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大合同之最(下)
上次我们已经盘点过了《2020年十大合同之最(上)》的前五个,今天我们来看看2020年剩下的最荒唐、最多纠纷、最贵价、最主观、最无耻的合同分别是什么吧!
如果你在2020年也遇到过最难忘的合同,也欢迎到留言区评论哦~
2020年十大合同之最6
最荒唐-一人合同
有同学说,你的标题肯定写错了,合同都是双方的,怎么可能有一人呢?当然不是,一人合同说的是甲方、乙方都是同一个人,合同本来是伪造的。
这不是天方夜谭,如此常人也能看穿的把戏,最后中招的竟然是一家基于大数据的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你相信吗?
不好意思,这是真的,这家公司叫做每日互动,是去年三月才刚刚登陆创业板的中国互联网新锐。
2020年12月14日,每日互动公告称,公司经审计发现,员工李某涉嫌通过伪造客户印章、假冒客户有关人员身份、虚假确认对账单及询证函等一系列手段,虚增销售合同导致公司利润严重受损,竟然高达公司当期利润三分之一!公告一出,公司股价随即闪崩,总共跌去35亿市值。
一个人,整垮一家上市公司35亿元市值,这样的记录,荣获2020年最荒唐的合同奖项,我想不会有人有异议。
2020年十大合同之最7
最多纠纷-房屋租赁合同
2020年最多纠纷的合同是租赁合同?我没有说错。
因为2020年,受到疫情直接冲击,全国各地大量出现租户要求减租、退租等纠纷,以致最高法院及各地高院纷纷出台针对涉疫情所导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审理的指导意见。
总结起来,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有如下要点:
1、因为疫情影响,能够要求减免租金?
法院的态度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也会根据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最后无法调解,基于合理分担风险考量,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处理。
2、因为疫情影响,违约责任能否减免?
如果承租人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未按约支付租金,可适当减免其违约责任;对于交付、返还租赁房屋等具体行为义务,因该过程多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当面交接,违约责任多可免除。
3、可否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注重考虑双方合同目的是否无法实现,如果无法实现则支持合同解除。
总之,法院会已尊重双方约定为前提,基于利益平衡和公平原则考虑,同时从稳定经济秩序、促进诚信交易的角度出发,倾向于鼓励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一般不支持合同解除请求。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的经验是,合同,还是写清楚一点更好。
2020年十大合同之最8
最贵价-黄金保险合同
2020年6月份,网爆惊天大案——百亿黄金财产保险造假案。国内最大的黄金首饰制造商之一的公司——金凰珠宝,涉嫌使用了大量假黄金向金融机构融资上百亿,国内多家金融机构纷纷中招,犯罪嫌疑人已经将大笔款项挪作它用,难以追回,于是,金融机构纷纷向作为负责黄金的出库、检测、清点和封存的保险人——人保公司提出索赔。
不想人保却主张,这个案件是申请人蓄意诈骗,由于涉及刑事犯罪,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无需赔付。
难道涉及犯罪,合同就无效吗?当然不行。此案最终由陕西省高院作出裁决,认定作为保险标的黄金,质量和重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即视同发生保险事故,人保作为保险人,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上百亿啊,赔款换来的教训何止是血淋淋啊,应该是金灿灿地亮瞎吃瓜群众的眼睛啊。
2020年最贵价的合同,非这个黄金保险合同莫属。
2020年十大合同之最9
最主观-第三方合同
第三方合同,是2020年12月14日足协公布的中超新政当中的核心内容。足协为了遏制“金元足球”的不良趋势,对所有球员进行限薪,尤其是外援还有规划球员,一刀切要求年薪不得超过300万欧元。问题是中国球员水平普遍不高,如果要实现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目标,又不得不依靠归化球员和外援。
面对两难选择,中国足协就出台了这样一个“第三方合同”规定,要求球员与俱乐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签订具有经济价值的合同,都必须事先向足协申报,经同意后方可签署,否则就视为违规,将受到足协一系列处罚。
在法律人眼里看来,足协如此规定是违法的,因为民法典规定很清楚,合同双方均有缔约自由,别说足协仅仅只是一个行业协会,即使是政府部门,只要没有法律授权,任何部门和人,均无权审查和批准合同双方是否签约。
所以可以这样断言,足协请的律师,是一个不懂民法典的律师。足协作出的这个决策,是一个违反民法典的决策。
中国足球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依法治球,杜绝类似的主观意识,必不可少。
留给中国足协的时间,不多了。
2020年十大合同之最10
最无耻-用户使用协议
无耻是分级别的,例如我们每个人上网都撒过一个谎,那就是“我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用户使用协议的全部内容”,因为还是有点假装契约精神,所以这种级别的无耻最多是青铜。
更高级别的无耻是脸也不要了,到了王者级别。
例如2020年12月,某果的官网发生BUG,部分原价1000多元的产品变成了一两百元,大量粉丝以为这是某果公司在清库存,让利消费者,于是立马者抢购一空。结果第二天醒来,收到的不是心爱的产品,而是商家发来的一条冷冰冰的短信或者邮件。
该商家称,由于在处理订单时发生意外,发现其中商品价格存在问题,因此决定取消这个订单,支付款将原路退回。
较真的用户当然不接受这样拿协议当儿戏、随意撤销的做法,于是想维权,翻查该商家在网上发布的《用户使用协议》才发现,当中有一个大坑,就是用户协议当中约定,双方如有争议则在苹果指定的城市申请仲裁。
根据当前仲裁费用规定,5000元起步。也就是说,你要先掏5000大洋,才能申请仲裁1000多元标的案件,而且最终仲裁费用双方分摊多少,还要看仲裁支持多少比例而定。
到了这一刻用户才明白,为什么某果很有底气地单方宣布取消订单,因为:
你维权可以,但成本越高于获益,
他耍也可以,因为风险远低于收益,
于是,2020年最无耻的合同就这样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