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土:钱学森之问 《论自由》有答
——读约翰·密尔《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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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钱学森面对前来看望他的温家宝总理感慨道:“这么多年培养的学生,还没有哪一个的学术成就,能够跟民国时期培养的大师相比。”他不由问:“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此问令国人震惊,人们纷纷四处寻找答案。其实,此问之答案,就隐藏在一百多年前英国的约翰·密尔(1806~1873)的《论自由》里。书中这样写道:“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有天才的人,在字义的命定下就是比任何人有较多个性的,唯其如此,也就比任何他人都更不能适应社会为了省去其成员形成个人性格之麻烦而准备下的那些少数模子而不感到有伤害的压束。”(《第三章 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反过来说,我们之所以缺乏天才,是因为缺乏自由的空气,这已不仅仅只是教育的问题了。
既然天才“就是比任何人有较多个性的”,所以他专章论述个性。他深入人性:
人性不是一架机器,不能按照一个模型铸造出来,又开动它毫厘不爽地去做替它规定好了的工作;它毋宁像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它成为活东西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
这与我们曾经提倡的螺丝钉精神正好背道而驰。是啊,拧到哪里哪里亮的螺丝钉,只不过是个机器部件,又怎么可能去发明创造呢?那是只有人才能做的事情啊。而“欲望和冲动确是一个完善人类的构成部分,与信赖和约束居于同等地位”。“人类要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不能靠着把自身中一切个人性的东西都磨成一律,而要靠在他人权利和利益所许的限度之内把它培养起来和发扬出来……相应于每人个性的发展,每人也变得对于自己更有价值,因而对于他人也能够更有价值。他在自己的存在上有了更大程度的生命的充实;而当单位中有了更多的生命时,由单位组成的群体中自然也有了更多的生命”。而“要想给每人本性任何公平的发展机会,最主要的事是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只有培养个性才产生出或者才能产生出发展得很好的人类”。“而不同的人需要不同的发展其精神的条件;不同的人不能健康地生存于同一道德的空气和气候之中,正不亚于各种各样的植物不能健康地生存于同一物质的空气和气候之中。同一些事物,对于这个人在培养其较高本性方面是助益,对于另一个人则成为障碍”。不但个人如此,民族、国家间也是如此,“欧洲之得有前进的和多面的发展,完全是受这个蹊径繁多之赐”。反面例子则是古老的中国,“那个国族乃是一个富有才能并且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的国族,因为他们遇有难得的好运,竟在早期就备有一套特别好的习俗……可是相反,他们却以变成静止的了,他们几千年来原封未动;而他们如果还会有所改进,那必定要依靠外国人”。他真是一针见血啊!阅读至此,我就在想,我们早期之所以能取得那么大的发展,还不是因为“蹊径繁多”?春秋时期有五霸和许多小国,战国时还余七雄;滨海的齐国和深入内陆的秦国大大不同,南蛮的楚国和中原的礼仪之邦自然也不一样。正因有不同,才有竞争,才能发展。不同的国别里,允许思想自由发展。一旦天下混一,就有了秦的焚书坑儒,有了汉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于是就“变成静止的了”。假如我们能够维持战国时的七雄格局至今,中华文明会是副什么模样?会不会也不亚于欧洲文明?
密尔总结道:“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可能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
那么,自由之内涵到底又是什么呢?他在《引论》中这样写道:
第一,意识的内向境地,要求着最广义的良心的自由;要求着思想和感想的自由;要求着在不论是实践的或思考的、是科学的、道德的或神学的等等一切题目上的意见和情操的绝对自由。第二,这个原则还要求趣味和志趣的自由;要求有自由订定自己生活计划以顺应自己的性格;要求有自由照自己所喜欢的去做,当然也不规避会随来的后果。第三,人们有自由为着任何无害于他人的目的而相彼此联合,只要参加联合的人们是成年,又不是处于被迫或受骗。
一句话,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
而真正的思想家,“其第一个义务就是随其智力所之而不论它会导致什么结论,谁不认识到这一点谁就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思想家的责任是追求真理,而追求真理时错误在所难免,要允许这些错误意见发表出来,“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这是因为“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真理却像是摆在一架天平上,要靠两组互相冲突的理由来较量”。“在人类心灵未臻完善的状态下,真理的利益需要有意见的分歧……可怕的祸患不在部分真理之间的猛烈冲突,而在半部真理的平静压熄。这就是说,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双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到人们只偏注一方的时候,错误就会硬化为偏见,而真理本身由于被夸大变成谬误也就不复具有真理的效用”。而当一个信仰变成一个信条(教条),情况就十分可怕,“一到那个信条变成了一个承袭的东西,而人们之予以接受乃是出于被动而不是处于主动的时候……信条之存在竟像是存在于人心之外,其作用只在把人心硬化和僵化起来以挡住投给人性更高部分的一切其他影响;其力量只表现在不容任何新的和活的信念进入人心,而其本身则除作为一名哨兵监守心脑使其空虚以外也对它们别无任何作为”。这样的实例,我们见得还少么?
密尔得出结论,“在人类智力的现有状态下,只有通过意见分歧才能使真理的各个方面得到公平比赛的机会……那些少数异议者也总是可能有其值得一听的为自己辩说的东西,而假如他缄口不言,真理就会有所损失的”。
而思想自由的前提是言论自由。舍此别无他途。
密尔是名基督徒,可他在行文时却举了《古兰经》中的一句格言,就让我们以此作为本文之结尾吧:
统治者委令某人担任某职时,若其领土之内还有他人更称此职者,那就算对上帝对国家犯了罪。
二O一七年四月廿九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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