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空白合同上签字交给对方的行为应当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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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当事人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应视为其清楚、理解合同内容,同时也表明其放弃核实债权人的身份信息,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观上具有与不特定的债权人成立借款关系的意思表示,空白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被明确后,理应具有约束力。
案例索引
《湖北襄阳宏远酒店有限公司、孙丽君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2020)最高法民申1111号】
争议焦点
空白合同上签字交给对方的行为应当如何理解?
裁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