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才算婚姻自由?

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婚姻自由。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如此才能称作为婚姻自由。而只有婚姻自由了,相爱的青年男女,才愿意,也才敢步入婚姻殿堂,这样的婚姻才称得上是幸福的。

当然了,这婚姻自由,也应该是符合公序良俗,不违背社会道德的。比如说,如今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也不是从一而终的时代,更不是三妻四妾的时代,一夫一妻不但是法律要求的,更是合乎公序良俗的。
  
    至于说,人们需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这只是对婚姻的开始与结束,找一个官方形式罢了。其实,要不是因为需要有一纸结(离)婚证书,来调整双方的财产,或许人们不会愿意领取结(离)婚证书的。也就是说,这结(离)婚证书只是对婚姻双方财产的调整,除此以外,有或者没有,意义不大。

若是,这婚姻证书牵扯到了财产问题,那就完全可以随意处置的。比如说,婚姻与购房资格挂钩的话,那就赶紧离婚吧。毕竟,这购房可是大事,而婚姻证书可有可无。只要两人相爱,有无婚姻证书无所谓的。

不过,要是离婚不自由的话,那会有两个恶果,其一就是轻易不愿意结婚;其二就是结婚证书会掩盖很多罪恶的。

轻易不愿意结婚,这很好理解。要是因为一纸婚姻证书,就绑定了两个人。哪怕是感情不和或者破裂,哪怕是有家暴,哪怕是性格差异太大,继续生活只有痛苦,可是,若想离婚,得蜕一层皮的话,那么,在领取结婚证时,男女都会思量再三的。

甚至,因为离婚太难,而不愿意受一纸婚约的限制,实施事实婚姻。比如说,只同居,不结婚的。

其实,我们当下的法律也是如此要求的。领取结婚证,很容易,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年龄,且没有禁止的情况,就可以领取。可是,要是离婚的话,轻易很难离婚的。本来法律只是形式上的,婚姻证书只是明确双方财产关系的,可是这一旦领取,要想离婚的话,冷静期是第一个限制。

只要双方中,有任何一个不愿意的话,那么,无论如何,这婚姻证书是不会解除的。只要结婚证存续,那就意味着“家暴、强奸”之类可以实施。而要想追究责任,证据的收集将会非常困难。

尽管,我们知道,在现实中,有很多夫妻婚姻之所以维持,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孩子。如此,就有了每年高考一结束,就出现了离婚的小高潮。很显然,就是男女怕影响孩子的高考,勉强维持婚姻的存续,而孩子高考完了,自然那就赶紧离婚。

协议离婚很难,难在,若有一方拒绝,那就会无限期的拖延下去。

要是起诉呢?走法律程序的话,或许会简单些吧。理论上,婚姻是自由的。法律也罢,或者说官方对婚姻的原则,应该就是形式上的确认。至于,婚姻的好坏,正如鞋大鞋小,只有脚知道一样,外人根本不清楚婚姻双方的真相。法律也不应该干涉婚姻的自由,尤其是离婚的自由。

遗憾的是,如今的法律让起诉离婚也有了难度。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这是古话,而这样的思维,在家庭稳定的现实下,往往成了各界对待问题婚姻的主要原则。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书。陕西女子李某称结婚40年常被丈夫打骂,忍到仨子女成年后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生活40载,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双方互谅沟通仍是一个美满的家庭,驳回了女子离婚诉求。

呵呵,女子已经忍受了40年的“打骂”,盼望着孩子们成家立业,再离婚。没有想到的是,男方的否认与请求再给一次机会,就成就了法官的一套说辞。幸福晚年,这大道理说的,完全是道德高尚义正辞严,充满了人性化的说教。

可问题是,都是成年人了,提出离婚,甚至以起诉的形式,这本身就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要知道,这样的做法,会冒很大的风险,包括邻里邻居的风言风语,包括子女的不理解,包括亲朋好友的议论,然而,没有协议的冷静期,却有了法律的发挥道德说教的现实。

婚姻自由,这结婚与离婚,本应该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情,法律或者说官方的职责只有一个形式上的认可,而结婚证书的唯一目的,只应该是明确双方财产关系的依据。可惜的是,现实中,不管是啥理由,不管是啥形式,很多人或者法律都有点越界的嫌疑了。

难道说,其他人、法律或者官方,比当事人还清楚双方的感情与爱情吗?鞋大鞋小,不是脚说了算,反而由旁观者评断,这样的结果好吗?

就如这起陕西的离婚官司,晚年的幸福生活为理由,就成了形式上的不允许离婚。不允许离婚,意味着女士还得继续忍受“打骂”,尤其是,女士不知道想了多久,忍受着多大的“风险”,来起诉离婚,如今却被否定。如此,可以肯定的是,幸福的晚年,这只能是以女士的继续牺牲为代价。

总而言之,婚姻自由,这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任何人为的限制,都会让婚姻自由打折扣的。而有且只有,成年人双方处理好了财产问题,无论是结婚也罢,还是离婚也罢,这都应该是他(她)们的权利。任何外界的干涉,都是对婚姻自由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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