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详解:《烟规》中与消防员救援安全有关的“采光带”

以下规范详解由

阮晶晶工程师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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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合肥消防救援支队的工程师阮晶晶,今天的这期音频是为消防员录制的,主要是介绍2018年8月1日生效的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中“可熔性采光带(窗)”有关的内容 。为何要介绍这部分内容,是因为“可熔性采光带(窗)”和“固定窗”的功能一样,都是火灾时排除高温烟气或火灾热量,有助于消防人员扑救的。

我们来回顾下固定窗的概念:固定窗是设置在设有机械防烟排烟系统的场所中,窗扇固定,平时不可开启,仅在火灾时便于人工破拆以排出火场中的烟和热的外窗。

关于“固定窗”我之前专门录制过音频介绍过,有兴趣的,请点击往期链接20190422发布:【规范详解:消防救援人员需要知道的两个窗户】查看。

我从网上找了火灾发生发展的卡通示意图,放在文稿中,有兴趣的可以点击文稿查看。

可熔性采光带(窗)fusible daylighting band

采用在120°C〜150°C能自行熔化且不产生熔滴的材料制作,设置在建筑空间上部,用于排出火场中的烟和热的设施。

4.3.7 除洁净厂房外,设置自然排烟系统的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塑料、木器加工储存等丙类工业建筑,除自然排烟所需排烟窗(口)外,尚宜在屋面上增设可熔性采光带(窗),其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或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10%;

2 其他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5%。

注:可熔性采光带(窗)的有效面积应按其实际面积计算。

4.4.17 除洁净厂房外,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2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塑料、木器加工储存等丙类工业建筑,可采用可熔性采光带(窗)替代固定窗,其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或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10%;
    2 其他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5%;
注:可熔性采光带(窗)的有效面积应按其实际面积计算。

规范详解:晶晶规范详解系列120集(表单版)

121.规范详解:规范执行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

122.规范详解:灭火救援人员需要了解的“固定窗”

123.规范详解:商业项目消防审图中常见错误

124.规范详解:汽车库内的充电间、充电桩

125.规范详解:汽车库、修车库内的设备用房

126.规范详解:消防规范中对于“风机房”的要求

127.规范详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28.规范详解: 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合建

129.规范详解:消防电梯和普通电梯的区别

130.规范详解:同一座厂房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确定方式

131.规范详解:消防规范中的“避难层”与“避难间

132.规范详解:裙房的几个常见理解误区(附新版图示变更)

133.规范详解:住宅建筑的楼梯形式

134.规范详解:电气专业应熟悉的《建规》5.5.9条文

135.规范详解:消防规范中对于住宅装修的要求

136.规范详解:地下商场装修要注意的消防规范要求

137.规范详解:消防救援人员需要知道的两个窗户

138.规范详解:《建规》和《烟规》中要求设置“标识”的场所

139.规范详解:消防规范中关于住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

140.规范详解: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排烟口

141.规范详解: 疏散走道与避难走道

142.规范详解: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

143.规范详解: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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