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东莞市民骑行电动车被扣查,向交警支队提出疑问:电动车没收的目的是为了罚款吗?

有东莞市民骑行电动车被扣查,向交警支队提出疑问:电动车没收的目的是为了罚款吗?
东莞市交警支队回应来了。

市民留言:
1、电动车没收的原因是无驾照及电动车无牌照,事实上是有摩托车驾照,现在已经过期……
2、电动车罚款1200元,原因是无电动车驾照,请问东莞市在哪考电动车驾照?在哪上牌?
3、电动车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请问为什么电动车的销售无管制,既然不能开,为什么还能购买?

东莞市交警支队回复了市民的留言。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有可能属于机动车中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二轮摩托车,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有关标准,超标二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和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驾驶证准驾车型代号D、E可以驾驶普通和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代号F可以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所以您驾驶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有可能属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代码1717,罚款人民币200元,驾驶证记12分)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车辆”(违法代码1709A,罚款人民币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12分)的情形。

市民如果是增驾摩托车驾驶证,可到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办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步国际汽车城寮城中路二号路1号。市民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东莞交警”预约【考试业务】-【已有驾驶经历申请准驾许可】进行预约,前往窗口办理时携带身份证明、身体体检证明、驾驶证相片及回执等材料办理。

市民如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需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东莞交警”预约【考试业务】-【摩托车驾驶许可报考】进行预约,前往窗口办理时携带身份证明、身体体检证明、驾驶证相片及回执等材料办理。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函(2007)83号文,目前东莞暂不准予电动自行车上牌。另我市目前正在研究出台《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请您耐心等待。东莞交警电动自行车最新管理动态,将通过“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您关注“东莞交警” 微信公众号留意最新动态。

至于您反映的销售管制问题,不属于我支队职能范围,很抱歉无法给您一个准确的回复。

@行走在东莞 对于电动车上路一事,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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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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