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立下“规矩”,使得好人难当、好做难做!
在生活中,谁都难免会遇到不小心将贵重物品遗失的行为经历。
在有好心人主动归还失物时,一定要表示感谢,并支付一定的报酬。
你要知道,没有人有义务为你的错误买单,要懂得感激他人的善举,并以实际行动来支持此类善举。
近日,河北邯郸一出租车司机在接送完乘客后,发现有一乘客遗落下的手机,随即联系到手机失主。双方协商后决定,由司机开车将手机送到乘客所在地,而乘客要付给司机80元费用。
司机随后开车赶到了约定地点,将手机归还给了乘客,并索要80元的跑车费用。此时的乘客却拒绝付钱,理由是他的手机遗失在司机的车上,司机有义务送还。
为此,二人在大街上争吵起来,并让周围群众给评评理……
现场群众怎么说的咱不知道,但从网络评论上看,大多数网友都站在司机一边,对失主的做法表示不解,甚至提出批评。
网友们认为,这是乘客自己的过失,导致手机遗落在车上,司机合理收取一些跑车费是没有问题的。毕竟,出租车司机在工作时间归还乘客遗失物,不仅耗油还影响收入,给予一定的报酬是合理的。
从司机的角度来看,他索要的80元,不仅包括送还手机产生的车费,还包括工作时间内的误工费用,这些都是成本,不应该由自己承担。
另外,在他的潜意识里,送还手机是善举,也是负责任的做法,失主理应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表谢意。
当然,也有网友是支持失主的,他们的依据大概有两点:
1、既然你觉得自己在做好人好事,就不应该收费。
2、收人家80元,确实有点高了。
由此,我想到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那就是做好事要不要回报的问题。
我的观点向来都是,如果被帮助的人主动要付报酬,那就大大方方地收下。
一来,不要让被帮助的人心里不安,感觉欠了你的人情;二来,也算是对自己做了好人好事之后的一种肯定,和意料之外的回报,可以让周围的人对此类举动有认同感,也能带动更多的人做好事。
如果被帮助的人不提报酬,在没有损害自己利益的情况下,能帮还是要帮,就算是为自己积福报了。
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为拾金不昧和失物招领做出明文规定,或者专门立法。如此一来,就可以让此类的矛盾大幅减少,还可以避免做好人好事成为“高危行业”。
只有从制度上、法治上解决问题,远比事后对某方“口诛笔伐”来得更有效。同时也能呵护整个社会的诚信,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2021.9.15于山西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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