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7年,郑成功屠杀鸥汀寨军民

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往往随着社会的需要而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被捧的人物往往会被刻意隐去其阴暗面,就像我去年写的施琅一样,郑成功(或者叫郑森、朱成功)实际上也是这么个人。
一提郑成功,那都知道是民族英雄,什么收复台湾,什么打败荷兰殖民者,那都是被大书特书的历史事件,可是你知道吗?这也是郑成功:
“至是,前提督同左右戎旗等相议,砍取柴草黼塞城窝,平地踏破, 仍一面用枋作人字牌,倚城墙遮身,人藏牌内,用铁锥掘透后,用地雷滚进,登时城即崩裂,各涌而进,将城中大小尽屠之,驰报以闻。藩曰:此等小丑,迟我后至之诛,南下去一梗化矣。尚有许龙未服,须收灭之,以免南顾之虑。”
“将城中大小尽屠之”这就是发生在明永历十一年的郑成功军队屠杀澄海鸥汀寨事件,当然,郑成功并未亲自指挥此次屠杀,但是他后面那一句“此等小丑,迟我后至之诛...... ”也表明了郑成功自己是认可摧毁鸥汀寨的。
鸥汀,原名鸥汀背寨,明清为潮州府澄海县所辖,现位于汕头市东北部。
其实我之前看过很多关于此次惨案的文章,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是把陈君谔等人组织的武装给描绘成“反抗郑成功的义师”,首先占据大义“反抗郑成功军队的压迫”,有点类似于太平天国战争期间的包村事件,也有人把包立身塑造成“在太平天国统治之下反抗太平天国压迫的英雄”,然而包氏自始至终都从未臣服太平天国。
对历史人物的一捧一踩,实际上就在于写史者的笔法问题,比如说我要称赞包立身,或者是陈君谔,那自然要强调他们对家郑成功或者太平天国的恶行,比如郑成功在东南沿海地区搜刮粮草,然后就突出了这种行为给当地人民带来了多大的灾难,最后再把陈君谔捧出来,感觉就像是一个盖世英雄一样,拯救苍生,和邪恶的郑成功战斗,最终不敌,结果鸥汀寨众七万余人全都被郑成功杀害,这么一个一明一暗的历史形象就创造出来了。
但就像我在本文开头说的一样“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往往随着社会的需要而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被捧的人物往往会被刻意隐去其阴暗面。”鸥汀寨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寨子,史书已经记载得很明确了《海上见闻录》 记载“鸥汀有船百余只,加十八桨,水上如飞,遇大船以绳绊其舵,牵入港,小船即攻杀之。至潮者往往被其劫掠,杀害者甚多”
这么熟练吗?
“初,鸥汀贝(背)恃其土城险固,聚众剽掠,海上商船多被擒截;抽肠刳腹,惨酷非常。”《海纪辑要》
郑成功在1653年打败清军之后,对部将说“我欲兴问罪之师于潮揭,一则使郝尚久不敢据郡归清,二则鸥汀逆寨屡截粮口,应当扫平也。”
鸥汀寨具体是个什么性质的寨子,我觉得应该有答案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鸥汀寨之所以被郑成功盯上,就是因为摸了老虎屁股而已,抢到郑成功头上去了,然后自然就惹了大麻烦。
当然,郑成功第一次攻打鸥汀寨,是碰了大钉子的“六月,藩督舟师南下,先攻鸥汀逆寨。其寨筑在田中,四畔泥深,只一路可行,进攻未下。一日,藩集诸将在寨外树下坐,议伐树架铳攻打,逆民移铳向击,忽一弹子中伤本藩左脚指上,几伤要处,后医愈,亦一险也。”打得这叫一个准,一枪打在郑成功脚趾上,不得不说,郑成功这辈子是真的刺激,另外还有两次在对清作战时差点被炮打中,他在高处指挥,部将刚把他扶走,一发炮弹就打烂了他的座椅。
咱们接着说鸥汀寨被屠杀的人数,按县志的说法,郑成功在这一个寨子中就屠杀了六万余人,这个人数其实肯定是有问题的《先王实录》中对于鸥汀寨的描述是“我师攻破鸥汀坝逆寨报闻。此寨负固巳久,四畔皆深泥、水田,惟一面近港通海。有数千强汉,出没波涛之间,时或商渔,时或洋劫,屡屡阻截粮道 至是破之。”这里只说是“数千强汉”精壮战斗力只有几千人。 而当时年幼的佘志贞到鸥汀外婆家看热闹。小孩子当时早早地睡了。外面郑军打仗杀人的事,他一点都不知道。清早起来,到外面一看,到处都是尸体,吓得他面如土色,急忙躲进屋里。他外婆家也死了好多人。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看,郑军并未杀光鸥汀寨众(否则佘氏不可能幸存),死难者也不太可能有六万人之多。
但不管怎么样,郑成功军队确实在鸥汀寨进行过大屠杀,无论究竟是有一万人遇害还是六万人遇难,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都是必须要谴责的,哪怕挥动屠刀者是郑成功,所以说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一定要全面,把郑成功捧上民族英雄的位置,然后就不能批判他的污点了?并不是这样的,如果只看一个历史人物是闪光一面,那必然要干扰人们对于一个历史时期的判断与思考。
但很明显,在明末乱世之中,鸥汀寨众也并非完全就是单纯的受害者,毕竟“海上商船多被擒截;抽肠刳腹,惨酷非常”的行为,可是白纸黑字地记下来的,可以骂郑成功在鸥汀寨屠寨,为什么要忽略鸥汀寨劫杀过往商船和郑成功粮船的事实呢?被“抽肠刳腹”的船员就不是命了?而在《海纪辑要》中,直接称鸥汀寨众为“土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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