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国务院为控制各机关负责同志暑期...
1957年国务院为控制各机关负责同志暑期往返北戴河和北京使用交通工具的规定
1957年7月25日,根据国务院秘书长指示,经与中共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防部、中南海警卫局等单位商量,印发《关于今年各机关负责同志暑期往返北戴河和北京使用交通工具的通知》。通知规定:主席、副主席、委员长、副委员长、总理、副总理、高法院院长、高检院检察长乘用火车可挂公务车(如经首长本人指示用包房者照办),其他首长一般取消公务车。后中央规定,除四副二高以上领导人乘用火车可挂公务车外,何香凝,程潜,张治中,龙云四人仍照开公务车,作为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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