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所有子公司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6号):   

“第八条 企业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企业集团的构成,包括子公司的名称、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业务性质、企业的持股比例(或类似权益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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