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满族内部各阶级的状况
清朝时期,满族内部分为四个阶级,分别是黄带子、红带子、三户赵、一般的满洲旗人、奴才。
1、黄带子、红带子是清朝贵族统治阶级。
黄带子是指皇室的近支,享有如下特权:
(1)领“俸饷”。凡是黄带子15岁起即可领俸饷,每年18两。20岁即为成年男子,每年可领俸饷36两。孀妇领饷银24两,俸米24斛。
(2)领“赏银”。婚丧有红、白赏,娶妻聘礼各领银30两,死人领银50两,生小孩银48两,续弦领镮20两。
(3)犯法不归地方官审理,而由宗人府处理。
(4)可凭借政治特权,占有大量山场、林地。据说塔拜的土地有“千日”之多一日等于六亩)。
红带子虽为皇室远支,亦系皇族,也享有经济和政治上的特权。他们所享受的特权,在名目上与黄带子相同,只是数量较少。如红带子要20岁オ开始领“俸饷”,每年24两。孀妇领饷银12两,俸米18斛。红、白赏各10两。
黄、红带子凭借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靠领“俸饷”和“赏银”过着驾鹰、弄丝弦、赌钱、吸大烟、打猎射箭、骑马游逛等腐化的生活。这些人多数是骑在人民头上的不劳而获的寄生阶层。
2、“三户赵”。大部分是努尔哈赤的亲成,即所谓三门穷亲戚。他们虽不如黄、红带子那样有钱有势,但也吃俸饷。据“三户赵”的家谱记载,“三户赵”早期亦领俸饷,后因子孙“甚众”,对食俸饷的人有了限制,但皇帝仍然极力为“三户赵”安排官职。仅福陵一地就有章京65名、兵百名。同时“三户赵”又与皇族累世缔结婚烟,攀亲当官者为数也不少。所以“三户赵”的一大部分属统治阶级。他们和黄、红带子一样,过着腐化的寄生生活。他们也占有土地,如祭田、坟莹、山地等。
但是,“三户赵”中也有一部分很早以来就从事农业,靠劳动为生活的。如迁居二道沟和中木的“三户赵”,他们的祖先很早就从事农业劳动,或为雇工。二道沟的“三户赵”,1800年左右开始租种红带子的土地;中木的“三户赵”其先人也是很早就从事农耕的。
3、一般的满洲旗人。这一部分人中历来就是一部分为兵(旗兵),一部分为农的。据小里沟的满洲旗人陶子江说,前清,在五六十户的村子中,选二三十个马甲是常事。其余的满族人,多数从事农业生产,而且越到后来,种地的人越多。被选为兵的人虽然食饷,领有“随缺地”,但这是清朝八旗制度所规定的,是当时的统治阶级用来束缚旗兵,以维护封建王朝的。所以银饷、旗地是清统治阶级支付生活费用的一种形式。当然,这种形式本身对旗兵具有腐蚀作用,同时它把旗兵与劳动人民又分割开来,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阶层。但一般说来,把旗兵都当做统治阶级是不妥当的。
4、奴才。他们是满族社会的最低层,受主人的剥削和压迫,地位最低。这些人原来多是汉人,是满洲贵族强迫为奴的。居住在上满堂、小东沟的八姓13户,即是被迫为奴才的。又如中水泉赵家的先人玛拉,也仗势强迫陈大、陈四为奴。主人给奴オ“养生地”维持生活,但奴才对土地没有所有权,他们不能随便处理这部分土地,奴才为主人看坟、耕种祭田。此外,主人可以随意使唤。奴オ称主人为“大爷爷”、“大奶奶”。常常遭到主人的打骂,甚至可以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