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門淺談|书法的分野——艺术向左?法则向右!
我们今天要谈一谈,书法的定义。
什么叫书法?——这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很重要,因为这是进入书法学习面临的第一个课题。概念明确了,将影响你以后的路子。
为什么说概念很重要?
举个例子:什么是国家?什么是政府?什么是党派?搞清楚了这些概念,你才能知道自己为何爱国,为什么要爱党。否则的话,定义不清就行为不明,只落得一个脑残。
书法也是这样。你以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定义书法,决定你将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学习书法。
|两种定义|
说实话,关于什么才是书法的各种定义,简直汗牛充栋。尤其是现在,借助互联网,会拿毛笔写几个字就敢在线上开课授徒。所谓的知识分享经济,不可避免的泥沙俱下。
那么这种情况下,要搞清楚概念似乎有点难。
但是我们去繁就简,发现无非两种说法。为了更加清楚的进行对比,我们将之分列如下:
1、书法,是汉字书写的法则。
2、书法,是汉字书写的艺术。
如上,基本的表述词汇相同,唯一的差异是“法则”与“艺术”。这样就好进行分析了。
如你所知,“法则”派认为,一切书法范畴内的书写,都必须符合“法则”,当然,这个“法则”的来源是“古”。所谓取法乎上、与古为徒,都是讲的要遵循从古至今传承下来的汉字书写之规则、法则。这一派讲究临习古碑帖,循序渐进,以今日之师为引导,向上追溯,直至晋唐,甚至要追摹汉简、周鼎等久远的汉字书写意趣。以古雅、古奥、古意为标准,向古老的文化致敬。
“艺术”派则不然,注意,这一派喜欢讲的创新、创作、创造,以现代艺术的理论和手段来对书法进行解构、肢解、发挥、想象,以奇、异、变等因素为艺术标准,向现代的艺术致敬。这一派经常会嘲笑“法则”派亦步亦趋的临帖行为,借用“书本天成”等概念,为自己辩护。虽然偶有临习碑帖,但主要是摘取古人的某个特点,然后夸张、夸大、放大成为自己书写的特征。但也只是浅尝辄止,醉心于创作,虽然也以“书法家”自居,但更喜欢“书法艺术家”这顶新帽子。
▲ 白蕉书画作品一览
|两种结果|
因此,对于书法定义的差异,带来对于书法认知的差别,也就带来书法书写的殊途。
“法则”派旗下的学子,需要怀揣一本古碑帖,临之、颂之、读之、背之,然后才可能三年小有所成,十年方才入道。
“艺术”派旗下则各个潇洒多了,提笔坚决反对成字,一眼被人认识就不叫好书法,学习三天就开口闭口书法就是个性的表现,要充分表现个人的风格,怎么有快感就怎么来。艺术嘛,需要的是灵感。没有灵感怎么办?跺脚、呐喊、发癫、打滚,用“行为艺术”进行找补,什么架构、章法、行气、墨色,都是“四旧”一样的狗屁,统统不需理睬,用纸没有最大只有更大,毛笔型号不够咱有墩布拖把。实在没辙了,抱个姑娘上阵。艺术嘛,不就是撒欢儿?冷不丁找到机会就成了国际艺术家,连书法也就不需要了。
这里面有一层借口,经常被人当做理由。时代不同了,什么都要创新。时代不同了,没有了实用价值。时代不同了,没必要花那么长时间练习写字。
但是啊,即使是在现当代,像白蕉先生这样的书法家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为什么?
在硬性的概念定义 之外,还有一种形而上的东西存在——审美。
比如楷书,写出来大家都认识,写得一手好楷书那是相当实用的。而且大家一看,就很自然的评价,真好或者真差。欧颜柳赵等等前贤,千百年来形成的审美观,深入文化内核,也深入到十字街头。隐藏在审美里面的是什么?就是大家共同认可的、遵守的法则、准则。否则,共同的审美观就不成立。
▲ 法国艺术家 Fabienne Verdier
注意,不是书法家,也不是书法艺术家
|你的选择|
长话短说,仅就书法的这两种定义而言,你认可哪一派呢?
选择“法则”,就必然学习法则,以法则为依归,终生约束自己的书法行为。
选择“艺术”,就搞出艺术派头,视法则为粪土,提着毛笔去艺术界自由自在的玩。
但是,哪一种才是真正的书法人?时间会给出公论。假以时日,大家再度重逢,华山论道,老伍认为,书法艺术派会彻底沉沦。
所以,老伍认为书法的定义应该是汉字书写的法则。
那么你的选择呢?
“入門淺談”系列
文/彭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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