以下轻型、微型货车,并取得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营运许可的,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
二,纯电动出租车营运(购车环节)补贴
对于有运营牌照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和使用当年奖励指标购买纯电动出租车的,在享受其他纯电动乘用车补贴的基础上,且出租车企业保证纯电动出租车月租不高于燃油车的前提下,给予到期更新车辆一次性营运(购车环节)补贴11.08万元。
对于提前将燃油车更新为纯电动车辆的有偿牌照出租车,在享受到期更新车辆补贴的基础上,额外再给予提前更新补贴,补贴标准为:剩余年限应计提折旧额×80%,且最高不超过3.2万元。
三,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单个运营商在深圳市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提出补贴申请;对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车、租赁车等专属充电站的交流、直流充电设备均给予补贴,对其他充电站(桩)仅补贴交流充电设备;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直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150元/千瓦(注:专属充电站为在集中场地内,建设总功率不低于400KW,服务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车和租赁车等营运车辆的比例不低于70%的充电站,须接入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保持推广力度基本一致,对于在2015年将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且获得5.58万元更新补助的,再给予一次性营运(购车环节)补贴4万元,具体发放办法另行制定。
四,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对于在深圳市备案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已备案的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每千瓦时20元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市财政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电池回收。
布局骗补不退坡
近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宋秋玲在2016泰达汽车论坛上表示,财政补贴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业的市场培育和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将逐步提高补贴的技术门槛,堵住骗补漏洞,探索产业的市场化发展长效机制。“消费补贴的政策初衷是培育初级市场,但长期执行容易使企业患上政策依赖症,缺乏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的动力和压力,行业容易出现低水平的盲目重复扩张。”
由此也可以理解江西、天津、石家庄等城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的原因:预防企业骗补、防止政策依赖,而深圳并没有走同样的路子,一来因为占据深圳主流市场的比亚迪的发展得到了深圳政府的认可,肉最后依然还是在锅里。二来,根据全球最新150大城市房价涨幅排名,深圳以62.5%勇夺第一,上海紧随其后,涨幅为30.5%,房价的快速上涨将带来的是更多的土地出让金和税收等收入,因此深圳的补贴政策如此底气十足也不足为奇了。
不过深圳也并非简单的“人傻钱多速来”,深圳的补贴政策还有一个附件,那就是财政补助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应不低于100km/h;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计电能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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