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言|批评不是目的,只为一起更好
前言
话说虽都被称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但诉讼地位不同带来的屁股指挥脑袋,互相不那么待见,甚至互怼互掐在必然之中。如果律师和公诉人之间你好我好大家好,所谓“两造具备,居中裁判”会形同虚设,哭的是被告人,裁判者也未必愿意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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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的《为什么我要在法庭上批评公诉人》,检察官怡宝针对此回应的《为什么我要批评辩护人》,很正常地被选择性支持和共鸣。
话说虽都被称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但诉讼地位不同带来的屁股指挥脑袋,互相不那么待见,甚至互怼互掐在必然之中。如果律师和公诉人之间你好我好大家好,所谓“两造具备,居中裁判”会形同虚设,哭的是被告人,裁判者也未必愿意看到。
有一点我们必须看到的是,不论公诉人还是律师群体,都难以自称完美无缺,在各自群体中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都会有不合格甚至宵小之徒。《为什么我要在法庭上批评公诉人》和《为什么我要批评辩护人》,本意都不是出于诋毁公诉人和律师职业角色,只是站在不同的立场,从自己的职业经历中提出善意批评。有者改之,无者加勉,对彼此都应该是好事。
对于此,不能像《加菲猫》中所说的“欧弟是我们家的宠物,谁都不准欺负它,要欺负也只能是我欺负”。我们不能有这样的心理,更不能在这种心理趋势下,无视自己的不足,只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和尊严,这本质上和阿Q所说“和尚摸得,我摸不得?”事异曲同工。只是一种狂妄自尊,精神自我陶醉。如果彼此都持这种心态,不要说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和谐相互,就连各自都不会走得远、走得好。
我和怡宝在这一点是有共识的:当前律师和公诉人之间的冲突,相互之间的不和谐,作为背靠国家力量、地位更为强势并具有诉讼主导权的检法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北京大学陈瑞华老师曾说过“律师不像律师,首先是因为法官不像法官”。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可不检讨甚至是选择性无视自己行为中的不当,公诉人可以因为律师不像律师,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开拓的理由。我和怡宝都认为,与其陷入到底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式的争论,还不如都先从自己做起,常识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共同向好,做最好的自己。
车要跑得笔直,一定要把四个轮胎都尽量调整到平行与平衡。然而在专业的竞速车型上,却往往要把同轴的一对车轮,调成内八或者外八的状态,才能更有效的确保车子能跑直线。正如在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双方,制度的设置,让公诉人和律师思路方向不同,然而法治这一共同目标又让彼此必须要殊途同归,要让法治的大车既跑得直又跑得快,我们之间就必须既分方向又合目标,无论两组轮子只强调对抗或者合作中的任何一方,车辆都不能达到我们心中奔跑的目标。
我和怡宝都认为,只要都持包容理解之心,互相的批评有利于健康的,我们也相信,圈内的朋友都和我们一样的认识。只要大家都有为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的共识,只会交锋但不会交恶;只要是依据事实、证据和规则的互怼,都会怼出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