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刚刚新《著作权法》通过后,编辑以后还能修改吗?

刚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正巧,中文编辑校对网下午编校稿件时,刚刚与一位编辑“争吵了一场”!这位编辑是我们的客户,刚刚在一家杂志社从事翻译编辑时尚和艺术类稿件的工作,她让我们下手轻一些,说《著作权法》中说了“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中文编辑校对网众小编哑然……

其实,现行著作权法是这样说的:“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上文提到的新著作权法,中文编辑校对网还没有拿到手,但这个修改权应该没有变动吧。

那么作者和编辑都有修改权,怎么区别对待呢?从法律上来说,编辑的修改权是从作者那里转移来的,它受时间、职务的限制。他/她比较被动。

首先,编辑对稿件的修改要按照《著作权法》,得到作者授权,这是必须的。这权怎么获得?

俗一点说就是,他把稿件投来了,你就可以修改。哈。处理好“文责自负”与“编辑把关”的关系就行。

严格点说,作者授权主要表现为合同或稿约形式,在合同或稿约中,作者同意编辑修改,编辑才能改,作者不同意,编辑就不能改,否则,就构成侵权。著作权许可自稿件到编辑部之日起发生效力,如果作者没有明确表示什么要求,一律按照合同或稿约规定的内容修改。

编辑为了贯彻自己的办报办刊方针和编辑意图,对发什么稿,怎么发、怎么进行编辑加工等问题,在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拥有自主权,当然,要承担编辑责任,也享有编辑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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