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变法给所有人织了一张网,他自己也在其中

秦孝公继位的时候,秦国已经衰落不堪,被关东各国视为蛮夷、禽兽,所以秦孝公下决心要进行改革,重新振兴秦国。所以,他才启用了主张变法图强的商鞅,而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其实就是加强王权,打击公族势力,实际上也就是反封建,加强中央集权。这也是当时各国都在做的事,但秦孝公用商鞅变法之后,搞得比较彻底。

这个变法既然要打击公族,自然少不了影响到公族的利益。最后的结果就是太子因为犯法,商鞅坚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非要处罚太子。因为有秦孝公支持,商鞅的态度比较坚决,因为他把这视为和公族守旧势力的一次决战。最后,太子当然不能处罚,就处罚了太子身边的公族大臣。这个仇自然就此结下了。

但商鞅在得势的时候没有顾虑到,他的出发点和所作所为虽然都是为了秦国好,最终得利的也一定是秦国的王族,但他过早的得罪了太子和他身边的大臣,就让他失去了转圜馀地。等到秦孝公一死,被他处罚过的公子虔等人诬告他谋反,已经继位为秦王的秦惠文王下令逮捕他,他想逃回魏国,魏国也不要他,他只好逃回自己的封地举兵叛乱,最终叛乱被平定,他自己被捕,然后被车裂了。

但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却并没有因为商鞅之死而被废除,因为秦惠文王和守旧贵族仇恨的只是商鞅本人,而商鞅变法给秦国带来的好处他们都是照单全收的,并不反对。所以,秦惠文王做出了一个非常聪明的决定,商鞅本人谋反,必须处死,但商鞅变法的内容已经变成了秦法的一部分,必须要保留下来。换句话说就是,秦惠文王最后选择了走商鞅的路,但却让商鞅无路可走。

用古人的话说,商鞅这种行事风格就是典型的长于谋事,甚至可以说长于谋国,但却短于谋身。什么意思呢?就是他做事情的时候把国家的利益都放在前面,确实考虑得很周到,但却没有给自己留下后路。无论是处理太子,还是他所订立的秦法,都断了他自己的后路,后来逃跑时无处藏身,老百姓的理由就是这是商鞅定下的法律,不敢违背。

实际上,不仅商鞅如此,之后为秦国逐步崛起,扫灭六国,一统天下的那些重要的外来客卿,结局都不好。比如后来的张仪、吕不韦、李斯等等,下场都不好。虽然他们在不同时期为秦国的崛起和壮大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在之后的秦国权力斗争中,他们最终都变成了别人的刀下之鬼,而他们的功业变成了秦国的一部分,秦国的王族一直享受着他们的好处。

所以,古人常讲,得饶人处且饶人,就是这个道理,不要在自己得势的时候把事情做得太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也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今天你得到君主、皇帝的赏识和支持,赋予你比较大的权力,你就要把这个权力用到极致,去打压别人。一旦哪天你失势了,你得罪和打压过的那些人如果翻身了,他们会百倍千倍的报复你。

尤其是作为大臣,在得势的时候很容易弄权,慢慢就会产生错觉,觉得别人生死荣辱、生杀予夺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就是自己一念之差的事。但他们往往会忘记,自己的权力并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而是来自于君主的授权,你的权力是依附于皇权的,真正能够对别人生杀予夺的不是你,而是你背后的皇权,这才是真正的主权者。

这也就是西方人所说的,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而权力对人的腐蚀最主要的就是会让人产生幻觉,头脑变得不清醒了,把权力带给自己的种种好处视为自己的能力或者魅力,等到自己失去权力的时候,才追悔莫及。这也是这些年经常看到的贪官忏悔录中最常见的说法。可惜的是,这种事自古至今一直在发生,史不绝书,仍然是后人哀之而不鉴之,前人的覆辙,后面还是有人要重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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