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澄注道德经述成·道经·二九章
道经·二九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吴澄:取天下谓使天下悦而归己也。为谓作为。取天下者德盛,而人自归之尔。苟若有所作为,则是欲用智力以强服天下,岂能得天下之归己哉。
原成: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
原成:欲者,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者。为之者,拒绝“道”的约束而以主观意志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者。“道”衍生并约束万物,万物接受“道”做为唯一标准。人是自然的产物,而以自我意识的产物主观意志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其不得已”定矣!取天下者,欲执掌万物命运者。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吴澄:天下者至大之器,有神司之,不可以智力有为而得。败谓不成也,彼以智力为之者,欲成其事而其事反不成,谓不能得天下之归服也,故曰为者败之。未得天下而取天下者固不可以有为而得,既得天下而守天下者亦不可以有心而留。譬如宝器,若常执之在手,不须臾舍,惟恐其或失者,反不能保其不陨队而失也,故曰执者失之。
原成:夫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非可执者也。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也,故无亡败也。无执也,故无失也。
原成:吴氏以鬼神释神器,荒诞,故不取。
神器者,凡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之物,皆为神器。“道”衍生并约束万物,万物以“道”做为唯一标准,故天下万物皆是神器。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自然产物,自我意识衍生出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人若是以“道”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则亦为神器而尊之为圣人。
道德经中凡“善人”者皆是以“道”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不善人”者皆是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
为之者、执之者,皆是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主观意志亦是自然的间接产物,岂能代替“道”做为万物唯一标准。痴迷于主观意志者,凡事必失之、败之。老子曰:唯有道,善始且善成。
凡物或行或随,或呴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吴澄:此承上文执者失之一句而言守天下之道。有天下者,岂能保天下之长为我有而不亡也哉。盖得失存亡之相禅,如行随呴吹强羸载隳八者之相反而相因,圣人知其势之必至于此也,而处之有其道焉。凡过盛必衰,衰则亡之渐也,惟不使之过盛,则可以不衰,而又何有于亡。甚也,奢也,泰也,极盛之时也。去甚者,欲其常如微之时。去奢者,欲其常如俭之时。去泰者,欲其常如约之时。能不过盛,则可以保天下之不亡矣。邵子谓饮酒但令其微醉而不可成酩酊,看花但及其半开而不可至离披,盖此意也。苏氏曰:或行于前,或随于后,或呴而暖,或吹而寒,或强而益,或羸而损,或载而成,或隳而毁,皆物之自然,势之不免者也。愚人私己而务得,乃欲拒而违之,其祸不覆则折。惟圣人知其不可逆则顺以待之,去其甚,去其奢,去其泰,使不至于过,而天下无患矣。董思靖曰:圣人知事势之相因亦理之常,故任之自然而不使之盈且过也。
原成: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累,或坯或椭。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大。
原成:吴氏及先贤对“运动”皆为萌懂,故注释迂曲,不取。
凡物是有差别的存在,故曰凡物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
凡物皆是有差别的存在。“位置”有差别,故分前后。“性格”有差别,故分缓急。“硬度”有差别,故分强羸。“行为”有差别,故分坯椭。由老子所提供的四个例子中可以发现,无论抽象的存在,或是具体的存在,都具有差别性。差别性,是人类无法消去的万物本性。
当人拒绝“道”的约束,而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则必然驱使行为倾向于“甚”、“奢”、“大”的极致。动而不成,或成而不动,此两者皆是偏于一端,违反老子所谓的“至虚极也,守情表也”的运动原则,故曰去甚,去奢,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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