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船东注意!5月1日起,进入此处必须填报船舶动态

2021年5月1日,《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通告》开始实施。所有拟进入黄浦江的船舶提前至少4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填报船舶动态!

在微信公众号“上海海事发布”或上海海事局官网填报船舶动态。(即日起,船舶可以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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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报船舶动态

分三类船舶,填报方式略有不同:

1、拟进黄浦江靠泊船舶

拟进黄浦江靠泊船舶由所靠泊码头单位根据作业计划代为填报,但船方需进行确认

填报步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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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浦江过境船舶

黄浦江过境黄浦江船舶进入申报页面后,自行填报

自行送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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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港内船舶

自行填报。黄浦江内港作船、游览船、游艇、客渡船等港内船舶实行每日一次填报(24小时内无动态计划则不需填报),如经101号灯浮下行或经闵行发电厂上行后超过4小时,重新进入黄浦江则需按要求填报。

填报步骤流程

(左右滑动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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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要求

黄浦江乘潮上行船舶航速不得低于4节,且前后船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同向小型船舶航行不超过2排并排航行。04

航行时间

小型船舶通过101号灯浮上行时间:吴淞低潮时前1小时至吴淞低潮时后2小时,(大型船舶、危险品船避开此时段通过101号灯浮进入黄浦江)。

大型船舶通过101号浮上行应选择:吴淞高潮时前2小时至吴淞高潮

温馨小提示:如遇高峰时段,不能填报成功,请选择其他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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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本文所称黄浦江水域,是指从吴淞口灯塔至浦东界标的连线与闵行发电厂上游边界至巨潮港上口连线之间的通航水域。

本通告所称大型船舶是指3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小型船舶是指3000总吨以下船舶。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由主管部门依法采取诚信管理、禁止进港、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违法记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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