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亲节一一侗族青年男女的集体婚礼
生活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磻溪乡西南面的剑河小广一带的侗族同胞于每年农历十月第一个卯日举行集体
婚礼节一一娶亲节。娶亲节也称新婚节。
“十月头卯迎新娘”,“娶亲节”新郎来接亲当晚,新娘就要“哭嫁”,她的好友也会都来“伴嫁”,一起唱“陪嫁歌”。哭嫁的意思是要感谢亲友,也含有留恋、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和与兄弟姐妹别离之情。
新娘哭嫁时,还允许在过去“玩山对歌”相识的到如今无缘相爱的男友悄悄地给送来礼物。姑娘也会偷偷托好女友替代自己哭嫁,然后悄悄溜出去与前男朋友道别。
关于娶亲节至今还流传一个民间故事。据当地传说,很早以前,小广地区有王、文、潘、杨、龚五姓。村寨里规定不管是什么姓,只要是同一寨的男女是不能结婚的,结婚只能找离村寨有几十里甚至上百里之遥的地方的人,途中要经过许多大小河流,极不方便。
有的定好了婚嫁的日期,却突发洪水,无船可渡或有船难渡,只能错过,另外,路途遥远,山高路险,常有毒蛇猛兽出没伤人,经常有把喜事办成伤心事的情况发生。特别是后来,小广地区的人口发展得很快,很多女孩大了仍嫁不出去,男孩到了结婚年龄也找不到爱人。
好在后来,小广侗寨的两个德高望重的寨老,一个叫告峦包,一个叫海恋岁,为了村寨,他俩就招集村寨百姓在傅年隆仓脚杀猪议约,在芙隆芽门前宰牛定款,在盘岑登杀红公鸡吃鸡血酒,在岭底下打破大白碗起誓,宣布破除远嫁远娶的老规矩,就近在本寨结亲,规定只要不是同姓同宗,那怕两家人近的只隔一条小沟也可通婚,“他们区在简地辣岩石上刻字:”上寨的可以为妻,下寨的可以为婿”。
由于十月天气风和日丽,第一个卯日是适宜嫁娶的黄道吉日,全寨70多对适婚的青年男女集体在当天完婚,结婚后家家都增儿添女,更是大吉大利,人民生活越过越好。
从那以后,小广地区要娶亲嫁女的人家,越来越多,为保吉利,他们都沿用当年立岩改规时70多对青年男女完婚的那天,即农历十月头卯日,为良辰吉日。慢慢地就形成了本地区特有的集体娶亲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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