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不同,我们该如何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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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不弃,携手共进
人类属于社会性动物,社交是每个人的天然必需品。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社交,上班和同事沟通交流,下班与家人或者朋友谈天说地,就算不见面,也能通过手机通讯软件对话。
在对话的过程中如果观点相同,双方一切和谐,有种不谋而合的感觉,正所谓英雄所见略同;双方意见相悖,有时会因为个人观点不同,争论至面红耳赤,甚至觉得彼此不是同一世界的人,认为道不同不相为谋。
观点不同发生争执在日常社交中很常见,要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就需要思考怎样更好的对话。有位诗人提出关于对话的一些基本原则,可以作为我们的参考:
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双方的意气之争;
2,不做人身攻击;
3,保持主题;
4,辩论时要用证据;
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
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
7,对话要有记录;
8,尽量理解对方。
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这样的原则进行对话,我想争执的概率将会大大降低(大家都清净了)。有人问如果一大群人开会,该怎么组织议事呢?别急,这不还有《罗伯特议事规则》来帮你解决嘛!
《罗伯特议事规则》由美国人亨利·罗伯特,在民间组织和教会当中从事多年的会议实践后,研究总结的议事规则。该规则出版后就以他的名字命名,至今已编到第11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
一、平衡:保护各种人和人群的权利,包括意见占多数的人,也包括意见占少数的人,甚至是每一个人,即使那些没有出席会议的人,从而最终做到保护所有这些人组成的整体的权利。正是几百年来,人们对这种平衡的不懈追求,才换来了议事规则今天的发展。
解读:所有人的权利都会得到尊重和保护,哪怕你的意见在这个群体中只有你一人坚持。不会因为你是异类而将你的意见消灭,绝对的少数派也是整体的一部分。
二、对领袖权力的制约:集体的全体成员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领袖,并将一部分权力交给领袖。但是同时,集体必须保留一部分权力,使自己仍旧能够直接控制自己的事务,防止领袖的权力过大,避免领袖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集体的头上。
解读:集体必须拥有不受约束的最终决定权,任何依赖领袖做决定或者领袖拥有决定集体命运的权力,都是非常危险的,纳粹德国希特勒就是最好的例子。
三、多数原则:多数人的意志将成为总体的意志。
解读:总体的意志,而不是绝对的意志,在总体之下依然可以保留个人意志。
四、辩论原则:所有决定必须是在经过了充分而且自由的辩论协商之后才能做出。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辩论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甚至一直到这个意志变成总体的意志。
解读:当所有人都能自由的、不受威胁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最终通过表决决定总体意志,就完全杜绝一言堂。
五、集体的意志自由:在最大程度上保护集体自身,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和平衡集体成员的权利,然后,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事。
解读:当集体意志与个人意志冲突的时候,不要求个人绝对服从集体,而是让个人在保护集体权利的基础上,再寻找个人意志的表达方法。
六、同时只能有一个议题:一旦一个提议被提出来以后,它就是当前唯一可以讨论的议题,必须先把它解决了,或者经表决同意把它先搁置了,然后才能提下一个提议。
解读:问题要一个一个解决,避免问题的堆积,导致剪不断理还乱。
七、意见相左的双方应轮流得到发言权:辩论的时候有人请求发言,主席应该先问他持的是哪一方的观点,如果其观点与上一位发言人相反,那么他有优先权(比如有若干人同时要求发言)。
解读:理只会越辩越明,不让一方畅所欲言,形成压制的舆论氛围。
八、主席必须请反方表决:必须进行正、反两方分别的表决,缺一不可。不可以正方表决后,发现已经达到表决额度的要求,就认为没有必要再请反对方表决。
解读:尊重不同意见,也要形成记录。
九、反对人身攻击:必须制止脱离议题本身的人身攻击。禁止辱骂或讥讽的语言。
解读:议事不议人,不要扣帽子、贴标签。
十、辩论必须围绕当前待决议题:如果发言人的言论显得与议题无关,而且其他与会成员已表现出了对此的反感(如嘘声),发言人的发言应该得到制止。
解读:议事不要跑题,大家都很忙。
十一、拆分议题:如果一个待决议题可以被分成若干小的议题,而且与会成员倾向于就其中小的问题分别讨论,可以提议将议题拆分。例如,将一个选举两个骑士的议题拆分成两个议题分别表决。
解读:待决议题不容易形成共识,那就拆分讨论、表决,求同存异嘛。
上述内容是《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基本原则,它还主张程序正义,会议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会议流程,这里不做进一步介绍了,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查找《罗伯特议事规则》“六部曲”了解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