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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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环保指挥中心预测,12月下旬我市大气扩散条件整体不利。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决定在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时间。自2020年12月22日起至12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二、限行范围。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三、限行内容。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即按照车牌尾号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道路上行驶:(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三)车身喷漆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五、2021年1月1日,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执行每天禁行两个尾号限行措施。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