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侍卫”和“知府”,谁的地位更高?哪一个更厉害呢?

清朝历史中,官制是一个无法忽略的阶段。而在清朝官制里,知府跟侍卫都是不可忽略的官职。把这两个职位拿来一起对比,多少有些奇怪。但是,如果把侍卫跟知府的职权、级别、工作范围,乃至将来升迁机会进行碰撞,就会了解到很多有意思的情况。

先单独说说这两个职位。侍卫的制度,在清朝关外时,就已经成立。当时侍卫的主要任务,仍是为了保卫皇帝人身安全。后来天下逐渐稳定,皇帝安全大大提高,侍卫的工作也在保卫皇帝以外,多了一些其他工作。

他们也会像秘书一样,帮助皇帝收发一些大臣递上的奏章。也会参加很多礼仪场所,如皇帝祭祀、出巡、阅兵等活动,侍卫也要在一旁护驾。

这些场合里,侍卫更多是充当典礼的一部分。这也是侍卫为什么要穿黄马褂的原因。过去黄色是皇家专属用色。侍卫穿黄马褂,代表是皇家的一部分。有时,侍卫还会被皇帝授予钦差之类的位置,让他们代表皇帝去处理一些事务。

因为侍卫可以长期在皇帝身边工作,所以要求极高。除了能力必须过关,更要求出身清白。最初时,清朝侍卫招选只对上三旗军校、宗室、世职人员、八旗大员子弟开放。后来又额外增加武进士入选侍卫的名额。

清朝侍卫中,可分为一等侍卫、二等侍卫、三等侍卫和蓝翎侍卫。一等侍卫为正三品,二等侍卫正四品,三等侍卫正五品,蓝翎侍卫正六品。

侍卫人数在清朝初年,本有固定编制,总人数在五百七十人左右。但到后来,侍卫的提拔来源增多,数量也跟着发生改变。

跟侍卫不同,知府的区别没有那么多。知府当中只有两种区别。一种是顺天府跟奉天府的府尹,他们是正三品官阶。顺天府跟奉天府,一个是国都,一个是陪都,地位自然更为特殊。

另一种是普通的知府,他们是从四品官阶。这是在乾隆十八年时定下的,这以前,知府都是正四品官阶。

知府所处理的事务,自然都是地方事务。他们一面接受中枢朝廷交办的事务,征缴赋税。一面安抚教化百姓,维护当地治安,不要生乱。

按照《皇朝政典类篡》中记载,知府是:“掌一府之政,统辖属县,宣理风化,平其赋役,听其诉讼,以教养万民。凡阖所属,皆总领而稽核之。”

知府对于辖区内的州县,有统辖稽查的权力,他们也要向下属机构,宣达朝廷的政令。侍卫所处理的事务,虽然多种,却较为简单。而知府所处理的事务,却是繁杂的地方事务。

他们需要下属、助手帮忙。除了朝廷设立的同知、通判等官员,知府也会自己花钱聘请幕僚,协助处理。

知府的人选,如果从出身来说,大多是科举之类正途出身的官员。这类官员中,又以进士最多,举人次之。其余少数,由朝廷大员举荐。

当然,举荐是需要承担风险的。一旦被发现举荐的人是有问题的,原来的保举人,一律降三级调用。从知府的选拔途径来说,京官出身的知府,会多于地方官选任的知府。

其实,从官阶来看,侍卫、知府虽然各自内部又有区别,实际相差并不大。按照一般的看法来说,侍卫因为长期跟皇帝接触,更有机会被皇帝赏识,将来得以升迁高位。这些侍卫,大多家境不差,只要处理得当,确实可以升迁高位。

而且,还有可能进入中枢机构,成为一品大员。如纳兰明珠、索额图、和珅、肃顺等人,都是侍卫出身,一路提拔,成为朝廷重臣。也就是说,贯穿清朝历史,都有这样的例子。

如果跟低级的地方官相比,侍卫确实占有更容易被皇帝了解升迁的优势。但是,清朝的时候,对于四品以上官员,无论京官或地方官,皇帝都会亲自了解。当时每三年又有一次京察,对官员进行一番政绩考核。根据官员的表现情况,做出不同评价。

相对来说,京察考核的结果,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皇帝可以根据京察的结果,对知府的能力、品行进行了解。清朝时,也有不少高级官员,就是从知府任职上升迁的。乾隆时期的大学士刘墉,就曾担任过多个地方的知府。所以,在升迁上,侍卫跟知府相差还是不大。这两个各自职位上,发挥不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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