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海税务师为你科普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与餐费的区别与界定
相信各位会计朋友在工作中都会接触过业务招待费,尤其是应酬、接待比较多的工作,总会有那么几张餐饮发票是要走业务招待费的。可能会有很多朋友疑惑,业务招待费、差旅费还有餐费这些各项费用,应该如何区分,又应该如何入账呢?
今天,元海税务师就来为大家科普科普:
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餐费,有什么区别?
业务招待费有3个特点:
1.以企业经营为目的
2.企业与被招待人存在业务关系
3.合理支出
搞清楚了什么是业务招待费后,下面就需要看看它与其他科目有什么区别了,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因为缺乏官方文件的界定,导致容易与其他费用“难分你我”,其中最易混淆的,莫过于差旅费和餐费了。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以外的人员支出的费用;
而差旅费是企业内部人员支出的费用。
业务招待费包括了餐费,然而餐费不全是业务招待费,他们就像两个大圆,有相交重合之处,却也有不同之处。
通常来说,如果是公司提供的餐饮福利,产生的餐饮费应当属于职工福利费,如果是出差时吃饭的费用,应当计入差旅费。
A公司的业务小组B与C公司洽谈好了一笔大单子,C公司派了考察小组D过去A公司考察。
当D去到A公司后,由B进行接待,在工作之余带D去品尝当地特色菜肴,加大D对A公司的好感。
D在A公司所有支出都由A公司埋单。
考察完毕后,B随D到C公司签约,B在C公司的所有费用均由A公司支出。
在合约签成以后,A公司让业务小组B出去聚餐一顿庆祝业务达成,费用由公司埋单。
那么,究竟A公司的哪些支出是属于业务招待费、哪些属于餐饮费、差旅费呢?
D在A公司时产生的住宿费,应当以业务招待费入账(企业以外的人产生的费用);
D在A公司时,B带D品尝特色菜肴产生的餐饮费,应当以业务招待费入账(企业以外的人产生的费用);
B到C公司后产生的住宿费,应当以差旅费入账(企业内部人员支出的费用);
B到C公司后吃饭的餐饮费,应当以差旅费入账(出差所产生的餐饮费);
B庆祝聚餐产生的餐饮费,应当以职工福利费入账(企业奖励员工的餐饮费用);
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有规定:
只要是符合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在不超出当年营业收入千分之五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发生额60%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