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非常6 3”就想转业?有必要提醒大家不要太乐观!
作者:太师的小跟班
文中图片来自公开网络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消化,相信下面这个共识已经基本都有了:“非常6+3”这个最低任职年限,是几乎所有退役方式的最低门槛,包括调控性的安排退役。不满足这个最低服役年限还坚持要走的,要么你根本走不了,要么就乖乖趴在凳子上准备挨鞭子吧。
所谓过渡期,是指的等级转换过程中,允许一部分高衔低职的人、进行“抢救性提拔”和消化编余人员的时期,一般是指2024年之前。必须知道,过渡期不是指的“新旧政策并存”的时期,没有这一说,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政策都是执行的新政,包括退役。过渡期的存在,主要是留出时间理顺等级关系,并不是为了照顾个别人的利益。
去年就已经按照达超龄上报过计划、可以仍按过去政策走的人,这是唯一的例外。
很多人现在有一个认识误区,或者说过于简单的善良愿望,因为新政并没有明确阐明可以转业的条件,而只规定了一个最低任职年限,于是就下意识地、甚至是喜从中来地认为:是不是只要满足了“非常6+3”的条件,就可以转业了?
没那么简单。
首先,“非常6+3”是最低退役门槛,可并没有说它就是转业门槛。因为退役方式包括复员、转业、逐月、退休等等,你选择复员走人也说明最低退役条件是开放的。新政中说得非常明确:军官达到服役最低年限(即6+3)且未达龄的,因职业发展、身心健康等原因,可以申请自愿退役。申请作复员安置的,除工作特别需要的以外,一般予以批准。
然而说句实话,真正想复员也不怕复员的,主要是两种人,一种是确有真才实学也信仰自由自在的人,一种是家庭背景深厚只是把从军作为一种历练和经历的人,他们反而并不在意“非常6+3”的限制。前者,在以前是“裸退”的主力,因而对要面对的“毒打”早有思想准备或不以为然;后者,之所以能把“非常6+3”坚持下来,一是本来就是为了历练和增长资历,二是亦不想让这种经历有所残缺和污点,他们的坚持是主动而非被动。
那么其他人呢?我觉得很多并没有清晰的方向和目的,恐怕是走一步看一步,有的是为了及时止损、先出来看看都有什么利好政策再做决定,这些人的主要方向是考公或读研;而有些则纯粹是厌倦了当前的生活,或者是出于一种对未来的莫名恐慌,在从众心理下被动想走的,他们不是复员的主要对象、至少不是坚定对象。
最多数的人和最常见的心态,是想在满足“非常6+3”后,搭上转业这“最后一班车”。其实,转业在新政体系下也一直都有,并不是最后一班车,然而规则和条件已经和必然要发生变化,他们所希望的“最后一班车”,是侥幸心理下的“过渡期可能仍然会放水”、“地方可能仍然会当作政治任务,按照老办法安置”。
可惜,这个“希望”恐怕还是要、几乎一定会落空了。
从部队方面来看,事实上前两年已经基本解决了大量达超龄和超编“冗员”的问题,去年的退役指标就已经比前年减少了几乎一半,据说今年的退役指标可能在去年基础上再减一半,并从此保持这样一个动态平衡的数字。尽管军衔制职级套改过程中,又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新的以高衔低职为主的、以现存编余为辅的待消化人员,但放在未来4年的时间跨度里,其实解决难度并不大,所以应不存在“突击放水”的问题,只是会在退役人员类别上有所侧重罢了。
那么地方在安置接收方面,会在“政治”与“大局”面前,继续按老办法安置吗?显然这也是我们有些人的一厢情愿。客观讲,“政治”与“大局”是一定要讲的,安置质量也一定会有所提升,有消息称在安置地等接收条件下甚至还会继续有所放松,但我们不要忘记两个背景:
一是这次改革是军地双方联动的,说白了就是军地双方的利益都要照顾到,一些政策本身就是为了解决地方安置压力的,而且前面已经说过了不存在政策的过渡期,所以这种造成突击性安置压力希望地方顾全大局的可能并不大。
第二个背景,是地方在安置方面事实上是存在一定抵触情绪的,从《退役军人保障法》一审稿中把“地方工作需要”排在安置原则第一位就可见一斑,但为了政治需要又不能不安置、且还要保证质量,所以安置政策的趋势必然会走向重点安置和优先安置。
直通车安置和“四个优先”的重点安置,被认为是将来一个普遍趋势。其基本精髓,我认为是两个,一是军地需要相结合,二是安置质量与服役贡献挂起钩来。
简单地说,就是地方仍然会保证符合条件的转业人员的全员安置,毕竟这个政治任务的属性没有变,但是安置工作要以地方(需要)为主导,安置质量要与服役贡献相协调。至于安置的附加门槛,倒未必会有,地方何必去替军队背这个黑锅,但完全可以通过形成优先安置与一般安置的岗位差异,让那些“硬件”一般、还想跟过去一样吃“大锅饭”的军转人员知难而退。
权衡之下,如果自身条件安置一般般,那可能就会选择继续在部队服役下去了。
在所有退役方式中,转业之所以受到大多数人青睐,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它是现有条件下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虽然说当初很多人入此门来,未必是冲着能够曲线进入公务员队伍之目的,但要说时至今日,能够支撑许多人咬牙坚持下来的“精神支柱”是还能转业,相信不会遭到太多人反对。而转业之后与长期服役存在比较优势,包括常说的“走得越早越占便宜”,正是影响军心稳定、影响长期服役的“利益黑洞”。
既然连我们都能够看到这个问题,新政的设计者又怎会看不到?
为了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形成比较优势或者说缩小差距,下一步除了起薪上涨、将父母医疗纳入体系保障,甚至连子女教育方面也都会有刚性文件和配套学校出来,这是在激励方面释放的足足诚意。
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亦是我们一贯的作风和法宝。如果说只要符合了“非常6+3”就能轻松转业、并且安置得还不错,显然并没有解决如何让更多人留下来、愿意长期干的问题。于是,军地双方就要通力合作,为实现那个目标共同努力。
具体的实现路径,个人判断可能是这样的:部队负责第一道门禁,通过对转业指标的控制来卡人,满足了“非常6+3”,可以,不是不让你转业,“自愿选择”嘛!但要排队,排到什么时候,那就不好说了。你确实想走,不想排了,熬不住了,那边还有复员的大门敞开着嘛。分析在新政退役体系中,复员与逐月应该会高于转业的优先级。
地方负责第二道门禁,你符合转业条件了,不是不接收你,欢迎欢迎,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嘛!但是你符合直通车的条件吗?你享有“四个优先”吗?如果刚好在这个筐子里,那好,岗位你跟单位商量去,如果不在范围内……要不这样,乡镇基层那边也缺人呢,或者某岗位暂时没有编制要不要考虑一下?这些都不好?其实我觉得能继续在部队服役也挺好的,干不到退休还有逐月嘛,要不你再重新考虑一下要不要转业?
即使,你不是一个容易纠结的人,你坚定了决心就是想走,后面还有一个终极武器在等着你,那就是: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
在所有政策文件理解和参加培训人员的感觉中,组织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和增强是个共同认识。据说以后的退役指标,甚至可能只有总量控制而不再有具体分量控制,也就是可能不会再具体到转业指标几个、复员逐月指标有几个了,这给各级组织极大的自由裁量权。没有指标限制,也就不会再发生“指标分配不均”“条件把握不均”“旱的旱死,涝的涝死”这样的类似问题;没有指标反而能够回到一切最根本的、最核心的指标——战斗力标准。根据战斗力的生成和巩固需要,灵活决定退役数量和安置方式,这是新政赋予各级组织的权力,更还有责任。
例如,就连满足最低服役年限的复员的批准中,也把“工作特别需要的”作为一个衡量标准,这实际上还是赋予组织最终的裁量权。什么叫工作特别需要?要说有的单位有的领导会以此上纲上线,存在可能倒也未必,但在边远艰苦地区,由于人员补充不足所造成的缺编,这应该属于工作特别需要。所以,即使满足了“非常6+3”,即使是想复员退役,恐怕也不是所有人就都能如愿的。更何况转业呢?
之所以讲这些,是让大家对形势有一个清醒的判断,明白长期服役既是改革强军的需要,也是多数人必然面对的现实可能。丢掉不切实际的幻想,正确面对未来的职业发展路径,做出对自己负责、也对军队负责的选择。
如果仍然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走,就是想转业,那也要先干好工作,争取达到“四个优先”的安置条件,这才是不打无准备之仗。进了退休大盘子的校以上军官也不是只能熬到退休,“选调到地方工作”这一条仍然为你提供了“转业”可能,前提也是你足够优秀。
(全文完)