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长:如何过好Nobody的一生

我们对小说的眷恋,多少来自于一种因相似性所引发的共鸣感。无论是与自己的生活似曾相识的故事,还是那些我们曾经梦想却无法企及的人生,小说家替读者一次次描摹他人的生活,也揭开属于我们心灵世界的一隅。

无论在故事还是现实生活里,生活从不是完满的,缺失与未知制造了生活的裂隙,当阅读以光的方式存在时,我们也在裂隙中看到了光。也许正因此,人们经常说: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每一个作家和笔下人物,都有一段绚烂流离的人生。在新推出的随笔集《未被摧毁的生活》中,评论家李伟长审视这一段段复杂而又简单的人生,从中撷取意义:“接受自己不完美的习性,接受自身的不足,接受自己的不乐意,都是属于我个人的写作意义。倘能引发别人一些微小的共鸣,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喜悦。”

LIVE A LIFE

如何过好Nobody的一生

李伟长/文

一看到报纸,普特尔老先生就大为光火,编辑把他的名字写错了,真是该死。他叫普特尔,Pooter,明明有两个o,不学无术的编辑,竟然漏掉了一个,写成了Poter。泼特尔,那还是他吗?像普特尔这样住在郊区的次中产阶级,出席一次市长大人的舞会,多么体面,好不容易才上一次地区报的新闻版,编辑还把他名字拼错了。兹事体大,耽误不得,普特尔即刻给报纸写了一封义正词严的信,严厉地表明了他很不开心的立场,郑重要求编辑改正这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时隔多年,再次读到《小人物日记》的这一段,我还是忍不住乐了出来。难怪普特尔先生会胸闷,普特尔这个名字听着就颇有老派绅士的气场,Poter显然稍逊风骚。名字少掉一个字母,是可忍孰不可忍。怎么说住在郊区的次中产阶级,也是中产阶级,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小小的编辑怎么可以如此敷衍了事。别看普特尔先生颇为天真烂漫,也有些迂腐,但拥趸众多,大名鼎鼎的“顽童”钱锺书先生就是他的粉丝。

钱锺书先生

一九三六年,钱锺书先生去巴黎旅行。为了打发路上时间,想找书看,可身边碰巧没带英文小说,就在旧书店随手买了一本The Diary of a Nobody,原以为随便翻翻,没料到收获了一份意外之喜,不但他自己喜欢,杨绛也喜欢这本书。为此,钱先生在《容安馆札记》的一百九十二条,就此书的获得过程和阅读体会,写了这样一段话:

余一九三六年夏游巴黎,行箧未携英文小说,偶于旧书肆得The Diary of a Nobody,姑购归阅之,叹为奇作,绛亦有同好。一九四〇年此书收入Everyman’s Library,而V. S. Pritchett复作文张之,知者稍多矣。John Betjeman谓T. S. Eliot亦喜此书。近日圆女方取读,因复披寻,益惊设想之巧,世间真实情事皆不能出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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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能被钱锺书叹为奇作,已是少见,还能获得杨绛和钱瑗的共同喜欢,就更为不易了。钱氏一家三口,都是博览群书的人,能同时喜欢一本书,多年以后还“因复披寻”,足见此书的不简单。钱锺书先生评价这本书,丝毫不吝溢美之词,“益惊设想之巧”,“世间真实情事皆不能出其范围”,就书的灵感创意和真实性给出了高评,此等评价不可谓不高。素以挑剔闻名的钱锺书先生,对一本小书如此情有独钟,怎能不让我好奇,这到底是怎样神奇的一本书!不妨沿着钱锺书先生的评语,先了解这本书的“设想之巧”,到底巧在何处。

作者是两兄弟,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人,都是演员。哥哥乔治·格罗史密斯,是喜剧演员、作家和创作型歌手。弟弟威登·格罗史密斯,和哥哥一样,也是个演员,此外他还是个知名的画家和剧场经理。兄弟二人,一生都对舞台表演情有独钟。

“他音乐学得很好,”乔治·格罗史密斯的小学老师说,“不过我担心他有一天会当个小丑。”老师就是老师,阅小屁孩无数,眼光真准,看出了乔治的喜剧天赋。哥哥乔治后来果然“不幸地”成为喜剧演员,如老师所愿,真的擅长演小丑。作为画家,弟弟威登声名鹊起,给杂志画的插画,也幽默感十足,很招读者喜欢。到底难以抵挡表演的诱惑,弟弟也去做演员了,同哥哥擅长演小丑不同,他擅长饰演“花花公子和教养不足、不甚开心的小个子男人”。

幽默是兄弟俩共同的基因,也是后来合作创作的基础。我不免揣测,钱锺书先生看中的是这本书的幽默元素,这对于同样幽默的他来说,吸引力可想而知。毫无疑问,逗读者开心,是兄弟俩的拿手好戏,他们在剧场就千锤百炼过。至于写作,并不陌生,他们写过不少的舞台剧,算是货真价实的剧作家。加上长年累月地跑场子演出,见识了多少人世百态。有了天生的幽默、写作底子和丰富的经历这几样打底,《小人物日记》的出现就一点都不奇怪了。没有杰出的作品是凭空出现的,都是天赋、积累和等待的结果。从另一个方面讲,非同寻常的生活经验,以及处理这些经验的能力都是好作家必不可少的技艺与财富。

乔治·格罗史密斯&威登·格罗史密斯画像

兄弟二人虚构了一个小职员查尔斯·普特尔(Pooter),让他虚构地写日记,记录自己的生活。日记体,顾名思义,自然就是日常生活的叙述视角。不同于塞万提斯虚构了堂吉诃德,堂吉诃德又虚构了他眼中的骑士世界,小人物普特尔没有虚构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生活,而是看似老老实实地把所经历的生活记录下来。日记本是一种令人信任的文体,一定程度上说就是真实的化身。小说人物写日记,日记又是小说本身,这个设想的确机巧。如今看来颇为常见,在十九世纪的英国文学中,这样的做法还是新鲜的。《小人物日记》先是在杂志上连载,连载完后出单行本。在连载的过程中,读者的反应和建议会传到作者的耳中,这肯定会影响兄弟俩的创作,可以说终的《小人物日记》凝聚了读者的智慧。

谈论平常人的平常生活,无论对伊丽莎白时代的写作者,抑或是维多利亚时代的,都不是简单而自然的事。伍尔夫在《陌生的伊丽莎白时代的人》一文中,就大发感叹,伊丽莎白时代的散文创作,虽然美妙而丰富,却几乎无法履行散文的职责—让人简单而自然地谈论平常的事物,即使写得辉煌而华丽,却在回归现实时显得笨拙和尴尬,难以帮助我们读者了解,伊丽莎白时代的一个普通男人和女人的日常生活是什么样的。相比伊丽莎白时代,维多利亚时代的信息要详细得多。然而,关于维多利亚时代的风貌,我们被灌输的普遍印象是古板、僵化,具体怎么僵化,如何古板,难以有清晰的说辞。有趣的事情在于,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群简直如群星璀璨,狄更斯、托马斯·哈代、勃朗特姐妹等等。这份名单很长。然而,普通人的生活如何?这依旧让很多人充满好奇。讲究门面和风雅的Nobody的日常生活何来?又如何简单而自然地谈论这日常生活?

住在郊区的次中产人士查尔斯·普特尔,被作者格罗史密斯兄弟,抓差充当了维多利亚时代日常生活的代言人。难怪Pooter成了英国名人,由此进入了日常英语,还派生出pooterish一词,用来指某一类在郊区生活的古板守旧的次中产人士。此人一出场,就瞬间奠定了The Diary of a Nobody的基调,即无意识地构建了一部维多利亚全盛期郊区生活的“编年史”。钱锺书先生谈到的设想之巧,我以为部分就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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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论“世间真实情事皆不能出其范围”,则要细说小说的主要人物了。人物自然不只是人物,而是深处具体时代中的人,从来就不会有脱离时代而存在的人物。

主人公叫Pooter,而不是Poter或者Pewter,之所以要强调他名字确切的拼写,是因为Pooter先生特别在乎这个,按性格与人设,他必须在乎。无论是少了一个o还是把两个oo变成了ew都让他无法忍受,为此他两次写信给小报社,抱怨说你们把我名字拼错了,结果,不识趣的报社并没有听进去,还写了一段不怎么好听的话来取笑他。

初版《小人物日记》与作品中Pooter先生的六居室居所(插图)

Pooter先生这么在意名字的拼写,是因为他出席了市长先生官邸的舞会,在他这是难得的荣耀,可以证明他可是个有脸面的人物,更可以给朋友炫耀。名字拼错就不是他了,这完全值得追究。这只是书中的一个很小的情节。也是前后两天发生的事情,因为两天的日记他就写了这一件事情,估计是气坏了,虽然那确实是一份影响力很小的报纸。这自然和他的虚荣很有关系,想想也无可厚非。毕竟对Pooter先生来说,出席市长舞会这等荣耀,一生之中没有几回的,值得大书特书。文学之妙不正在于此吗?为莫须有的小事而耿耿于怀,在他人是芝麻粒,于老先生就是黄金沙。

Pooter先生工作认真,一丝不苟,做任何事情都宁愿慢半拍也要做好,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能在那家公司干到退休,并且获得了老板的信任,为此老板还送了一间六居室且带个小花园的房子给他,一举成了住在郊区的次中产阶级。故事是圆满的,这也是作者的一种情感投射。从这个意义上说,评论家普里切特把Pooter先生和伟大的堂吉诃德相提并论,看似稍显夸张,但论对生活的热爱,此二位的确颇为相似,就是相信生活中有值得为之奋斗的东西。

Pooter先生似乎有点鸡肠小肚,日记里面常发牢骚,经常对这个有意见对那个有看法,可是未必因为这个就不和人家来往,来往照常,友谊同样存在。Pooter先生没有很多的好朋友,就那么一两个,虽然彼此经常损对方,走动似乎还算频繁。

Pooter先生没有绯闻,更不会闹家庭事故,因为他真的很爱他的妻子,且称之为美人,颇显滑稽。正经得令人忍俊不禁。一个儿子都快结婚的中老年妇女还能有多美呢,只是在他的眼中如此罢了,可见Pooter先生倒是爱他妻子的。当然,不排除更大的可能是,除了爱老婆,他也别无选择。

Pooter先生教子无方,孩子并不听话,也没有多大的出息,可是Pooter先生顺其自然,只求他的儿子能养活自己,别无他求。至于孩子的订婚、结婚等诸事,孩子根本不拿他当回事,问都不愿意问他。教子无方胜有方,孩子有一碗饭吃,不至于饿着,或者不会祸害一方,一个如此意义上失败的父亲,又何尝不是成功的父亲呢!

这就是次中产阶级人士Pooter先生,一个天真的人。他有一点笨拙,有一点幼稚,有一点单向思维(脑筋不转弯),有一点腼腆,但Pooter先生拥有自己的生命,他是一个毕恭毕敬和教养不足、不甚开心的男人。他讥笑下等人“在品位上就是不开窍”;接到市长舞会的请帖,自豪地向周边人炫耀;他用红漆去漆家里那套几乎要散架的《莎士比亚全集》书脊,还有浴缸,结果滚水一泡,他从浴缸里出来,浑身上下都是红色。虽然在琐屑小事上不断出丑蒙羞,但普特尔先生那种天真的有点假模假式的一本正经,还是让他逃过了责难。

作品插图

Pooter先生一心想显得是个绅士,或者像个绅士那样生活。他的日记里有一种悦目惬意的庄重感。日常生活自有其庄重,这才是本书幽默所在。自然的对话一点也不沉闷。虽然日记里记录的都是些普通乃至琐碎的日常生活,微微流露的内心感情没有什么了不起,他虽然虚荣,却并不无情,他善良,真诚,不欺骗别人,努力工作尽力不落后,然后把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把日记写得像模像样,他只是在过一种本分的生活。小人物本人,即老实、迟钝和孩子气的普特尔先生,因为其生活习惯而变得栩栩如生。他一丝不苟、事事必录的做法完全展示了自身面貌。

普特尔先生活在自己虚构的绅士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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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谈论这本书的角度看,这篇文章应该打住了。但是从钱锺书的阅读札记来说,我还有话要说。因为这条短短的札记,特别是下面容易被忽略的两句话,引发了我的一次美妙的阅读旅行。始于好奇心的寻找、求证和确认,换来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一九四〇年此书收入Everyman’s Library,而V.S.Pritchett复作文张之,知者稍多矣。(John Betjeman谓T.S.Eliot亦喜此书。)

钱锺书先生提到了三个人和两本书:V. S. Pritchett(普里切特)、John Betjeman(约翰·贝杰曼)和T. S. Eliot(艾略特)。大诗人艾略特,我们都较为熟悉,另外两个人是谁?他们具体写过什么?他们和《小人物日记》有着怎样的联系?好奇心作祟,我便去寻找相关的资料。寻找的过程,恰如一趟不期而遇的阅读旅行,乐在其中。In My Good Books和T. S. Eliot: A Symposium这两本书,国内没有译本,亚马逊网站上倒是可以找到,但从国外发货到上海需要三到五周。我就托了当时参加艾奥瓦国际写作计划的青年小说家钱佳楠帮忙,热心的她连夜去图书馆查询,次日就把原文的扫描件传给了我。

V. S. Pritchett(普里切特)

先说个人Pritchett(普里切特)。他生于二十世纪初,是英国小说家,也写随笔式评论,经常为《纽约时报》及《纽约客》撰稿,追求行文风趣,对有趣好玩的东西情有独钟。从《巴黎评论》对普里切特的访谈,我们可以得知,十五岁时,父亲就把他赶去毛皮市场工作。好在普里切特的母亲,是一个讲故事的好手,善于模仿,经常讲一本书《守夜人的故事》,这肯定给了儿子一些文学基因方面的遗传。普里切特被描述为二十世纪英国短篇小说大师,这和他的短篇小说创作成就密切相关。之所以写短篇,用普里切特自己的话说,他是个没有耐性的人,缺乏写长篇小说必要的耐性。短篇小说吸引他,就是因为短小,而且短篇小说能显示出一个由很多孤立的事件组成的确定的现实观念。在他看来,短篇小说重要的事是细节,不是情节。普里切特的小说细节,通常使用明喻、暗喻和意象,这符合英国喜剧文学的传统,内敛又深沉,拒绝流于表面的肤浅笑话。英国批评家詹姆斯·伍德在《不负责任的自我》一书中就专门讨论了普里切特,认为虽然今天他没什么读者,但是因为普里切特温柔的文学奋斗—将英国喜剧扩大化、俄罗斯化、国际化,其写作风格依然堪当典范。

普里切特有一篇小说The Saint(《圣徒》)入选了一九八三年的50 Great Short Stories。从目录上看,这个文学选本选取了世界好的五十篇短篇小说,包括乔伊斯、海明威、福克纳、奥康纳和普里切特等大家的短篇杰作。因为版权复杂,国内还没有中文译本。不过,没有中译本,并不意味着读者就少。相反,读者还很多。这个选本被誉为SAT考试圣经,据说被新东方等培训机构的老师推为书目,要求学生一日一篇,反复研读,对提高雅思和托福的写作成绩大有好处。有趣的是,研读这本书的人,大多不是文学创作者,而是参加英文考试的朋友,这显然会提升他们作为普通读者的文学鉴赏力,未来的读者会越来越不好对付。《圣徒》能被此书收入,足见这篇小说的优秀。《圣徒》的句就引人注意:“When I was seventeen years old, I lost my religious faith.”。小说原文的遣词造句颇有讲究,lost一词隐有迷失之意,译成失去、丧失、破灭、幻灭等词,都难以传达出迷失的意味。

维多利亚时代画家约翰·阿特金森·格里姆肖作品

作为一个喜剧作家,普里切特喜欢这本The Diary of a Nobody也就不奇怪了。我所好奇的是,普里切特先生为这本书写的推介文章,写了什么?按钱锺书的说法,普里切特写过一篇推介文章后,知道《小人物日记》的读者就越来越多了,什么样的文章有如此大的推广作用?可见此君非同寻常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这篇文章题为“The Nobodies”(《小人物们》),专门谈The Diary of a Nobody,见于普里切特的In My Good Books一书,该书首次出版于一九七〇年,二〇一三年再版过。文章着重谈论了此书中刻画的小人物们以及他们身上所流露出的某种英国精神,也就是钱锺书先生提到的“复作文张之”一事。

普里切特认为,《小人物日记》的幽默本质,是真实、日常、枯燥、平淡和富有同情的精神。Pooter和他的朋友们,就是一群十九世纪英国郊区的次中产阶级的代表。对他们来说,绅士生活根本就是一种幻想,事实上他们差得远着呢,譬如Pooter先生会在星期四、星期五甚至星期六,连续几天吃周三剩下的牛奶冻,真的绅士们显然不能这么“节约”。实际上,他们的“绅士生活”,就是一连串的滑稽、尴尬和乏味的灰色生活。然而,普里切特强调,Pooter先生看来虽然可笑,但他显然不是故意逗人开心的,他是天真的。普里切特认为,所有真正的喜剧角色都是无辜和天真的,由此他把Pooter老先生,与塞万提斯笔下的Don Quijote de(堂吉诃德)和狄更斯的Pickwick(匹克威克)相提并论,认为这些角色都是真正的喜剧人物。经普里切特先生这么一提升,《小人物日记》顿时就变得高级了,Pooter先生从此进入了世界性文学人物的长廊。向来自信的英国读者,对这一点自然甘之如饴。英国之外的读者,虽然多有点纳闷,可谁又有空操这份心。作为评论家的普里切特,果然深谙文学界的定位法术,提升一个人和一本书,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和耳熟能详的大牛人物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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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贝杰曼爵士(左)

T.S.艾略特

再说第二个人物Betjeman。英国诗人John Betjeman(约翰·贝杰曼爵士)说,诗人艾略特也喜欢The Diary of a Nobody。这个说法的来处,见于T. S. Eliot: A Symposium, compiled by R. March & Tambimuttu,一本关于艾略特专题讨论的文集,那是一九四八年,为了向艾略特表达敬意,在诗人六十岁生日时出版的书。从目录看,入书的有诗人、学者、画家和艺术家谈论艾略特的文章,其中就有约翰·贝杰曼。好玩的是,时年三十七岁的诗人W. H. 奥登也在其列,还贡献了一首诗。贝杰曼先生生于一九〇六年,在伦敦北部郊区长大,一九六九年受封爵士,一九七二年获“桂冠诗人”称号。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五年,读高中时,艾略特教过他。

贝杰曼收入该文集的文章题为“The Usher of Highgate Junior School”,文长三页半,在该书的第八十九至第九十二页。贝杰曼在文章中深情地回忆了艾略特给学生们留下的印象。全世界的套路都相似,他也扯了一点自己的往事,大意是当时鼠目寸光,不学无术,根本不知道艾略特先生是个大名鼎鼎的诗人,还以为就是一个普通教师。艾略特看上去高大又安静,更聪明的学生称他为“美国大师”(American Master)。贝杰曼爵士说,艾略特诗歌、评论作品的严肃性和看上去同样严肃认真的面孔,容易让人误认为他是个无趣的缺乏幽默感的人。事实上完全不是,贝杰曼强调,艾略特的幽默慢热而深沉,微妙而含蓄,拥有这样的幽默才能够欣赏不朽的《小人物日记》。贝杰曼用了一个词immortal(不朽的)来形容《小人物日记》。这便是诗人艾略特也喜欢这本The Diary of a Nobody的准确出处。钱锺书先生在札记中提到,贝杰曼爵士的这句话,在这本论文集的第九十二页。的确如此,那是文章的后一段的后一句,也只有这么一句。我原以为会看到艾略特对此书的具体评价,但未能如愿,没能找到更多的内容,只是说艾略特欣赏像《小人物日记》这样的幽默作品。不妨这样理解,在贝杰曼爵士的心目中,《小人物日记》的幽默也有深沉、微妙和含蓄的特点。同时,我们还可以意会为此书为贝杰曼和艾略特的共同爱好,这显然拉近了两人的距离。至于艾略特喜欢此书到怎样的程度,贝杰曼没有说得更细。

贝杰曼爵士也是风趣之人,颇有“自黑”精神,有一次就称自己是a poet and a hack,是一个诗人,hack在这里可意会为到处插一脚、东写写西搞搞的人,有点不务正业的意思。他写诗,做过记者,当过公务员,还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建筑鉴赏师。尽管我约莫知道贝杰曼要传达出自嘲的意思,却难以找到合适的汉语词汇来准确表达。Hack能否翻译成王朔笔下的“顽主”一词?或者翻译成古龙小说中常用的“浪子”一词?我充满困惑和不确定。可以确定的是,贝杰曼的“自黑”精神,很讨英国民众的欢喜,难怪他会被认为是二十世纪受欢迎的桂冠诗人。

经过如此颇为周折的寻找,我解决了自己的一个疑惑。这个疑惑在钱锺书先生那里,许是随手一记,并无特别的深意,却给我们后来的读者留下了线索。相比于寻找的结果,寻找的过程更为美妙,不断查阅材料和请教方家,一点点扩大知识边际,渐渐确定自身局限,由此变得更为谨慎,于阅读者就是莫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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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钱锺书先生对The Diary of a Nobody推崇备至,但直到二〇〇五年才由三联书店翻译出版,已逝的翻译家孙仲旭先生译过这本书。书名译为《小人物日记》,很是熨帖。写小人物,我原本以为或许和《无名的裘德》那样,是一个艰难的苦闷的故事。事实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当镜头对准那些上不了台面的普通人时,欢乐自然就多。身处鼎盛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Nobody一词,意味深长,不仅适用于表达普通人的生活形态,也适用于形容整个维多利亚时代。

倘若把封皮撕掉,然后告诉我这不是两兄弟作家一起合作写的,而确实就是一个名叫Pooter的小人物写的日常日记,我想我依然会相信,因为日记所述的琐碎、微小事情,略微滞涩的行文笔法,塑造的有着浅薄思想的Pooter先生,等等,都让我一开始就相信一个在比下层社会稍微高点的阶层中生活的小人物就是这个样子。

格里姆肖作品

这样看来,笔法的略微滞涩就是故意为之;生活事情的琐小也是有意安排;就连塑造那个Pooter先生也耗费了作者不少的心血。由此不得不赞叹作者写作手段的高明,思维的细密。钱锺书称赞作者的设想之巧,显然是有的放矢。而文学本身就是写实的少,虚构的多,或者在虚构的世界糅进自己写实的体验,再或者在写实的同时做些虚构,无非如此。能够在虚构和非虚构之间自如地漫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小人物日记》是有故事的,只是由于月份和日子的不断出现似乎切碎和打乱了故事的结构。可是大体的故事流脉却还是颇为清楚,我做了些粗糙的整理:安下新家(日常生活、朋友来往、出席宴会、公司工作和人际交流)——儿子回来(为儿子工作操心、儿子找到工作、儿子私自订婚、儿子谋到新职)——升职提薪(对公司忠心耿耿、获得房子的奖励),看上去支脉烦乱,但浑然一体,尤其由于儿子出现后参与父亲生活的诸多情节,所有的人物被作者借此成功地扭在了一起,小说才显得趣味盎然,不然,总是Pooter先生的自言自语,纵使天花乱坠,也未免单调了些。之所以把故事情节提出来,只是想说明,《小人物日记》的优秀不仅仅在于Pooter先生遭遇的诸多诙谐的事件。小说除了让人忍俊不禁的言语,其实还有更多深厚的内容,光是两代人不同的思维方式、生活状态就值得好好玩味,至于其他,书中供开发寻找的资源也实在不少。《小人物日记》就是虚构和写实结合得异常巧妙的一个文本。

花上一段时间来阅读乔治·格罗史密斯和威登·格罗史密斯两兄弟的《小人物日记》是值得的,因为能够在阅读中获得乐趣,一种与众不同的乐趣。这种乐趣是轻松的,但绝对不了无意义;它也是俏皮的,但是同样不失为庄重。这是真诚的并且无比认真的甚至可以说是不知不觉在流淌的俏皮,我特别要提出的是,它是认真的,不刻意,不假装,完全自然流淌,这同我看过的一些书相比,给我很大的触动。

如果我早些时间看到的话,我敢肯定,我的生命比现在要多出几分活力来。因为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我们大部分人注定是Nobody。如何郑重其事地过好Nobody的一生,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至少我不能保证,就能比Pooter先生过得更好,很有可能更糟。仅就自得其乐地爱命运这一点,大部分人就做不到像他一样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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