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一辈子的房屋遇到拆迁就成了违建,拆迁方想怎样就怎样?
在之前很多文章中我们拆迁律师都提到过关于“拆违式拆迁”,为拆迁户简单介绍了遇到此类拆迁形式应当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拆迁户看到相关文章后才开始咨询我们拆迁律师,根据数据统计我们发现遇到此类问题的拆迁户很多,今天我们针对房屋遇到拆迁变成违建的应当如何处理简单讲解。
很多咨询我们的拆迁户遭遇的纠纷其他拆迁户也有同样的遭遇,自己的房屋居住了几代人遇到拆迁莫名其妙地变成了违建,我们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拆迁方和拆迁户对安置补偿不能达成一致并且是多次沟通后拆迁户还不能签字的。
拆迁户像往常一样过着自己的生活,以为通过自己的拒签已经达到了成效,不久拆迁方就会妥协给予合理的安置补偿,万万没想到的是拆迁户收到拆迁方的公告说自己的房屋是违建并且下发了限期拆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行拆除的将被强拆。
在拆迁户一家还处于一脸蒙圈状态下房屋已经被拆得稀巴烂,拆迁户很不解自己祖辈都住在这里,当初盖房也是经过集体同意为什么现在遇到拆迁就成了违建呢?最气的是说拆就给拆了难道这是法律规定的吗?
实际的案件中这种情况比比皆是,大部分都是被拆迁方以拆违的名义拆掉了,这种情况拆迁户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遇到此类问题的拆迁户应当弄清楚什么样的房屋才是违建,我们这里根据法律规定以大白话的形式解释,违建一般指的是没有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没有拿到相关的建房手续私自建设的房屋,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需要得到相关批准才能建设。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一旦被认定成违建遇到拆迁没有补偿,所以这就是拆迁方极力将合法房屋说成违建突击强拆的原因。
按照法律规定违建一般是没有相关房屋证件的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既然一切按照法律进行那么机关在对房屋作出认定和处理时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开始实施的所以2008年之前建设的房屋即使没有申请建设手续私自建设的也不属于违建。
对此拆迁户必须明白自己房屋情况是在2008年之前建设的还是2008年后私自建设的,如果是建设几十年的更不用提肯定是合法建筑,此时我们就要换位思考不要被拆迁方带偏,唯一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不是协商只有提起法律救济。
拆迁方有没有资格说你的房屋是违建并可以拆除?法律规定对违建的认定和处理必须具有权限的机关且要根据严格的法律规定认定和处理才可以,所以并不是谁想说你的房屋是违建就是违建想怎么拆就怎么拆,即使房屋属于违建的也并非是想拆就拆。
为了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户必须了解违建的认定和处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例如有没有下发决定书、有无公告催告程序、强拆程序是否按照法律执行,这些都是拆迁户维护利益的着手点。
拆迁方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故意将房屋认定成违建强拆后不给补偿的事后及时维权很重要,拆迁户可以第一时间提起行政诉讼,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及时处理就好,怕就怕在问题出了拆迁户不知所措耽误了救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