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人才引进政策出炉,力度杠杠滴!
政策
对于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视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设立事业编制为企业引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录用后到企业工作三年,由企业发放薪酬,期满后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选择事业单位的,可使用事业单位空编或人才专项编制聘用。
加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创业的支持力度,分三年给予500-10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完善“绿色通道”引才机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绿色通道”引才。
建立引进人才安置费制度。对企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任)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安置费。
建立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制度。按照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标准发放两年生活补贴。
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免费入住“玉龙人才”公寓两年;按照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每年20000元、10000元、5000元标准发放两年租房补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按照其购置房屋缴纳契税额为基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建立赤峰市人才绿卡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持卡人可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参加人才休假疗养、优先预约专家会诊、免费游览赤峰市公办旅游景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政策。
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家属随迁、子女就学妥善安置机制。新引进和现有的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优先予以保障;其配偶在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有空编的前提下可按程序对口调入我市工作,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原则上由引进单位妥善安排;其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充分保障其就学意愿。
建立对人才引进服务机构激励制度。给予引才工作突出的机构5-50万引才奖励。
鼓励市内用人单位在发达地区建立创新创业基地引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