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题:岳飞算不算民族英雄?他所抗的“金”是今天的满族吗?

作者:刘宏宇

小时候听刘兰芳阿姨讲的评书《岳飞传》,“认识”了“民族英雄”岳飞。

后来长大,这位民族英雄,在心里多了很多评书里没讲的色彩。

再后来,忽然一日,权威部门讲:岳飞不能再被称“民族英雄”。登时懵圈!靠,这也能变?!紧接着的第二轮反应是:这都能变,还什么是不能变的?

于是,赶紧补课——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眼看将老,说不得哪眼没看到,哪耳朵没听到,就真跟不上时代了。只是跟不上的“愚钝”倒也罢了,做文字工作的,哪跟弦没搭上,一不留神犯个错误啥的,弄不好“惹祸”呢!

所以,补课!

可的确,真的、真的、真的,是——没补明白。

没补明白,说出来大家帮着辨辨,到底咋回事,权当“广义”求教了。

(一)为什么岳飞不能再被称“民族英雄”

关于为什么不能再称岳飞为“民族英雄”,“官方”的解释,大意如下:

岳飞的事迹,最主要的就是“抗金”,即与女真族政权“金”的军事对抗。因为岳飞及其统帅的“岳家军”,在这个对抗的历史事件中表现忠勇、突出,故而岳飞被称“民族英雄”。

但是,女真族,也就是岳飞的对手,后来是满族;再后来,满族也成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所以,当初岳飞跟“金”的斗争,其实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不同民族之间的争执,最多只能算“兄弟相争”。如果将岳飞与“金”的对抗继续定义成“民族之间”的斗争,就有将满族排斥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意味,也就似乎有了“分裂”之嫌。

故而,继续称岳飞为“民族英雄”,是不妥当的。于是,不准再这样称谓。

无独有偶,头两三年,有一部讲唐代国士颜真卿(大书法家)故事的电视剧,也是因为浓墨重彩了颜真卿作为文官抗击“外族”侵略的事迹,而于拍摄中途被“叫停”。理由是:颜真卿所“抗”的“外敌”,如今已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那时的“抗”,属“兄弟之争”,今时不宜以“敌我”姿态表现,否则,即有“分裂”之嫌。

(二)由历史到现实的演变

由上面“真实的故事”,禁不住生出挺“重大”的疑问。关于历史。关于现实。关于现实和历史。

现实中,是否存在“分裂”,窃以为不是咱们可以议论的。事实上,具体到笔者,也确实不知道。能知道的是,讲讲古代抵抗外敌侵略的故事,就必定会引发、助长今时的莫须有的“分裂”,是挺可笑的逻辑。还能知道的是,如果可以由古代这样子“辐射”今天,那理论上,也就能从“今天”辐射去古代。那样的话,古代的徐福带走的那五百童男童女的后裔,跟今天“中华民族大家庭”,又该是什么关系呢?

古代是古代,今天是今天。“中华民族大家庭”属于今天。从历史唯物的角度来说,其如今日所共知的状态的“形成”,跟之前所有历史事件,包括“争斗”、“抗击”,都分不开。

典型举例:“中原族群”与北方游牧族群的“对立”与“统一”。

长城,至今仍被作为“中华民族”引以为傲的实物标志,彪炳着其悠久的历史。

去过长城甚至只是“知道”长城的人,大概都会被以各种形式告知及反复告知:长城是防御工事,所防御的,是北方的游牧民族、族群。

也就是说,长城“内外”,在从有“长城”的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八世纪前叶至公元前三世纪后期),到今时我们可以游览、领略到的“明长城”(公元十四~十七世纪),跨越两千多年历史,一直喻示着其内、外不同族群间的对立、对抗。

在这一漫长过程中,长城以里的“华族”、“夏族”、“华夏族”,兼收并蓄了无以计数的“同域”即同在长城以里聚居的其他部族,融合成了今天的“汉”民族及“共生”的诸多“少数民族”,形成所谓“中原族群”。

同期,在以长城为界的南北对立、对抗中,长城以外的游牧民族、族群,也通过各种方式,与长城以里的“中原族群”,发生着交融。

亦即:在长城还起作用的两千多年间,长城内外的不同族群,始终处在对立、交融相交错的状态;其结果,就长城以外的游牧民族、族群而言,大致呈三种趋向:

一是与长城以里的“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原族群”完全融合。

二是与“中原族群”形成“稳定”或说“平衡”的“共生”关系。

三是向别处迁徙。

(女真人)

其中“一”所及的“完全融合”者,成了今天“汉”民族的组成部分;“二”所及的“稳定”或说“平衡”地“共生”者,形成今天的北方少数民族;“三”所指的向别处迁徙者,则或融入其他民族、族群(比如今“独联体”国家和中亚以至西亚、东欧一些国家的主体族群),或在与当地族群的“磨合”中占据主流,形成以之为主导的新族群(比如匈牙利、土耳其的主体族群)。

除去迁徙去了别处的,另外两种,也就是上述“一”和“二”,随着社会变迁和国家的发展,在今时,与汉民族及诸多其他民族,共同构成了今天我们说的“中华民族大家庭”。

这个大家庭,由上述可知,是从遥远过去的对抗、融合、再对抗、再融合,逐步演变而来的,并非“一开始”就是这样。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没有对抗,就没有融合,也就没有今天的“天下一家”。如果没有对抗,或者说只是“兄弟之争”,那长城不成笑话啦!

(三)岳飞所抗的“金”是今天的满族吗?

岳飞抗金,金就是满,满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故而……

这逻辑中,除了上述历史的演变被轻易“带过”,还有个蛮重要的疑问——岳飞所抗的“金”,就是、真的就是,今天“中华民族大家庭”一员的满族吗?

答案是:不一定。

绝对点儿,也可以说:不是!

这个偏误,或者也可以说“错误”,严格讲,不能被说成“无知”。

因为,“历史的常识”,大体就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历史的常识”应该大致是这样讲的:明末女真族首领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建立了名为“后金”的女真族国家。他死后,他的第八子爱新觉罗·皇太极即位,将民族的名字“女真”改成了“满”,将国家的名字“后金”改成了“清”。再后,这个由新改名的“满族”为主体的叫做“清”的国家,占据了中原主流政治地位,并绵延了二百大几十年,是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清”……

(满族)

由上述,得出“女真就是满”的结论,无可厚非。

为什么说“无可厚非”而不说“正确”、“没毛病”呢?

因为,的确,不够“正确”,也不是一点儿“毛病”都没有。

毛病、不够正确,以“先来后到”的逻辑而论,问题并不出在后来乃至今时的“历史的常识”,而是出在努尔哈赤身上——因为他借用了“金”的国名,将自己建立的国家称为“后金”,所以,后面一连串就都“误会”了。

借用!

没错!

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大清国”真正的最初缔造者,对“金”这个字,是借用。

女真族,在其已称“女真”的时候,仍是偏踞在东北极寒地区的很弱小的渔猎民族。

注意,是“渔猎”,不是“游牧”。

后来,他们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名曰“金”。时隔不久,他们以渔猎部族特有的悍勇,征服、平灭了曾经奴役、欺凌、屠杀他们的“主人”——“大契丹”的辽国,继而借着这个巨大胜利及其附带产生的强大武力,悍然入侵北宋王朝占据的中原,灭亡了北宋,占领了其大片国土。岳飞,就是在这个历史时期,跟他们发生对抗并被后世称颂为“民族英雄”的。

再后来,南宋时期,金,作为定都在长城以南(今北京市一带)的国家,向西、南、北三个方向,武力扩张了大片地盘,曾经有过一度的繁荣、强大;但只是昙花一现——他所灭亡的北宋变成了南宋,他还没能平灭南宋,就被背后崛起的蒙古族打垮了,并很快灭亡。

灭亡了的“金”,其女真族属民,有一部分因为已移居到偏西的中亚地域,其后裔,就被所处地方及周边其他民族逐渐融合,成为今天说的“高加索人”的一部分;而更多的“遗民”,则退回到了曾经的发祥地及由那里“进犯”辽国和中原的路途上。

随着历史变迁,他们因为族群变小、蒙古帝国压迫等多重原因,逐渐分置成三个“区块”。

其中作为“金”国统治阶层和主流贵族阶层也就是岳飞当初所“抗”的最主要对手的那一部分,因受打压更严重,呈愈发弱小状,避难般隐入广袤的大小兴安岭,社会形态也因之发生倒退,基本“回归”到了“最原本”的渔猎状态,在蒙元帝国(元朝)中后期至明朝初期时,形成了被叫做“野人女真”的部族。

(高加索人)

当初随着他们向东向北流亡的更多人群,则处于相对“安全”的生存状态,聚居于今黑龙江省的平原、丘陵地区,被称“海西女真”(其中“海”字,指黑龙江,意为聚居于黑龙江以西即今我国境内部分)。还有一支,数量、阶层甚至血统都更“谈不上”、基本在“金”的时期近乎被当作“流民”看待的,为求存,与蒙、汉相交融,居留在了相对更靠近中原的“建州”(今辽宁省抚顺一带),仍很大程度保留女真族的风俗习惯,被称“建州女真”。

满、清,满清,就发祥于这支其实已与蒙、汉较充分交融的“建州女真”。

由于“建州女真”与蒙、汉的交融,元明以来,相较“海西女真”,获得了长足发展,比几乎“不知所踪”的“野人女真”,就更呈先进和繁荣。

到明朝万历年间,其杰出代表爱新觉罗·努尔哈赤,以“汉化”的政治智慧,借助蒙、汉的力量,统一了建州女真各部,继而极大程度吸纳、兼并了“向心而来”的海西女真,形成“八旗”机制。

后来,他儿子皇太极,通过带有明显“汉”或说“中原”政治性格特征的“联合执政”的“软手段”,完全吞并了海西女真,形成了“满族”,固化了“满八旗”、“蒙八旗”的准军事化国家机制,改国号为“清”,称“皇帝”(努尔哈赤建立的国家叫“后金”,他作为国主,称“大汗”),即为“清朝”前身。

清王朝入主中原后,在长达268年(1644~1912)的统治时期里,因治政、民族和解、文化和生产发展等方方面面的需要,将大批汉族、蒙族以及中原其他民族的人“开旗”,“变”成了“满人”。这些“新生”的“满人”,跟原本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融合起来的“老满人”,共同构成了后来的“满族”,并延续至今。

(满清)

这样说来,不难推导出:岳飞当初抗击的“金”的核心、高层,亦即所“抗”的主要对手,是后来的“野人女真”,而并不是形成今天“满族”的那部分人。

这样的话,似乎也可以说,“岳飞抗金,金就是满”这话,不那么严谨。

至于在“清”建立时仍存在的“野人女真”后来的去向,比较权威的说法是:这支本来就很“凋零”并且基本“退回”近乎“原始”的渔猎生存方式的部族,后来因为生存需要,又数度分离,形成地域上各自独立存在、相互失却连带的几个部族;最后呈现出三个部分,分别沿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建设相对固定的聚居地,及至乌苏里江畔;再因当地自然状况,各自延伸出略显不同的习俗和主流生活方式。

这三个部族,现在也归在“中华民族大家庭”里,就是——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以及赫哲族。

值得一提的是,这三个生存方式“原始”,人口稀少并呈下降趋势以至于已近乎不能保守部族延续所需的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的民族,在1949年共和国成立后,得到了妥善保护和充分尊重,族群人数转降为升,人口结构趋于合理,并且在保有国家特许的传统生活方式(例如捕猎)的基础上,也几乎与“大家庭”中其他成员“同步”迈入了现代社会。

(鄂温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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